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填写: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填写: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具体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
案号:[(XXXX)[省简]民初字第XX号]
申请事项:
1. 撤回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的[案由]诉讼。
2. 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案件受理费[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具体案由]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予以立案,案号为[(XXXX)[省简]民初字第XX号]。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立案后至庭审前,经[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协商/因其他原因,具体说明:如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已自行调解成功/诉讼请求已得到满足/发现新的证据导致诉讼基础发生变化/认为继续诉讼已无必要/对方已履行部分义务等],申请人认为继续进行诉讼已无实际意义或已达到预期目的。具体原因如下:
1. 和解/调解成功: 双方当事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详细和解内容,如:被告已向申请人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XX元,申请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承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申请人认为其诉讼目的已实现,继续诉讼已无必要。
2. 诉讼请求已实现: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争议焦点,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或第三方]已主动履行了[具体义务,如:退还了货物,支付了款项],申请人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例如,原告方就某项财产权益提出的主张,被告方已通过实际行动予以归还或赔偿,使得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得以恢复。
3. 发现新情况/证据: 经进一步调查或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申请人认为原诉讼请求或事实认定存在偏差,继续审理可能对双方均不利,或已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发现关键证据系伪造,或证据显示原告方并非适格主体等。
4. 原告诉讼基础丧失: 因[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修改/合同标的物灭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诉讼的基础事实或法律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申请人认为已不具备继续诉讼的条件。例如,涉案房屋因拆迁灭失,合同履行已不可能。
5. 经济原因或其他困难: 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或个人精力有限,继续诉讼将耗费巨大成本和时间,且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故选择撤诉。例如,原告方因罹患重病,无力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6. 被告已破产/失联等: 经查,被告已破产或失联,继续诉讼已无法实现债权。在此情况下,即使获得胜诉判决,也难以执行,故申请人选择止损撤诉。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诉讼。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案件受理费的退还标准是根据撤诉时间点来确定的。本案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或:仅进行了初步审理,未开庭/开庭后但在判决前,且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理,或未产生额外的审理成本),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全额(或:部分)退还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撤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撤诉申请之日起,对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具体审理阶段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全额或部分退还。本案因上述原因撤诉,且未对司法资源造成实质性浪费,故申请全额退还。
请贵院准予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并依法办理退费手续。申请人希望贵院将退费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户 名:[账户持有人姓名/单位名称]
账 号:[银行账号]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姓名/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1. 案件受理费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如是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若有和解协议,请附和解协议原件/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被告方已履行义务的凭证等]。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填写: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具体行政行为,如:不服XX行政机关作出的XX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XX行政职责等]
案号:[(XXXX)[省简]行初字第XX号]
申请事项:
1. 撤回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2. 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案件受理费[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其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案号为[(XXXX)[省简]行初字第XX号]。申请人已按照法律规定,于[XXXX年XX月XX日]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在诉讼过程中,[具体说明撤诉原因。行政案件的撤诉原因可能与民事案件有所不同,更可能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双方达成行政和解、或原告方认识到行政行为合法等情况。例如:
1. 行政机关主动纠正: 在贵院的指导下或经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已于[XXXX年XX月XX日]主动撤销了原行政行为(或:修改了原行政行为,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和申请人诉求/履行了相关行政职责)。例如,原告方起诉某行政机关不作为,该机关在立案后立即履行了其法定职责,使得原告方诉求得以实现。申请人认为其诉讼目的已达到,依法申请撤诉。
2. 达成行政和解: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法院主持下/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就争议事项取得了共识,被申请人已承诺并实施了[具体措施,如:对行政行为进行了调整、给予了合理补偿、提供了相关行政服务等],申请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和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得双方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3. 申请人重新审视: 经过慎重考虑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学习,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原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继续诉讼已无必要。例如,原告方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产生误解,经学习后认识到处罚的合法性。
4. 程序性原因: 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身在提起诉讼时存在程序性瑕疵(如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认为存在管辖权异议等问题,为避免后续程序性障碍,故申请撤诉。例如,发现起诉时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5. 其他原因: 如申请人因身体原因、经济困难等,无法继续参与诉讼。例如,申请人因出国定居,无法继续参与国内行政诉讼。]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认为继续进行该行政诉讼已无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行政诉讼。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案在撤诉前尚未进行实质性审理(或:仅进行了初步审理,未开庭/开庭后但在判决前,且法院尚未就争议实体问题进行充分审查),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全额(或:部分)退还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人民法院在处理撤诉退费时,会综合考虑案件审理阶段、司法资源的占用情况以及撤诉原因等因素,本案撤诉原因正当合理,且未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符合全额退还的条件。
请贵院准予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并依法办理退费手续。申请人希望贵院将退费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户 名:[账户持有人姓名/单位名称]
账 号:[银行账号]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姓名/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1. 案件受理费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如是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若有和解协议,请附和解协议原件/复印件];
4. [被申请人出具的已纠正行政行为的证明文件/相关沟通记录];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名称]:
申请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填写: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注:通常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刑事案件案由: [具体刑事案由,如:故意伤害罪/诈骗罪/交通肇事罪等]
刑事案件案号: [(XXXX)[省简]刑初字第XX号]
附带民事诉讼案由: [具体民事诉讼请求,如: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附带民事诉讼案号: [(XXXX)[省简]刑附民初字第XX号](若法院单独给出附带民事案号)
申请事项:
1. 撤回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2. 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全部或部分附带民事诉讼费[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刑事案件案由]一案,作为被害人或近亲属,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具体诉讼请求,如: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XX元]。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对该附带民事诉讼予以立案,并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缴纳附带民事诉讼费用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在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或在判决作出之前,经[具体说明撤诉原因。附带民事诉讼撤诉原因可能包括:
1. 被告人积极赔偿并达成和解: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姓名]已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积极赔偿了损失,双方就赔偿金额及方式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例如,被告人已支付赔偿款人民币[金额]元,或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完毕。申请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认为其民事赔偿请求已得到充分实现,故不再坚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举也体现了被告人悔罪表现,有利于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
2. 刑事判决已解决部分或全部赔偿问题: 尽管附带民事诉讼独立于刑事诉讼,但在某些情况下,刑事判决可能会对赔偿问题有所体现,或者在刑事审理过程中,法院调解促成了赔偿。此外,在量刑时,法院会将被告人的赔偿态度和实际赔偿情况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故申请人选择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赔偿。
3. 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刑事案件已经审结,申请人决定就民事赔偿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调解、协商等非诉方式解决。为了避免重复诉讼或加速解决纠纷,故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在刑事案件判决后,考虑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难度,被害人选择另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通过其他民事途径解决。
4. 其他原因: 如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例如,身故、疾病、居住地变更、经济状况变化等),认为继续参与附带民事诉讼存在困难或已无必要。例如,被害人因伤势严重,长时间住院,无力分身参与诉讼活动。]
鉴于上述原因,申请人认为继续进行该附带民事诉讼已无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本附带民事诉讼在撤诉前尚未进行实质性审理(或:已进行审理但未判决,且未占用过多的司法资源),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全额(或:部分)退还已缴纳的附带民事诉讼费用人民币[具体金额]元。附带民事诉讼的撤回与刑事案件的审理进度相互独立,其诉讼费用的退还应根据附带民事诉讼本身的审理情况来判断。鉴于本案撤诉原因合理,且未导致司法资源的大量损耗,故请求全额退还。
请贵院准予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并依法办理退费手续。申请人希望贵院将退费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户 名:[账户持有人姓名/单位名称]
账 号:[银行账号]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姓名/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1. 附带民事诉讼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 [若有和解协议,请附和解协议原件/复印件];
4.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已支付赔偿款的收款凭证或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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