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被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 [法院名称]作出的([年份])[字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房屋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
2. 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优先清偿申请人债权本金人民币[金额]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3. 申请人承诺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类型,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业经[法院名称]于[判决日期]依法作出([年份])[字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明确判决[详细说明判决书主要内容,例如: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并自借款之日即X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该判决书已于[判决生效日期]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人严格履行了自身义务,并多次通过[具体方式,例如:电话、短信、律师函]等途径催促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然而,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任何义务,不仅未偿还本金,亦未支付相应利息,其行为已构成对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抗拒和藐视。被申请人多次以[具体理由,例如:资金周转困难、缺乏收入来源、无力偿还]等理由推诿,或直接拒接电话、不予回应,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等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申请人多方调查核实,被申请人名下登记有位于[房屋详细地址,包括具体门牌号、小区名称、楼栋单元等]的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该房屋产权清晰,且系被申请人目前唯一具备较大价值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具备完全的执行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是实现债权的有效途径。
鉴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避免申请人损失进一步扩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上述房屋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申请人的全部合法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中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以及因本次执行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申请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便利,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此致
[受申请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
1. ([年份])[字号]民事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若有);
4.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若有,如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等);
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款凭证、催款函、判决书送达回执等)。
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姓名],类型:[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住所:[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被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第三人(房屋共有人/担保人,如有,请列明): [第三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第三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
1. [具体合同名称,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2. [法院名称]作出的([年份])[字号]公证债权文书(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或([年份])[字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且已设定抵押权的位于[房屋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变卖,以优先清偿申请人享有的抵押担保债权。
2. 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优先清偿申请人债权本金人民币[金额]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3. 申请人承诺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签订日期]依法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例如: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借款人民币[金额]元,借款期限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并约定了明确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方式以及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为确保上述借款的顺利回收,双方于同日另行签订了[合同名称,例如:房屋抵押合同],明确约定被申请人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房屋详细地址,包括具体门牌号、小区名称、楼栋单元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抵押给申请人,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该抵押已于[抵押登记日期]在[登记机关名称]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了[他项权证号/登记编号]的抵押权证明。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足额发放了借款。然而,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仍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其行为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截至本申请之日,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金额]元,并应支付自[逾期开始日期]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元。上述债权已由[执行依据类型,例如:XX公证处]作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编号]公证债权文书予以确认,或由[法院名称]作出([年份])[字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予以确认,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及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合法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房屋行使优先受偿权。
鉴于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经申请人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债权能够实现,特别是申请人作为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贵院依法对已设定抵押权的被申请人名下上述房屋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变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优先清偿申请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所有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费用。申请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与便利,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实现公平正义。
此致
[受申请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附:
1. [具体合同名称,如: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2. [具体合同名称,如:房屋抵押合同]复印件一份;
3.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4. 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证复印件一份;
5. [公证债权文书/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若有);
8.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款凭证、还款记录、催款函等)。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被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 [法院名称]作出的([年份])[字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房屋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享有的债权。
2. 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优先清偿申请人债权本金人民币[金额]元及利息(或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3. 申请人承诺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类型,例如: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在贵院的依法主持下,于[调解日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贵院当日依法制作了([年份])[字号]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已于[调解书生效日期]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调解书明确约定了[详细说明调解书主要内容,例如:被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款项人民币X元;若逾期未支付,则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X倍计算支付迟延履行金,且申请人有权就此款项及迟延履行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申请人严格遵守并履行了调解书的各项约定。然而,被申请人至今未能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其给付义务。申请人多次主动与被申请人沟通,包括[具体方式,例如: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要求其履行调解书内容,但被申请人均置若罔闻,或明确表示无力支付,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调解书的约定,并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持续的经济损失。被申请人的不履行行为,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安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申请人调查并核实,被申请人名下登记有位于[房屋详细地址,包括具体门牌号、小区名称、楼栋单元等]的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该房屋产权清晰,且系被申请人目前唯一具备较大价值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具备完全的执行条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是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能够有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为避免申请人损失进一步扩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上述房屋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并依法将拍卖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申请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书中确定的本金、利息(或违约金)、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以及本次执行产生的执行费等所有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费用。申请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与便利,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致
[受申请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
1. ([年份])[字号]民事调解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若有);
4.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若有,如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履行催告函、还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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