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受理对申请人[公司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公司名称]于[成立日期]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设立,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经营范围为[公司经营范围]。自成立以来,申请人主要从事[公司主营业务]业务。在[成立至财务困境出现前的时间段]期间,申请人曾为[行业领域]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然而,自[发生财务困境的具体时间点,例如:20XX年X月]起,受[具体原因,例如: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重大投资决策失误、核心技术未能突破、管理层经营不善等]等多重因素影响,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订单量锐减,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资金周转面临巨大压力。尽管申请人管理层已采取了一系列自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措施,例如:削减开支、裁减非核心业务部门、寻求外部融资、盘活存量资产、调整产品结构等],但上述措施未能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反而因持续的亏损和资金链断裂,使得公司的经营难以为继。
截至本申请提交之日,申请人已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申请人初步核算的财务数据显示,申请人目前总资产约为人民币[资产总额]元,而负债总额高达人民币[负债总额]元,资产负债率远超100%,已明显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申请人主要的债务包括:
- 银行借款:向[银行名称]、[银行名称]等多家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约人民币[金额]元,部分已于[日期]到期,申请人无力清偿。
- 供应商应付款:拖欠[供应商A]、[供应商B]等多家供应商货款,合计约人民币[金额]元,大部分已逾期未支付。
- 职工工资及社保:拖欠部分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约人民币[金额]元。
- 税款:拖欠国家税款约人民币[金额]元。
- 其他债务:包括[其他类型债务,例如:租赁费用、水电费、工程款]等,合计约人民币[金额]元。
综上所述,申请人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资产严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对大量到期债务已无力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申请人已完全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继续维持公司运营只会导致债务进一步扩大,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且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为了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清理的法律目的,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受理,指定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担任管理人,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公平清偿。申请人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如实提供财务资料、经营状况等信息。
证据清单: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初步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债权人清单及债务情况说明;
- 主要债务凭证复印件(如借款合同、判决书、催款函等);
- 银行账户对账单;
- 公司财产清单及价值评估报告(如有);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申请破产的决议;
- 其他能够证明资不抵债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材料。
此致
[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日期]
致:[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债权人):[债权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关系]
注册地址/住址:[债权人公司注册地址/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债务人):[债务人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债务人公司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宣告被申请人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
债权形成事实:
自[时间]起,申请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例如:采购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持续向被申请人提供[货物/服务/资金]。截至[日期],被申请人共计拖欠申请人货款/服务费/借款本金人民币[金额]元。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到期。
(或:根据贵院于[日期]作出的[法律文书名称,例如:(XXXX) 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XXXX) X执字第X号执行裁定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款项人民币[金额]元及利息,但被申请人至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
债务到期及被申请人不能清偿的事实:
上述到期债务,申请人已多次通过[方式,例如:电话、函件、律师函]催告被申请人清偿。申请人于[日期]向被申请人发出[催款函/律师函],要求其在[限定日期]内支付所欠款项,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支付任何款项,也未提供任何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
申请人曾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执行(案号:[执行案号]),但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可供执行的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最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中止执行程序),执行情况报告显示被申请人已丧失清偿能力。
(或:据申请人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及对被申请人经营状况的了解,被申请人目前已停产停业/主要资产已被查封冻结/存在大量诉讼及执行案件/未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其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已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
-
被申请人符合破产清算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已长期无法清偿,且经执行程序查明其已无力清偿,其资产状况亦无法覆盖其全部债务。被申请人已完全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
为了公平保护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剩余财产被个别债权人非法侵占或被不当处置,有必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清理被申请人的债务,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可以有效制止被申请人继续对外举债,规范其财产管理,并由管理人接管其财产,依法进行清查、评估、变现和分配,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
证据清单: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工商登记信息查询材料);
- 债权凭证:
a. [合同名称]复印件(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b. 发票、送货单、签收单、对账单复印件;
c. 银行转账凭证或其他付款凭证复印件;
d.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支付令]复印件(案号:[案号]);
- 催款凭证:
a. 催款函/律师函及送达凭证复印件;
b. 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辅助证明材料;
- 执行程序相关材料(如: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报告、终结/中止执行通知书等);
-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材料(如:被申请人对外公示的财务报告、法院查封冻结文书、停产停业公告等);
- 其他与债权债务关系及破产申请相关的证据。
此致
[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债权人公司名称](盖章)/ [个人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日期]
致:[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自身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启动重整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公司名称]于[成立日期]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设立,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主要经营[公司主营业务]。在过去[经营年限]年间,申请人曾是[行业领域]的[重要参与者/知名企业/技术创新者],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一批高素质的员工、较为成熟的市场渠道、[核心技术/品牌价值/专利]等核心竞争力,具有持续经营的内在价值和市场潜力。
然而,自[发生财务困境的具体时间点,例如:20XX年X月]起,受[具体原因,例如:行业周期性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投资失误、市场策略失当、资金链断裂等]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申请人逐步陷入财务困境。目前,申请人虽尚未完全丧失清偿能力,但已明显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迹象。具体表现为:
- 经营业绩下滑: 近[时间段]以来,申请人的营业收入连续下降,净利润持续亏损,经营性现金流长期为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 债务负担沉重: 截至本申请提交之日,申请人负债总额高达人民币[负债总额]元,其中大部分为银行借款、供应商应付款和经营性负债。部分银行贷款已临近或逾期,供应商款项拖欠严重,公司面临被大量债权人追索的风险。
- 资金链紧张: 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部分到期债务,已出现多起诉讼和财产保全案件,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信用和生产经营。
尽管如此,申请人认为自身仍具备重整的价值和可能性:
- 核心业务及技术优势: 申请人在[具体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独特的生产工艺/市场领先的产品],仍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例如,我们的[核心产品/技术]在[市场领域]仍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口碑。
- 品牌及市场基础: 申请人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名称]在[特定区域或市场]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拥有较为成熟的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为重整后的业务恢复提供了基础。
- 人才团队: 申请人拥有一批[核心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优秀的市场销售团队],他们在各自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是公司重整宝贵的人力资源。
- 固定资产及土地资源: 申请人名下拥有[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虽然存在抵押或查封,但其市场价值仍具备较高水平,可在重整中通过资产优化配置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来盘活。
- 社会价值: 申请人作为[特定地区]的重要企业,吸纳了[员工人数]名员工就业,其破产清算将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职工安置带来负面影响。通过重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全企业价值,稳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的规定,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的,可以申请重整。申请人认为,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资产配置、改善公司治理、剥离不良资产等措施,辅以法律框架下的强制性债务调整,可以有效化解目前的财务危机,使公司恢复生机,实现持续经营,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出资人、职工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已初步制定了重整意向方案,包括[简要描述重整方案构想,例如:与潜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初步接触,拟通过债转股、引入新资金、资产处置与优化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和业务重塑]。申请人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证据清单: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初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债权人清单、债务清册及主要债务凭证复印件;
- 公司财产清单及相关权属证明;
- 公司经营状况说明及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公司管理层关于申请重整的决议;
- 公司核心技术、品牌、市场份额等竞争优势证明材料;
- 与潜在战略投资者沟通的初步意向书或会议纪要(如有);
- 职工花名册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说明;
- 其他能够证明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的证据材料。
此致
[管辖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日期]
本内容由MSchen收集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chxzm.com/77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