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 [性别] (如为个人) 民族: [民族] (如为个人)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如为个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 [住所地/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代理人联系电话]
案号: [原诉讼案号,如:(XXXX)X民初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此前提交的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
尊敬的[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文书名称,如: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得知[原告姓名/名称]诉[被告姓名/名称]的[案由,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原诉讼案号]。
经申请人初步审查,认为本案的审理结果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具体影响,如:财产权益、合同权利义务等]影响。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递交了《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请求作为本案的被告参与诉讼。
在提交上述申请后,申请人对本案的案情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全面的评估和梳理。经过慎重考量,并结合[具体原因,例如:与原告/其他当事人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初步共识;或发现自身在本案中并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应承担被告责任;或本案所涉争议焦点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实质性解决;或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的必要性;或发现自身身份与本案所涉事实关联度较低,不宜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等因素,申请人认为继续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已无必要性,或不再符合申请人的诉讼策略。
具体而言,[详细阐述撤回申请的具体原因,例如:
1. 案件所涉事实的进一步明晰: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与相关方沟通等方式,申请人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与申请人的实际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联度较小,或申请人并非直接的合同相对方,或所涉标的物与申请人无直接权属关系。进一步的事实核查表明,申请人并非本案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被告。
2. 达成庭外和解或部分争议解决:申请人与本案原告/其他被告(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就[具体争议点,如:部分款项的支付、权利的归属]进行了深入协商,并已达成[初步和解意向/书面和解协议/约定通过仲裁等其他非诉方式解决],该和解或解决的方案使得申请人作为被告继续参与诉讼的必要性大大降低,甚至已无继续诉讼的必要。
3. 法律关系重新认定或证据不足:申请人经过专业法律咨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申请人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被告或必要共同诉讼人,或申请人对涉案标的物不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其在诉讼中的地位更适宜作为证人或利害关系人而非被告。此外,原告针对申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继续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将徒增法院审理负担。
4. 避免增加诉累,简化诉讼程序:为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简化诉讼程序,避免因申请人参与诉讼可能导致的诉讼复杂化及审理周期延长,申请人决定撤回此前的被告申请。此举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和裁判。]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郑重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准许申请人撤回此前提交的《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申请人承诺,在撤回申请后,将尊重法院的审理程序和结果,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原提交的《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复印件] (可选,用于法院核对原申请)
3. [与撤回理由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和解协议草案、沟通记录、法律意见书等] (可选,根据具体撤回理由提供)
申请移出被告主体资格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被告): [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 [性别] (如为个人) 民族: [民族] (如为个人)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如为个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 [住所地/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代理人联系电话]
案号: [本案案号,如:(XXXX)X民初字第XXXX号]
原告: [原告姓名/名称]
其他被告: [如有,列明其他被告姓名/名称]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裁定将申请人移出本案被告主体资格。
事实与理由:
尊敬的[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系贵院受理的[原告姓名/名称]诉[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其他被告(如有)]的[案由,如:借款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被告之一。本案案号为[本案案号]。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
经申请人对原告的起诉状及所附证据进行认真研读,并结合相关事实进行核查,申请人认为原告将申请人列为本案被告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申请人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本案所涉的法律责任。
具体理由如下:
缺乏直接利害关系或合同关系: [详细阐述原告起诉申请人作为被告所依据的事实或法律关系,并逐一反驳。例如:
- 本案原告主张的[具体权利义务,如:借款、欠款、违约责任、财产侵占]等,均发生在原告与[第三方姓名/名称]之间,与申请人无任何直接的合同关系、担保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申请人与本案争议的标的物或事实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 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名称,如: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其甲方或乙方均不包含申请人,申请人也从未在上述文件中签字或盖章,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对上述权利义务作出承诺、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
- 申请人与涉案标的物[具体标的物,如:房屋、车辆]之间无任何权属争议、租赁、使用关系或其他法律上的关联,原告的诉请与申请人无关。
- 申请人并非原告所主张侵权行为的实施者,亦未参与相关侵权行为的策划、实施或提供帮助。原告指控的侵权行为由[实际侵权人姓名/名称]独立实施,申请人对此毫不知情且无任何过错。
- 本案所涉纠纷系[事实描述,如:公司内部股权纠纷、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割纠纷],申请人系[与纠纷无关的身份,如:公司普通员工、家庭外成员、债权人的普通员工],不具备承担该类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不应被牵连进本案。]
主体身份混淆或错误识别: [如原告将他人误认为申请人,或将已注销/不存在的主体列为申请人,或将子公司与母公司混淆等。例如:
- 原告将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与实际应作为被告的[正确当事人姓名/名称]混淆。两者虽有[某种关联,如:姓名相似、公司名称相似、曾有业务往来],但并非同一法律主体,且本案所涉法律关系仅限于[正确当事人姓名/名称]。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与[正确当事人姓名/名称]并非同一主体的证据。
- 原告所指的被告实体[错误实体名称]与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并非同一主体。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民身份,与原告所指涉的纠纷无关。申请人不存在原告所描述的地址、经营范围或业务活动。
-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原告所列的被告[公司名称]已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注销/吊销,或从未注册成立。原告将一个不存在的实体列为被告,显然是错误的。]
法律责任承担主体错误: [阐明真正的责任承担者是谁,以及申请人不应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例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法律责任应由[真正的责任主体,如:实际债务人、合同相对方、侵权行为实施者]承担,而非申请人。申请人与上述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之间无任何连带责任或共同责任关系。
- 原告的诉请是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如:侵权责任、不当得利、违约责任],但申请人并未实施相关行为,或不具备承担该法律责任的条件,或者该法律关系根本不适用于申请人。
-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具体争议点],而该争议点所对应的法律主体并非申请人。]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自身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将申请人列为被告,不仅于法无据,也于理不合,将无谓地增加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并可能导致案件审理复杂化。为避免法院对不适格主体进行审理,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性,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审查,裁定将申请人移出本案被告主体资格。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本案被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支持申请人非适格被告的证据材料,如:不涉及申请人的合同、银行流水、其他主体注销证明、工商登记信息、声明等]
3. [其他可能与本案事实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和解撤回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被告): [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 [性别] (如为个人) 民族:: [民族] (如为个人)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如为个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 [住所地/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代理人联系电话]
案号: [本案案号,如:(XXXX)X民初字第XXXX号]
原告: [原告姓名/名称]
其他被告: [如有,列明其他被告姓名/名称]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将申请人移出本案被告主体资格,或准许原告撤回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鉴于申请人已与原告就涉案争议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
事实与理由:
尊敬的[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系贵院受理的[原告姓名/名称]诉[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其他被告(如有)]的[案由,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被告之一。本案案号为[本案案号]。
贵院立案受理本案后,为有效化解纠纷,避免冗长诉讼,申请人与原告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就本案所涉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多次坦诚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均认识到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耗时耗力,且可能对双方之间未来的合作关系或个人情谊产生不利影响。
经过双方持续不懈的努力,申请人与原告已于[XXXX年XX月XX日]就本案所涉[具体争议,如:债务履行、赔偿金额、合同解除后续事宜、房屋腾退问题等]达成了明确、全面的书面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了《[和解协议名称,如: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根据该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详细阐述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与申请人作为被告所承担责任相关的内容,以及原告的诉请是如何得到满足或解决的。例如:
1. 债务清偿及赔偿履行:申请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于[XXXX年XX月XX日]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性质,如:欠款、赔偿金、违约金]共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金额小写]元)。该款项已通过[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至原告指定账户,并已收到原告的确认。此举已彻底履行了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全部金钱义务。
2. 权利义务了结与放弃: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在申请人履行完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原告放弃对申请人就本案所涉争议的一切诉讼权利和主张,且承诺不再就同一事实和解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向申请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诉讼、仲裁请求。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彻底了结,再无争议。
3. 合同履行或变更:双方已就[原合同条款]的履行或变更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正在履行中,或已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纠纷已实质性解决,无需法院再行裁判。
4. 其他约定:例如,双方同意相互免除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并承诺不再就本案争议向对方提出任何诉讼、仲裁请求等,确保争议一次性解决。]
申请人已严格履行或正在积极履行和解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原告亦对和解协议的达成和申请人的履行态度表示认可,并对此不持异议。鉴于双方已就本案争议达成和解并已付诸实施,申请人作为本案被告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继续将申请人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不仅无实际意义,反而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虽然是申请人作为被告提出申请,但其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基于和解事实,或准许原告撤回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原告亦认可),或直接裁定将申请人移出被告主体,以终结申请人与原告之间就本案的诉讼程序。此举符合自愿原则和效率原则。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基于申请人与原告已达成和解并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客观事实,依法裁定将申请人移出本案被告主体资格,或准许原告撤回对申请人(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本案被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人与原告签署的《和解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
3. [履行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凭证、收据、交付证明、原告确认函等]
4. [原告对和解达成或履行完毕的确认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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