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转让申请书(模板一:家庭成员变动类)
户主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原户籍地址:[申请人原户籍详细地址]
新户主信息:
姓名:[新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新户主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新户主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如:配偶/子女/父母/本人等]
申请事由:
本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现为[原户籍地址]户口簿中的一员,原户主为[原户主姓名]。
鉴于家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原户主[原户主姓名]因[具体原因,例如: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已随其他子女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原户主已去世;或申请人已成年并承担家庭主要经济及日常事务管理职责,成为家庭实际负责人等],已不便继续担任本户的户主。
现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并经慎重考虑,决定将本户(户号:[如户口簿首页上的户号,若有则填写])的户主由[原户主姓名]变更为[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新户主身份证号码])。新户主[新户主姓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本户其他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并愿意承担户主的责任与义务。
此项变更符合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能够更好地反映家庭实际状况,方便户籍事务管理。望贵所予以审核批准。
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申请人及新户主本人页)。
2. 申请人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 原户主死亡证明(如因原户主去世)。
5. 其他可证明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此致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名称]
申请人(签名):[手写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备注: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办理时可能需要原户主本人(如仍在世)或其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具体要求请以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的通知为准。
户主转让申请书(模板二:房屋产权变动类)
户主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现住址:[申请人现居住详细地址]
原户籍地址(如与现住址不同):[原户籍详细地址]
新户主信息(如新户主是申请人本人,则此项可省略,或写“本人”):
姓名:[新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新户主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新户主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如:本人/配偶/子女等,若申请人本人即为新户主,则填写“本人”]
申请事由:
本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具体方式,如:购买/继承/受赠/法院判决等]取得位于[房屋详细地址,包括小区、楼栋、单元、门牌号]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号:[房屋产权证号码])。
该房屋原户主为[原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原户主身份证号码]),其户口目前仍在该地址的户口簿上(户号:[如户口簿首页上的户号,若有则填写])。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的首要条件之一,为确保户籍信息与实际房产所有权人保持一致,本人特向贵所申请,将位于[房屋详细地址]的户口簿户主由原户主[原户主姓名]变更为本人[申请人姓名]。
原户主[原户主姓名]已确认不再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并已同意将户主变更为本人。本人将严格遵守户籍管理各项规定,履行户主职责。恳请贵所审查核实,批准本人户主变更申请。
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申请人及新户主本人页)。
2. 申请人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发票、继承公证书、赠与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4. 原户主同意变更户主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如原户主已将户口迁出,需提供其迁出证明)。
5.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如果申请人是新迁入的房屋所有权人且原户主是无关人员)。
此致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名称]
申请人(签名):[手写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备注: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原户主到场办理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若房屋产权涉及共有,需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户主转让申请书(模板三:集体户分立或特殊情况类)
户主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原户籍地址:[原集体户地址或原家庭户详细地址]
原户籍类型:[如:集体户/家庭户]
新户主信息(若申请人本人为新户主,则此项填写“本人”):
姓名:[新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新户主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新户主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如:本人/配偶/子女等]
新户籍地址:[新设立家庭户的详细地址,如已购房]
申请事由:
本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原为[原户籍地址,如:XX单位集体户/原家庭户]的户口簿成员。
鉴于[具体原因,例如:本人已在[新户籍地址]购得住房,并已具备独立立户条件,希望将本人及家庭成员从集体户中迁出并单独设立家庭户;或原家庭户人口众多,生活独立,为便于管理,申请分户并由本人担任新分立家庭的户主;或因特殊政策调整/政府安置等原因,需进行户主变更等],特向贵所申请户主转让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详细阐述事由,例如:
1. 集体户分立为家庭户:本人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新户籍地址]拥有自有住房(产权证号:[产权证号]),已具备独立居住条件。为规范户籍管理,方便日常事务办理,特申请将本人及[配偶姓名]、[子女姓名](若有)等家庭成员从原[单位名称]集体户(户号:[集体户户号])中迁出,并在[新户籍地址]单独设立家庭户,由本人[申请人姓名]担任新设立家庭户的户主。
2. 原家庭户分户:原家庭户位于[原户籍详细地址],户主为[原户主姓名],户口簿人口较多。现因[家庭成员独立生活、经济独立等原因],本人及[配偶姓名]、[子女姓名]等家庭成员决定分户,并在[新户籍地址](若已购新房)或原址[原户籍详细地址](若原址分立)单独设立家庭户,由本人[申请人姓名]担任新分立家庭户的户主。原户主[原户主姓名]已同意此次分户及户主变更申请。
3. 特殊情况:详细说明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其他合法合规的特殊户主变更理由和依据。]
本人承诺所提供情况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户主相关责任和义务。望贵所予以审核批准。
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家庭户或集体户的户主页和申请人及相关家庭成员本人页)。
2. 申请人及新户主(若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新购房产并独立立户,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4.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5. 单位同意迁出证明(如从集体户迁出)。
6. 原户主书面同意分户/变更户主声明(如涉及原家庭户分立或变更)。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政府安置文件等特殊情况的证明)。
此致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名称]
申请人(签名):[手写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备注:分户或从集体户迁出设立家庭户的条件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请务必提前向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要求、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以免延误办理。对于房屋产权不明晰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办理难度可能较大,需根据具体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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