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证据申请书(样本一)
申请人: [您的姓名/公司名称]
性别: [男/女] (个人申请填写)
民族: [汉族/其他] (个人申请填写)
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申请填写)
职业/职务: [您的职业/职务] (个人申请填写)
工作单位: [您的工作单位] (个人申请填写)
住所地: [您的详细住址] (个人申请填写)
联系电话: [您的联系电话] (个人申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公司申请填写)
职务: [职务] (公司申请填写)
住所地: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申请填写)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公司申请填写)
被申请人: [对方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
性别: [男/女] (个人填写)
民族: [汉族/其他] (个人填写)
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填写)
职业/职务: [对方职业/职务] (个人填写)
工作单位: [对方工作单位] (个人填写)
住所地: [对方详细住址] (个人填写)
联系电话: [对方联系电话] (个人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公司填写)
职务: [职务] (公司填写)
住所地: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填写)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公司填写)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 (2023)鄂0100民初XXXX号(若已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调取以下证据:
1. 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名称]账户名为[被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账号为[被申请人银行卡号/公司账户]的银行账户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期间的所有交易明细,以核实借款的实际支付情况及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2. 被申请人持有的,与申请人名为[申请人微信昵称/微信号]与被申请人名为[被申请人微信昵称/微信号]之间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涉及借款合意、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约定以及催收、还款协商等内容的相关记录,以还原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及履约情况。
3. [若有其他需要调取的证据,在此列明,并详细描述其内容、持有方和调取目的]。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查明案件事实,尤其是借款是否实际发生、借款的具体金额、双方关于利息及还款的真实约定,以及被申请人是否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等关键事实,上述证据至关重要。
然而,上述证据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具体理由如下:
1. 关于银行交易明细: 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属于个人或单位的金融隐私和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存款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程序或司法机关合法调取,申请人作为第三方无法直接向银行调取被申请人的账户明细。该证据系反映资金流转的直接证据,对证明借款事实及还款情况具有决定性意义。
2. 关于微信聊天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通常存储在个人手机或腾讯公司的服务器上,涉及用户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其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通过特定技术手段或由保管人提供。申请人仅持有自身部分的聊天记录,且可能存在记录不完整或因手机更换、删除等原因导致丢失的情况。被申请人作为聊天记录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持有的完整聊天记录对于还原案件事实、查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申请人无法强制被申请人提供或自行从腾讯公司调取被申请人端的聊天记录。
3. [若有其他证据,此处详细说明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例如:证据原件由对方或案外人持有且拒不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证据存放于特定机构且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方能调取等]。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对本案事实的查明具有高度关联性和重要性,且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对上述证据予以调查收集。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您的姓名/公司名称]
(签名或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调查证据申请书(样本二)
申请人: [您的姓名]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职业/职务: 员工
工作单位: 无(或原工作单位)
住所地: [您的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住所地: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案号: (2023)苏0200劳初XXXX号(若已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调取以下证据:
1. 被申请人持有的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的全部考勤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纹打卡记录、门禁记录、考勤表、加班审批单等,如有)。
2. 被申请人持有的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发放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等)。
3. 被申请人持有的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的绩效考核记录、岗位职责说明、奖惩记录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内部管理文件。
4. [若有其他需要调取的证据,在此列明,并详细描述其内容、持有方和调取目的]。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等。为查明申请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构成与标准、奖惩情况及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关键事实,上述证据至关重要。
然而,上述证据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具体理由如下:
1. 关于考勤记录: 申请人在职期间的考勤记录,包括指纹打卡数据、门禁记录及考勤表等,均由被申请人负责制作、管理和保存,并存储于被申请人的内部系统或物理档案中。申请人作为普通劳动者,无权访问或调取这些内部资料。考勤记录是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加班事实及计算加班工资的重要依据,对本案赔偿数额的计算具有直接影响。
2. 关于工资发放明细: 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明细、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记录,均由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制作、保管,并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或系统记录。申请人虽可通过银行查询部分工资入账情况,但无法获取详细的工资构成(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加班费、扣款项等)以及社保和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明细。这些明细是计算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的重要依据。
3. 关于绩效考核及其他内部管理文件: 申请人的绩效考核记录、岗位职责、奖惩记录等文件,属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由被申请人专人管理和保管。这些文件可能涉及劳动者职责范围、工作表现、奖惩事实,对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或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这些内部文件。
4. [若有其他证据,此处详细说明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例如:证据被对方控制且拒不提供;涉及公司内部管理秘密;证据存放于特定机构且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方能调取等]。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对本案劳动争议事实的查明具有高度关联性和证明力,且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对上述证据予以调查收集。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
申请人:[您的姓名]
(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调查证据申请书(样本三)
申请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住所地: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住所地: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案由: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案号: (2023)沪7300知初XXXX号(若已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调取以下证据:
1. 被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生产、销售[涉案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的全部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次、生产数量、原材料采购清单、生产工艺流程记录、质检报告等)。
2. 被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销售[涉案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的全部销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客户清单、销售价格、销售区域及销售回款凭证等)。
3. 被申请人持有的与[涉案产品名称/型号]相关的全部设计图纸、技术方案、配方、工艺参数、技术文档以及项目研发报告等技术资料。
4. [若有其他需要调取的证据,在此列明,并详细描述其内容、持有方和调取目的]。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经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具体商业秘密内容,例如:特定产品配方、制造工艺]。为查明被申请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范围、以及侵权造成的损失,上述证据至关重要。
然而,上述证据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具体理由如下:
1. 关于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 被申请人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详细记录,包括其产量、销量、销售额、客户信息、成本构成等数据,均属于被申请人的内部经营管理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信息由被申请人自身掌握和保管,且其具有高度的私密性和商业敏感性。申请人作为竞争对手,无从获取也无法强制被申请人提供这些信息。这些记录是衡量被申请人侵权规模、计算申请人损失和被申请人获利的关键证据。
2. 关于技术资料: 被申请人持有的与涉案产品相关的设计图纸、技术方案、配方、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直接反映了其产品的技术来源和实现方式。这些资料属于被申请人的核心商业秘密,存储于其内部服务器、研发部门或生产车间,对外严格保密。申请人无权、也无途径自行获取这些资料。这些技术资料对于比对被申请人是否使用了申请人的商业秘密、确定侵权行为的存在和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
3. [若有其他证据,此处详细说明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例如:证据原件由对方或案外人持有且拒不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非经法定程序无法调取;证据存放于特定机构且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方能调取等]。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对本案侵权事实的认定、侵权规模的评估以及损失的计算具有高度关联性和重要性,且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公平正义,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对上述证据予以调查收集。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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