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理法院名称]
变更申请人执行申请书(一:因债权转让)
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
姓名/名称:[原执行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人性质:[性别/企业性质]
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出生日期/成立日期]
民族/注册号:[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单位:[律师事务所/单位]
变更后的申请人:
姓名/名称:[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人性质:[性别/企业性质]
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出生日期/成立日期]
民族/注册号:[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单位:[律师事务所/单位]
被执行人:
姓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人性质:[性别/企业性质]
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出生日期/成立日期]
民族/注册号:[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
案由: [原案件的案由,例如: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法院执行案件编号,例如:(20XX)XX执XX号]
原执行依据: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等文书名称及文号,例如:(20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金额或具体事项,例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及利息;或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
1. 将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由“[原执行申请人姓名/名称]”变更为“[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名称]”。
2. 由变更后的申请人继续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原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
事实与理由:
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姓名/名称]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之间因[具体案由,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或相关机构)[原执行依据名称及文号]判决(或调解、裁定、仲裁),确认被执行人需向原执行申请人支付[具体执行标的,如: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及相应利息],该执行依据已于[日期]生效,并经贵院于[立案日期]立案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
20XX年X月X日,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姓名/名称]与变更后的申请人[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名称]自愿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原执行申请人将其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享有的,经上述[原执行依据名称及文号]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变更后的申请人[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名称]。本次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已于[日期]向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并提供了相应送达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发生变更的,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执行;公民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申请执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五百四十六条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变更后的申请人已合法取得本案执行债权,成为本案的权利承继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继续执行。
为维护变更后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执行申请人的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裁定支持。
证据和附件:
1. 原执行依据复印件。
2. 《债权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债权转让通知书及送达凭证复印件。
4. 原执行申请人与变更后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
5. 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变更后的申请人:
[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若为单位)]
[日期]年[月]月[日]
变更申请人执行申请书(二:因继承)
致:[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
姓名:[已故原执行申请人姓名]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民族:[民族]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变更后的申请人:
姓名:[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民族:[民族]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单位:[律师事务所/单位]
被执行人:
姓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人性质:[性别/企业性质]
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出生日期/成立日期]
民族/注册号:[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
案由: [原案件的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案号: [法院执行案件编号,例如:(20XX)XX执XX号]
原执行依据: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等文书名称及文号,例如:(20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金额或具体事项,例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及利息]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
1. 将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由已故的“[已故原执行申请人姓名]”变更为“[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
2. 由变更后的申请人继续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原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
事实与理由:
原执行申请人[已故原执行申请人姓名]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之间因[具体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或相关机构)[原执行依据名称及文号]判决(或调解、裁定、仲裁),确认被执行人需向原执行申请人支付[具体执行标的,如: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及相应利息]。该执行依据已于[日期]生效,并经贵院于[立案日期]立案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
原执行申请人[已故原执行申请人姓名]于20XX年X月X日不幸去世。其去世前,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享有的、经上述[原执行依据名称及文号]确认的债权,系其个人合法财产。
变更后的申请人[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系原执行申请人[已故原执行申请人姓名]的[与死者关系,例如:合法配偶/长子/唯一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关于继承的规定,依法承继了原执行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申请执行。”
鉴于变更后的申请人已合法承继了本案的执行债权,具备继续执行的主体资格。为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执行申请人的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裁定支持。
证据和附件:
1. 原执行依据复印件。
2. 原执行申请人死亡证明复印件。
3. 变更后的申请人与原执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4. 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的继承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若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及公证书)。
5. 变更后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变更后的申请人:
[变更后的申请人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月[日]
变更申请人执行申请书(三:因企业合并/名称变更)
致:[受理法院名称]
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
名称:[原执行申请人名称]
法人性质:[企业性质]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单位:[律师事务所/单位]
变更后的申请人:
名称:[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
法人性质:[企业性质]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单位:[律师事务所/单位]
被执行人:
姓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人性质:[性别/企业性质]
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出生日期/成立日期]
民族/注册号:[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
案由: [原案件的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法院执行案件编号,例如:(20XX)XX执XX号]
原执行依据: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等文书名称及文号,例如:(20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金额或具体事项,例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货款人民币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
1. 将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由“[原执行申请人名称]”变更为“[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
2. 由变更后的申请人继续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原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
事实与理由:
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之间因[具体案由,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或相关机构)[原执行依据名称及文号]判决(或调解、裁定、仲裁),确认被执行人需向原执行申请人支付[具体执行标的,如:货款人民币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执行依据已于[日期]生效,并经贵院于[立案日期]立案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
现因发生以下情况,导致原执行申请人主体发生变更: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填写以下任一情形,删除其他不适用情形)
情形一(企业合并):
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与[另一企业名称]经合法程序,于20XX年X月X日合并成立了[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或由[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吸收合并了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的[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依法承继了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的全部债权债务。
情形二(企业名称变更):
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经[地名]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于20XX年X月X日正式更名为[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本次变更仅涉及企业名称,其法人主体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他法律关系均未发生变化。更名后的[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依法承继了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情形三(企业分立):
原执行申请人[原执行申请人名称]经合法程序,于20XX年X月X日分立为[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及[其他分立企业名称]。根据分立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原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享有的债权明确由[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发生变更的,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执行;”鉴于[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已依法承继了原执行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享有的全部债权,具备继续执行的主体资格。为维护变更后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执行申请人的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裁定支持。
证据和附件:
1. 原执行依据复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合并/名称变更/分立]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企业登记信息查询单、注销/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合并/分立公告等)。
3. 企业合并协议/分立协议/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4. 变更后的申请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
变更后的申请人:
[变更后的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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