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申请书范文一:因设计变更及图纸延误导致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申请人: 深圳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华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项目名称:华南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因设计变更及图纸延误导致工期延长及额外费用支出的索赔申请
合同信息:
项目名称: 华南国际金融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
合同编号: HNZJ-2022-0315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3月15日
原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2022年4月1日
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2024年3月31日
合同总价: 人民币柒亿捌仟万元整(¥780,000,000.00)
索赔依据:
1.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第13.1条 业主指令性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调整。
第13.2条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约定。
第18.3条 业主未能按期提供图纸或施工资料的责任。
第20.1条 索赔程序及时间限制。
2.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相关条款精神。
索赔事件经过及分析:
-
设计变更事件:
- 事件概述: 我方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业主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号:HNZJ-BGTZ-2023-005),其中包含对项目D区裙楼及塔楼核心筒结构的多项重大设计调整。原设计方案中,该区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墙体厚度为400mm,且预留管道井尺寸已明确。然而,变更通知要求将部分区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升至C60,核心筒墙体厚度增加至500mm,并调整了管道井的平面位置及尺寸。
- 具体影响分析:
- 工期影响:
- 图纸深化与审批: 收到变更通知后,我方需立即停止原定施工计划,配合设计院进行为期15天的图纸深化设计,并重新提交施工方案、材料报审及专项施工方案,此过程耗时10天。
- 材料重新采购与运输: C60高强度混凝土需重新协调供货商,导致混凝土供应延迟8天;钢筋型号及用量变化,需重新定制及运输,增加3天。
- 已完成工作拆除及返工: 变更涉及D区裙楼部分已浇筑的C50混凝土墙体及预留管线,我方已按原设计完成约30%的施工量。根据变更要求,需对已施工部分进行拆除,预计拆除及清运耗时5天。
- 施工工艺调整: 核心筒墙体厚度增加,需调整模板支撑体系,并对施工人员进行C60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的新技术交底,此适应期导致施工效率降低,平均每天影响0.5天的施工进度,持续20天,共计影响10天。
- 总计工期延长: 上述各项合计,因设计变更直接导致D区裙楼及塔楼核心筒施工工期延长至少15 + 10 + 8 + 3 + 5 + 10 = 51天。
- 费用影响:
- 深化设计及方案调整费用: 我方投入设计人员加班及外部咨询费用15,000元。
- 材料损失及价差: 已采购的C50混凝土部分废弃损失50,000元;C60混凝土与C50混凝土的价差120,000元;钢筋型号变更导致采购价差及废弃损失80,000元。
- 拆除及返工费用: 拆除人工费150,000元,机械租赁及清运费80,000元。
- 人工窝工及机械闲置费: 施工班组(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待工及效率降低导致的人工窝工费450,000元;混凝土泵车、塔吊等设备闲置及额外租赁费300,000元。
- 项目管理费: 因工期延长51天,增加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租赁、水电费等,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每月20万元,共计约340,000元。
- 小计: 15,000 + 50,000 + 120,000 + 80,000 + 150,000 + 80,000 + 450,000 + 300,000 + 340,000 = 1,585,000元。
- 工期影响:
-
图纸延误事件:
- 事件概述: 根据合同约定及我方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业主方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提供D区塔楼外立面幕墙施工的全部深化设计图纸。然而,直至2023年3月20日,我方才陆续收到该批图纸,实际延误了33天。此延误直接影响我方后续外立面幕墙龙骨安装、玻璃幕墙板块采购及安装等关键工序。
- 具体影响分析:
- 工期影响:
- 幕墙深化设计滞后: 缺乏完整的幕墙图纸,我方无法启动幕墙分包商的招标工作,也无法开展材料供应商的选定及材料下单。此环节直接导致幕墙分包进场时间延后25天。
- 材料加工及采购延误: 幕墙材料,特别是定制玻璃、铝板等,加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60-90天。图纸延误导致材料下单时间推迟,直接导致材料到场日期延后33天,进而影响幕墙的现场安装。
- 施工顺序打乱: 原计划幕墙安装与内部装饰交叉作业,图纸延误导致幕墙安装整体后移,使得内部装饰无法按计划全面展开,造成内部工序也出现间接延误,估算间接延误10天。
- 总计工期延长: 上述各项合计,因图纸延误直接导致幕墙工程及相关内装工程工期延长至少25 + 33 + 10 = 68天。
- 费用影响:
- 分包商窝工/索赔: 已确定意向的幕墙分包商因图纸延误无法按时进场,造成其前期准备人员窝工损失,我方需承担的违约或补偿费用200,000元。
- 人员窝工: 我方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商务、采购)在等待图纸期间无法有效推进工作,产生的管理人员窝工费150,000元。
- 机械设备闲置费: 已准备进场的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租赁及闲置费100,000元。
- 赶工措施费: 为弥补部分延误,我方可能需要在后期采取赶工措施,如增加夜间施工、双班作业等,预估赶工费300,000元。
- 项目管理费: 因工期延长68天,增加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租赁、水电费等,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每月20万元,共计约450,000元。
- 小计: 200,000 + 150,000 + 100,000 + 300,000 + 450,000 = 1,200,000元。
- 工期影响:
索赔金额及工期:
- 工期索赔:
-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51天
- 因图纸延误导致工期延长:68天
- 合计工期延长:119天。 申请将原合同竣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顺延至2024年7月28日。
- 费用索赔:
- 设计变更相关费用: 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元整(¥1,585,000.00)
- 图纸延误相关费用: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 总计费用索赔金额: 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2,785,000.00)。
支持文件:
1. 《华南国际金融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NZJ-2022-0315)副本。
2. 业主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号:HNZJ-BGTZ-2023-005,日期:2023年1月10日)。
3. 原D区裙楼及塔楼核心筒结构设计图纸(图号:JZ-03-D-01至JZ-03-D-15)。
4. 变更后的D区裙楼及塔楼核心筒结构设计图纸(图号:JZ-03-D-01-RevA至JZ-03-D-15-RevA)。
5. 我方于2023年1月15日向业主发出的《关于设计变更影响的函》(编号:SZHY-CX-2023-015)。
6. 我方于2023年2月20日向业主发出的《关于幕墙图纸延误的催办函》(编号:SZHY-CX-2023-020)。
7. 业主方下发的幕墙深化设计图纸接收记录(日期:2023年3月20日)。
8. 我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版本1.0,提交日期:2022年5月1日)。
9. 施工日志(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详细记录设计变更和图纸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等情况)。
10. 相关材料采购合同、订单、发票(原涂料、新石材、混凝土、钢筋等)。
11. 拆除及返工施工的照片及影像资料。
12. 现场人员考勤表及工资发放记录(涉及窝工人员)。
13.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进出场记录、闲置记录。
14. 项目部管理费用支出清单。
15. 与幕墙分包商的意向合作协议及相关沟通记录。
16. 其他相关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证明材料。
请求:
1. 批准我方将工程竣工日期顺延119天。
2. 核准并支付我方因设计变更及图纸延误产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2,785,000.00)。
3. 在业主收到本索赔申请书后14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人(盖章): 深圳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 2024年4月10日
索赔申请书范文二:因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索赔
申请人: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东海能源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项目名称: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项目因地质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工期延长及额外费用支出的索赔申请
合同信息:
项目名称: 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储气罐区基础及管道工程)
合同编号: DHNY-2023-0108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月8日
原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2023年2月1日
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2024年1月31日
合同总价: 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0,000.00)
索赔依据:
1.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第12.2条 不利物质条件处理及费用和工期调整。
第13.1条 工程变更及索赔。
第18.1条 业主提供勘察资料的责任。
第20.1条 索赔程序及时间限制。
2. 合同附件:
《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DHKC-2022-0901,日期:2022年9月1日)。
3.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原则及合同履行风险承担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相关条款。
索赔事件经过及分析:
- 不利物质条件发现:
- 事件概述: 我方于2023年3月5日,在进行储气罐区3#罐基础桩基工程施工时,发现实际地质条件与业主方提供的《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DHKC-2022-0901)存在显著差异。原勘察报告描述3#罐区桩基持力层为中风化砂岩,埋深约25-30米,且均匀分布,地质条件良好,推荐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然而,实际施工过程中,在多根桩位(如3-A1、3-B5、3-C8桩)钻进至15米左右时,频繁遭遇大块坚硬花岗岩孤石,其直径普遍超过2米,部分甚至达到3-4米,且分布无规律,与勘察报告描述的中风化砂岩层完全不符。此外,在20-22米深度处,还发现局部存在溶洞和高压地下水涌出,涌水量远超预期。
- 通知与沟通: 我方于2023年3月6日立即以书面形式(《关于3#罐区桩基施工遭遇不利地质条件的报告》,编号:ZTJS-2023-0306)向业主及监理报送了该情况,并附上现场情况说明、照片及初步处理建议。业主/监理于2023年3月8日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我方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编号:DHNY-HY-2023-0308)确认了不利地质条件的存在。
- 影响分析:
- 工期影响:
- 施工方案调整与审批: 遭遇孤石和溶洞后,我方被迫停止原旋挖钻施工,进行为期10天的施工方案重新论证,并提交新的施工方案(包括采用冲击钻、液压破碎锤等特殊工艺,以及对溶洞进行帷幕注浆处理),此方案的审批及专家评审过程耗时15天。
- 特殊设备调配与进场: 原旋挖钻机无法应对坚硬孤石和溶洞,我方需紧急租赁并调配大型冲击钻机2台、液压破碎锤2台、高压注浆设备1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共耗时15天。
- 施工效率降低: 采用冲击钻和破碎锤施工效率远低于旋挖钻,单根桩施工周期从原计划的2天延长至5-7天;溶洞注浆作业复杂,耗时8天。
- 间接影响: 桩基施工是后续承台、罐体结构施工的关键路径,桩基工期延长直接导致后续工序顺延。
- 总计工期延长: 上述各项合计,因不利地质条件直接导致3#罐区桩基施工工期延长至少10 + 15 + 15 + (5-2)20根桩/效率 + 8 = 63天。 (按20根桩受到严重影响计算,每根桩额外增加3天)
- 费用影响:
- 特殊机械租赁及使用费: 冲击钻机、液压破碎锤、高压注浆设备等租赁费用共计1,200,000元。
- 特殊作业人工费: 冲击钻、破碎锤操作手及注浆作业人员的额外工资及补贴,共计350,000元。
- 材料增加费: 注浆材料(水泥、速凝剂等)、爆破材料(如需)、钢筋笼加固等费用,共计500,000元。
- 原设备闲置及窝工费: 原旋挖钻机闲置15天及相关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00元。
- 施工方案调整及专家评审费: 外部专家咨询及方案编制费用80,000元。
- 现场管理费: 因工期延长63天,增加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租赁、水电费等,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每月20万元,共计约420,000元。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加: 特殊施工带来的安全投入增加50,000元。
- 小计: 1,200,000 + 350,000 + 500,000 + 200,000 + 80,000 + 420,000 + 50,000 = 2,800,000元。
- 工期影响:
索赔金额及工期:
- 工期索赔:
- 因不利地质条件导致工期延长:63天
- 合计工期延长:63天。 申请将原合同竣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顺延至2024年4月3日。
- 费用索赔:
- 特殊机械租赁及使用费:1,200,000元
- 特殊作业人工费:350,000元
- 材料增加费:500,000元
- 原设备闲置及窝工费:200,000元
- 施工方案调整及专家评审费:80,000元
- 现场管理费:420,000元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加:50,000元
- 总计费用索赔金额: 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支持文件:
1. 《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DHNY-2023-0108)副本。
2. 《东海储气库工程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DHKC-2022-0901)。
3. 我方于2023年3月6日发出的《关于3#罐区桩基施工遭遇不利地质条件的报告》(编号:ZTJS-2023-0306)。
4. 业主/监理于2023年3月8日主持召开的现场踏勘及专题会议纪要(编号:DHNY-HY-2023-0308)。
5. 我方提交的《3#罐区桩基施工方案调整建议书》(编号:ZTJS-FA-2023-0315)。
6. 业主/监理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调整函件或会议纪要。
7. 施工日志(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详细记录地质异常情况、停工待工、方案调整、特殊施工过程及效率数据)。
8. 现场照片及视频(显示孤石、溶洞、高压地下水涌出等异常地质情况及特殊施工过程)。
9. 特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进出场记录、使用记录。
10. 特殊作业人员考勤及工资表。
11. 注浆材料、爆破材料采购凭证及使用记录。
12. 原旋挖钻机闲置记录及相关费用凭证。
13. 专家咨询服务合同及发票。
14. 其他相关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证明材料。
请求:
1. 批准我方将工程竣工日期顺延63天。
2. 核准并支付我方因不利地质条件产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3. 在业主收到本索赔申请书后21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人(盖章):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 2024年4月15日
索赔申请书范文三:因业主指令性停工及返工导致的窝工费和工程量增加补偿索赔
申请人: 浙江恒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钱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项目名称:钱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项目因业主指令性停工及返工导致窝工损失、工程量增加及工期延误的索赔申请
合同信息:
项目名称: 钱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会展主馆及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编号: QJXS-2022-0820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8月20日
原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2022年9月1日
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合同总价: 人民币拾贰亿元整(¥1,200,000,000.00)
索赔依据:
1.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第13.3条 业主指令性停工的工期和费用调整。
第13.1条 业主指令性变更(包括返工)的费用和工期调整。
第18.2条 业主提供施工现场的责任。
第20.1条 索赔程序及时间限制。
2.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情势变更及损失赔偿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相关条款。
索赔事件经过及分析:
-
业主指令性停工事件:
- 事件概述: 2023年7月10日,我方在会展主馆二层主体结构施工至90%时,收到业主方下发的《工程停工指令》(编号:QJXS-TZ-2023-0710)。指令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二层所有结构施工,理由是“配合市政管线接入方案优化,待后续方案明确后再行复工”。该指令性停工持续至2023年8月15日,业主方才下发《复工通知》(编号:QJXS-TZ-2023-0815),总计停工36天。
- 影响分析:
- 工期影响:
- 关键路径中断: 二层主体结构是整个主馆工程的关键路径。停工36天导致该关键路径完全中断,造成后续三层及以上结构施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工序全面顺延,直接导致工期延误36天。
- 资源重新组织: 停工期间,部分劳务队伍解散或转场,复工后需重新组织工人进场,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此过程额外耗时5天。
- 总计工期延长: 上述合计,因业主指令性停工直接导致工期延长至少36 + 5 = 41天。
- 费用影响:
- 人员窝工费: 停工期间,我方施工现场仍保留部分管理人员及关键技术工人,并需支付部分劳务班组的基本工资或补偿金,合计约400,000元。
- 机械设备租赁及闲置费: 塔吊、施工电梯、泵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及闲置费,合计约250,000元。
- 临时设施维护费: 现场办公区、宿舍、围挡、安全设施等的租赁及维护费用,合计约100,000元。
- 项目管理费: 因工期延长41天,增加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租赁、水电费等,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每月25万元,共计约340,000元。
- 保险及履约保函费用: 延长工期期间的保险费用及履约保函费用摊销,合计约50,000元。
- 小计: 400,000 + 250,000 + 100,000 + 340,000 + 50,000 = 1,140,000元。
- 工期影响:
-
业主指令性返工及工程量增加事件:
- 事件概述: 在2023年8月15日复工后不久,即2023年8月25日,业主方再次下发《工程变更指令》(编号:QJXS-BGTZ-2023-0825),要求对我方已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会展主馆一层东侧区域(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地面找平层及地砖铺设进行拆除并重新施工。业主提出的返工理由是“业主高层领导对选定的地砖颜色及花纹不满意,要求更换为更高档次的进口大理石,并调整地面标高”。
- 具体影响分析:
- 工期影响:
- 拆除作业: 拆除已完成的找平层及地砖铺设,需耗时5天。
- 材料重新采购: 进口大理石需重新下单、生产、运输,周期长达30天。
- 重新施工: 地面标高调整、重新找平、铺设进口大理石等新工艺施工,耗时15天。
- 总计工期延长: 上述合计,因返工及工程量增加直接导致工期延长至少5 + 30 + 15 = 50天。
- 费用影响:
- 已完成工作拆除费: 拆除人工费80,000元,机械租赁及清运费50,000元。
- 废弃材料损失: 已铺设的地砖、找平材料等废弃损失120,000元。
- 新材料采购价差及运输费: 进口大理石与原合同地砖的价差、额外运输费及报关费,合计约800,000元。
- 返工及新增工程量的人工费: 重新找平、铺设大理石的人工费250,000元。
- 返工及新增工程量的机械费: 地面研磨机、叉车等设备租赁费50,000元。
- 管理费及利润: 按返工及新增工程量计算的管理费及利润,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合计约150,000元。
- 小计: 80,000 + 50,000 + 120,000 + 800,000 + 250,000 + 50,000 + 150,000 = 1,500,000元。
- 工期影响:
索赔金额及工期:
- 工期索赔:
- 因业主指令性停工导致工期延长:41天
- 因业主指令性返工导致工期延长:50天
- 合计工期延长:91天。 申请将原合同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5年4月1日。
- 费用索赔:
- 停工损失: 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1,140,000.00)
- 返工及工程量增加费用: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 总计费用索赔金额: 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2,640,000.00)。
支持文件:
1. 《钱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QJXS-2022-0820)副本。
2. 业主方下发的《工程停工指令》(编号:QJXS-TZ-2023-0710,日期:2023年7月10日)。
3. 业主方下发的《复工通知》(编号:QJXS-TZ-2023-0815,日期:2023年8月15日)。
4. 业主方下发的《工程变更指令》(编号:QJXS-BGTZ-2023-0825,日期:2023年8月25日)。
5. 相关会议纪要(关于停工原因、范围,以及返工原因、范围及新材料选定的讨论记录)。
6. 我方停工期间人员、机械设备待工记录。
7. 施工日志(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详细记录停工、返工期间的作业内容、人员动态、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8. 返工前已完成工作量的监理验收记录/证明。
9. 废弃材料清单及处理凭证。
10. 新购进口大理石的采购合同、发票、报关单及运输凭证。
11. 现场照片及视频(显示停工状态、拆除过程、返工过程及新材料)。
12. 劳务班组工资发放记录及补偿协议。
13.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进出场记录、闲置记录。
14. 项目部管理费用支出清单。
1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求:
1. 批准我方将工程竣工日期顺延91天。
2. 核准并支付我方因业主指令性停工及返工产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2,640,000.00)。
3. 在业主收到本索赔申请书后14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人(盖章): 浙江恒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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