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冻结裁定复议申请书(样本一)
申请人: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为公司] /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若为个人]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 / [联系电话,若为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
- 依法撤销[法院名称]于[年]月[日]作出的(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申请人名下[银行名称]账户(账号:[银行账号])内资金人民币[金额]元的决定,并立即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
- 请求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或变更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其他纠纷]一案,被被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贵院于[年]月[日]作出了(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了申请人名下[银行名称]账户(账号:[银行账号])内人民币[金额]元的资金,冻结期限为[期限]。申请人认为该冻结裁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及明显超出保全必要性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提出复议申请。
一、原裁定冻结金额明显超出被申请人实际债权请求,违反了财产保全的比例原则。
被申请人在其财产保全申请中主张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然而,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却冻结了申请人银行账户内人民币[冻结金额,通常高于被申请人主张金额]元的资金。该冻结金额明显超出了被申请人实际主张的债权范围,与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数额不符,更未充分考虑申请人可能承担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金等合理预期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与当事人申请的数额或者与本案争议的金额相当,不得明显超出。贵院的冻结裁定显然违背了这一比例原则,属于过度保全。过度保全不仅增加了被保全人的负担,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二、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冻结措施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
申请人是一家正常经营的[行业]企业,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申请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结算账户。账户内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支付供应商货款、履行日常经营合同义务等。冻结该账户人民币[金额]元的资金,导致申请人大量重要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直接造成:
1. 员工工资无法发放: 临近[日期],员工工资无法按时支付,引发员工不满,可能导致劳资纠纷,影响企业稳定。
2. 税费无法缴纳: 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逾期罚款,损害企业信用,甚至面临更严重的行政处罚。
3. 供应商货款逾期: 严重损害申请人与上游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可能导致供应链中断,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性。
4. 合同违约风险: 申请人正在履行多项重要合同,因资金冻结导致无法按期付款,将面临巨额违约金赔偿,甚至被解除合同的风险。
上述后果将严重阻碍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这与财产保全旨在保障债权实现而非损害被保全人基本生存权的立法本意相悖。
三、被申请人未能充分举证证明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现实风险。
被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仅笼统地声称申请人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但并未提供任何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申请人作为一家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员工队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合法经营企业,一直秉持诚信原则,从未有任何转移资产、规避债务的恶意行为。申请人财务状况透明,资产结构稳定,且在本次纠纷发生后,一直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寻求解决途径。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表明申请人有规避执行风险的情况下,采取如此严厉的保全措施,缺乏事实基础。
四、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足以保障被申请人债权。
为最大程度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冻结措施对申请人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申请人愿意向贵院提供其他等值的有效担保,如[具体担保形式,例如:等值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可靠的第三方保证、或申请人账户中除工资、税费外指定部分资金留存]等,以替代目前的银行账户资金冻结。此替代担保方式能够充分覆盖被申请人可能面临的风险,且更能体现司法的人性化和灵活性,有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原冻结裁定存在明显的过度保全、事实认定不足以及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的问题。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申请人银行账户的决定,并解除冻结。
证据材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用于证明账户资金用途及日常运营重要性);
3. 公司纳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记录复印件;
4. 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复印件(用于证明合同履行及违约风险);
5. 其他可替代担保的初步证明材料。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年]月[日]
关于冻结裁定复议申请书(样本二)
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
- 依法撤销[法院名称]于[年]月[日]作出的(20XX)X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查封申请人名下[不动产名称/车牌号/股权信息]的决定,并立即解除对该财产的冻结、查封。
- 请求贵院驳回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一案,被被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贵院于[年]月[日]作出了(20XX)X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了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名称,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牌号为XX的汽车/持有的XX公司XX%股权],查封冻结期限为[期限]。申请人认为该冻结、查封裁定存在程序瑕疵、保全对象不当及严重影响申请人基本生活等问题,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提出复议申请。
一、原裁定程序存在瑕疵,未充分保障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应给予被申请人必要的陈述和申辩机会,尤其是在采取可能严重影响被申请人基本生活或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时。然而,在贵院作出(20XX)X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之前,申请人并未收到任何关于被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通知,也未被要求提供任何意见或证据。贵院在未经听证、未充分核实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即直接作出了冻结、查封裁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导致申请人未能及时提出异议,充分阐述其面临的困境和可替代方案,影响了裁定的公正性。
二、被冻结、查封的财产系申请人及其家庭唯一的生活保障,违反了司法保护基本生存权的原则。
被冻结、查封的[财产名称,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是申请人及其[家属关系,如:妻子、年迈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合法居所,是维系申请人家庭基本生活的刚性需求。该房产的价值虽然高于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数额[具体金额]元,但其作为申请人唯一的住所,一旦被查封甚至可能面临拍卖,将导致申请人全家流离失所,严重侵犯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存权和居住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执行,但可以参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家庭人口等因素,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居住房屋。同理,在财产保全阶段,对于被申请人唯一的住房,除非有证据证明其有其他住房或具备其他居住条件,否则不应轻易采取查封措施。本案中,申请人别无他处住所,若查封继续,势必对申请人及其家庭生活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不符合司法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
三、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有效担保,其保全申请存在风险。
被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仅提供了[具体担保形式,如:现金保证金]作为担保,但该担保数额[担保金额]元与被申请人申请冻结的财产价值[财产价值]元相比,明显不足以覆盖因保全错误可能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造成的损失。若保全措施解除后被申请人败诉,申请人因保全所受损失将无法得到有效弥补,这增加了申请人的风险,也反映出被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谨慎性不足。
四、申请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解决纠纷,不存在规避执行的风险。
申请人目前在[公司名称]公司从事[职务],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拥有其他合法财产。申请人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申请人承诺不会转移财产,愿意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此情况下,被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缺乏必要性和紧迫性,其目的或已超出保障债权实现的范围,可能意图通过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迫使申请人妥协。
综上,原裁定在程序上存在瑕疵,未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基本权利;在实体上,查封申请人唯一的住房,严重影响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存,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原则。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20XX)X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查封申请人名下财产的决定,并解除对该财产的冻结、查封。
证据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用于证明财产所有权及唯一性);
3. 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用于证明家庭人口状况);
4. 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5. 其他证明申请人生活困难或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材料。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签字)
[年]月[日]
关于冻结裁定复议申请书(样本三)
申请人: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为公司] /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若为个人]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 / [联系电话,若为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
- 依法撤销[法院名称]于[年]月[日]作出的(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申请人持有[被投资公司名称]公司[股权比例]%股权的决定,并立即解除对该股权的冻结。
- 请求贵院根据新出现的证据和情况,驳回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或变更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投资合作纠纷/其他纠纷]一案,被被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贵院于[年]月[日]作出了(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了申请人持有[被投资公司名称]公司[股权比例]%的股权,冻结期限为[期限]。申请人认为该冻结裁定在作出时基于的事实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且该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了严重且不必要的损害,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提出复议申请。
一、原裁定作出后出现新事实和新证据,已显著降低或消除冻结股权的必要性。
原裁定作出时,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然而,自裁定作出之日起至本复议申请提交之日,已发生以下足以影响原裁定必要性的新情况和新证据:
1. 双方已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或部分履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就双方争议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签署了《[协议名称,如:和解意向书/还款协议]》,明确了申请人将分期支付[款项性质]的款项。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按照协议约定,通过[支付方式]向被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已支付金额]元,有力证明申请人有积极履行债务的意愿和能力,且冻结的债权金额已部分减少。
2. 申请人提供新的信用担保: 为解决纠纷并解除冻结,申请人已主动向贵院提交了[银行名称]开具的金额为人民币[担保金额]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足以覆盖被申请人剩余的债权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和费用,能够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保函的提供,使原冻结股权的保全措施已无必要。
上述新事实和新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债权实现的风险已大幅降低,甚至已得到充分保障,继续维持对申请人股权的冻结已不具备原先的必要性。
二、冻结股权对申请人造成了严重的、不必要的、且可能影响最终债权实现的损害。
申请人持有的[被投资公司名称]公司[股权比例]%股权,不仅是申请人的核心资产,更是申请人重要的战略投资和融资平台。对该股权的冻结,对申请人造成了多方面的严重损害:
1. 影响企业融资能力: 股权被冻结,直接导致申请人无法以该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严重限制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发展空间,打乱了原定的投融资计划。
2. 损害企业商业信誉: 股权冻结的公示效应,将使申请人面临市场上的负面评价,影响其与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可能导致商业机会的流失。
3. 阻碍被投资公司的正常运营: 申请人作为[被投资公司名称]的重要股东,股权被冻结限制了其在被投资公司中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可能间接影响被投资公司的正常运营,甚至拖累被投资公司的发展。这种间接损害最终可能影响到股权本身的价值,反而不利于债权的最终实现。
鉴于申请人已提供足额有效担保,继续维持对股权的冻结,不仅对被申请人的债权保障无实质增益,反而可能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不可逆转的损失,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申请人财务状况恶化,最终不利于任何一方。
三、原裁定存在过度保全之嫌,股权估值远超债权金额。
被冻结的[被投资公司名称]公司[股权比例]%股权,根据[评估机构名称]于[年]月[日]作出的[评估报告名称]显示,其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评估金额]元,远高于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金额人民币[债权金额]元。在已有其他替代性担保且被申请人债权已部分实现的情况下,继续冻结如此高价值的股权,明显属于过度保全,违反了财产保全的比例原则。
综上所述,原冻结裁定赖以存在的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且继续维持该冻结措施将对申请人造成严重且不必要的损害,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公平原则。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恳请贵院查明新事实,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冻结申请人股权的决定,并解除冻结。
证据材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和解意向书/还款协议》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3. [银行名称]开具的银行保函原件;
4. [评估机构名称]出具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复印件;
5. 其他证明股权冻结对申请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材料。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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