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异议申请书范本一
支付令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您的姓名]
性别: [您的性别]
民族: [您的民族]
出生日期: [您的出生日期]
住址: [您的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址/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详细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联系电话,如有]
异议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收到支付令的具体日期]收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申请人依法对该支付令提出异议,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本不存在或已不复存在。
贵院作出的支付令载明,被申请人[债权人名称]向申请人[您的姓名]主张[具体款项及性质,如:借款人民币XX元]的债权。然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从未发生过该支付令所指向的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所提交的据以申请支付令的证据,[此处详细说明证据存在的问题,例如:系伪造的;系基于误解或欺诈而签署的;与实际情况不符;缺乏关键要素等]。
[如果存在但不完整或不准确,请详细说明:]
例如,双方确实存在某些经济往来,但支付令所主张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具体交易或协议,如:于XXXX年X月X日签订的《XX合同》]约定,[详细说明实际情况,例如:该款项系预付款而非借款,且已被用于XX;或者该款项已通过XX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并有收据等)全额或部分清偿;或者该款项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如项目未完工、货物未交付合格等]。申请人已于[日期]通过[方式,如:银行转账]向被申请人支付了[金额]元,或已向被申请人交付了[具体货物/提供了服务],足以证明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
二、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并非金钱、有价证券之债,或者不符合支付令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支付令仅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的情形。本案中,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债权,其性质并非单纯的金钱给付,可能涉及[例如:股权转让纠纷、承揽合同质量纠纷、不动产租赁纠纷中复杂的违约金计算等非单一金钱给付性质的债权],或者其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存在重大争议。
[详细阐述争议点:]
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并非简单的金钱给付问题,而是涉及[具体复杂的纠纷类型,如:工程款结算争议,其中包含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责任划分等;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其中涉及货物质量不合格、退换货争议及损失赔偿等]。此类复杂纠纷的解决需要经过详细的审理、质证、鉴定甚至勘验,并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需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即可认定的案件,不符合支付令程序的适用条件。若强行适用支付令程序,将剥夺申请人进行充分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不符合支付令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前述支付令。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 [您的签名/指印]
日期: [您提交申请的日期]
支付令异议申请书范本二
支付令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您的姓名]
性别: [您的性别]
民族: [您的民族]
出生日期: [您的出生日期]
住址: [您的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址/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详细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联系电话,如有]
异议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并将本案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收到支付令的具体日期]收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申请人依法对该支付令提出异议,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管辖应遵循[管辖原则,如:原告就被告原则、合同履行地原则等]。本案中,被申请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所依据的[具体法律关系,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贵院为管辖法院。
[详细说明无管辖权的理由,选择适用:]
1. 地域管辖异议: 申请人的住所地位于[您的住所地所在省市县],被申请人住所地位于[被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省市县],而贵院位于[法院所在地]。本案所涉纠纷的合同履行地亦不在贵院辖区(如:约定送货地为[某地],款项支付地为[某地])。因此,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2. 级别管辖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争议标的额为[具体金额]元,[说明是否超过贵院级别管辖权限,或应由其他级别法院管辖,例如:该标的额已超过贵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范围,应由XX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该案件性质复杂,应由具备更高审判权限的法院管辖]。
3. 协议管辖异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就本案所涉争议,已在[相关合同名称,如:《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争议,应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由[其他明确约定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贵院不应受理本案支付令申请。
二、支付令程序不适用于存在争议的复杂案件,本案债务关系并非明确无争议。
支付令程序旨在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无需实体审理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然而,本案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债权,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存在重大争议。
[详细阐述争议点,说明其复杂性:]
例如,被申请人主张的[具体债权,如:货款、服务费],事实上申请人认为其存在严重瑕疵或违约行为。具体表现为:[详细列举事实,如:被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标准,导致申请人遭受了XX损失;被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未能按期完成,或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造成了XX损失;被申请人存在欺诈行为,导致申请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了合同;双方对款项的计算方式存在重大分歧,涉及复杂的成本核算或工作量认定等]。
这些争议的解决,需要对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对证据进行充分质证、可能还需要进行鉴定、审计等专业程序,方能厘清责任归属和具体金额。显然,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远非“明确、无争议”,不符合支付令程序的适用条件,强制执行支付令将无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可能造成不公。
综上所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存在管辖权障碍且适用程序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为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前述支付令,并将本案转入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 [您的签名/指印]
日期: [您提交申请的日期]
支付令异议申请书范本三
支付令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您的姓名]
性别: [您的性别]
民族: [您的民族]
出生日期: [您的出生日期]
住址: [您的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址/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详细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方的联系电话,如有]
异议请求:
-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
- 请求人民法院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并依法审理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负有的抵销款项或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收到支付令的具体日期]收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申请人依法对该支付令提出异议,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对支付令部分款项存在异议,且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合法有效的抵销权。
贵院作出的支付令载明,被申请人[债权人名称]向申请人[您的姓名]主张[具体款项及性质,如:借款人民币XX元]的债权。申请人承认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部分[具体债权债务关系,如:买卖合同关系]引起的债务,但对支付令所主张的全部金额存在重大异议。
具体而言,[详细阐述异议点,例如:]
1. 关于债务金额的异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具体合同或交易]实际应付金额为[正确金额]元,而非被申请人主张的[支付令金额]元。差额[差额金额]元是由于[详细说明原因,如:被申请人计算错误、重复计算、未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优惠条款等]。申请人保留追究被申请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2. 关于抵销权的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本案中,在被申请人主张申请人支付[具体款项]的同时,被申请人亦对申请人负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具体如下:
a) [第一项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债务]: 被申请人曾于[日期]向申请人[借款/预收/拖欠]人民币[金额]元,该款项性质为[借款/预收款/货款等],至今尚未偿还/未予以结算。此笔债权有[提供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收据、合同约定等]为证。
b) [第二项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债务]: 被申请人于[日期]在履行[具体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申请人遭受了[具体损失,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退货损失、延期交货导致的停工损失、服务缺陷导致的额外修复费用等]合计人民币[金额]元。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此笔债权有[提供证据,如:检验报告、往来函件、损失清单、第三方证明等]为证。
c) [其他可抵销的债务]: [若有,继续列举并说明]
上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负有的总计[抵销总金额]元的债务,与被申请人在支付令中向申请人主张的[支付令金额]元的债务,均属于金钱之债且均已到期,符合法定抵销条件。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发出抵销通知,依法行使抵销权后,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债权金额应予以相应减少或被完全抵销。因此,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债权并非明确、无争议,且其债权数额应予调整。
二、本案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存在重大争议,不适宜适用支付令程序。
如前所述,本案涉及多笔往来款项、合同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认定以及合法有效的抵销权行使等复杂法律事实。这些争议点的解决,需要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对事实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抵销权的效力进行认定,甚至可能涉及证据鉴定、损失评估等专业环节。这些均超出了支付令程序“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的范畴。
若仅通过支付令程序处理,将无法充分查明事实,剥夺申请人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充分辩论、举证和抗辩的权利,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程序保障。为公平公正地解决本案纠纷,避免错误执行,本案应转入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名称]法民特字第[具体案号]号支付令所依据的债权金额存在重大争议,且申请人享有合法的抵销权,本案不符合支付令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前述支付令,并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以全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 [您的签名/指印]
日期: [您提交申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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