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执行地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性质],[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生年月/成立日期],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如为个人,请省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如为单位,请省略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性质],[民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生年月/成立日期],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填写说明同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管辖权移送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拟移送法院名称,例如:XX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判决/裁定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作出[判决书/裁定书名称,例如:(XX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裁定[判决/裁定主要内容,例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X元]。
该判决/裁定生效后,因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于[申请执行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立案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立案执行,案号为[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贵院查找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申请人最新掌握的线索表明,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的常住地/注册地已由[原地址,例如:XXXX市XX区XX街道XX号]变更至[新地址,即拟移送法院辖区内的地址,例如:XXXX市XX区XX街道XX号]。同时,被申请人的主要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也已集中位于[新地址所在区域,例如:XXXX市XX区]辖区内。
现原执行法院所在地与被执行人现住所地及主要财产所在地相距较远,导致执行工作开展面临诸多不便:一是执行人员前往异地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财产,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且可能因地域差异和协调难度而影响执行效率;二是异地执行在信息获取和采取强制措施方面存在客观障碍,不利于及时发现并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从而严重影响申请人债权的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条“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应遵循便利执行原则。鉴于被申请人住所地及主要财产均已转移至[拟移送法院名称]辖区内,将执行管辖权依法移送至该法院,将极大地便利财产的调查、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等各项执行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执行程序和资源浪费,从而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
综上所述,为便于案件执行,提高执行效率,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恳请贵院审查并批准本申请,将本案执行管辖权移送至被申请人现住所地及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拟移送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此致
[原执行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一份;
3. 执行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 证明被申请人变更住所地及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户籍证明、工商登记信息、房产信息、车辆登记信息、银行流水、财产线索调查报告等)若干份。
变更执行地申请书 (以主要财产所在地为重点)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填写说明同上)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填写说明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依法移送至被申请人主要财产所在地[拟移送法院名称,例如:XX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判决/裁定日期]作出了[判决书/裁定书名称,例如:(XXXX)XX民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裁定[判决/裁定主要内容,例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X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该生效法律文书已确定被申请人应履行付款义务,但被申请人至今未能履行。申请人遂于[申请执行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于[立案日期]立案执行,案号为[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
在贵院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经申请人多方调查核实并掌握确凿证据,被申请人虽其注册地/住所地仍显示为[原地址],但其所有的主要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具体地址,例如:XX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房产一套、停放于[具体地址,例如:XXXX市XX区某停车场]的车辆、在[银行名称,例如:中国银行XXXX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等)均集中位于[拟移送法院辖区,例如:XXXX市XX区]范围内。
目前,原执行法院与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距离较远,实施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需要办理异地委托执行手续。此种方式不仅耗时长、程序相对繁琐,而且容易因地域差异和沟通不畅导致执行效率低下,甚至难以对财产实施及时有效的控制,从而给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延误和阻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执行管辖地包括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将执行案件移送至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执行管辖原则之一,旨在最大限度地便利法院查控财产、提高执行效率,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考虑到本案执行的重点在于对被申请人现有财产的查找、控制与处置,而这些主要可供执行财产均集中于[拟移送法院名称]辖区内,若由该法院直接管辖,将能够更直接、更迅速、更有效地采取执行措施,如对不动产的查封、对车辆的扣押、对银行账户的冻结及划拨等,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
综上,为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审查本申请,将本案执行管辖权移送至被申请人主要财产所在地[拟移送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此致
[原执行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3. 执行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 证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位于[拟移送法院辖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开户证明、交易记录、财产线索调查报告、现场照片等)若干份。
变更执行地申请书 (因原法院执行困难,新法院更便执行)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填写说明同上)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填写说明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管辖权移送至[拟移送法院名称,例如:XX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执行,以克服原执行地执行困难,提高执行效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例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于[判决/裁定日期]作出[判决书/裁定书名称,例如:(XXXX)XX劳人仲字第X号仲裁裁决书],并经贵院[生效日期]裁定执行,判令/裁决被申请人[判决/裁定主要内容,例如: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
该生效法律文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遂于[申请执行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立案日期]立案执行,案号为[案号,例如:(XXXX)XX执X号]。
自贵院立案执行以来,虽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但受限于地域管辖和实际情况,本案执行进展较为缓慢,甚至面临实际困难,导致申请人债权迟迟未能实现。具体表现为:
1. 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的实际经营场所已搬迁至[新地址,属于拟移送法院辖区],原注册地已人去楼空或停止营业,导致贵院无法有效调查其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最新财产线索。
2. 申请人曾向贵院提供线索,指明被申请人在[拟移送法院辖区]存在大量对外未回笼的债权,但由于涉及异地调查取证和债权控制,贵院在核实上述线索和采取相应措施时存在实际困难,导致执行措施未能及时有效实施。
3. 被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关联企业和主要业务往来均在[拟移送法院辖区]活动,若由当地法院直接管辖,将更便于对被申请人的主要人员和关联财产进行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
4. 贵院在[某个具体执行事项,例如:对被申请人位于异地的某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处置]上,因跨地域协调成本高昂,且难以获得当地司法协助的及时性,执行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鉴于上述实际困难,申请人认为,继续由原执行法院执行已无法有效推动案件进展,甚至可能使申请人债权面临更大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条“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规定,并结合“便利执行、提高效率”的原则,本案确有必要变更执行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拟移送法院名称]管辖,该法院作为被申请人实际经营地、主要关联方所在地及潜在财产线索集中地的人民法院,将拥有更便利的地理条件、信息获取优势和执行资源,能够更迅速、更直接地对被申请人的实际经营状况、财产线索及人员动向进行调查和控制,从而有效解决目前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跨地域协作难题,打破执行僵局,最大化地提高执行效率。
综上,为克服目前执行案件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执行效率,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得以顺利实现,申请人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恳请贵院审查并批准本申请,将本案执行管辖权移送至[拟移送法院名称]管辖执行。
此致
[原执行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日期,例如:XXXX年X月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3. 执行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 证明原执行法院执行困难及拟移送法院更便执行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被申请人搬迁证明、新经营地证明、财产线索调查报告、与原执行法院沟通记录、异地债权证据、司法协助函件往来等)若干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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