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失信限高申请书(模板一:因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并已部分履行/提供担保申请解除)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出生年月:【XX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常用邮箱地址】。
(如系单位申请,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总经理/董事长/负责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单位邮箱地址】。
被申请人:【执行法院全称,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XXXX)XX执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作出的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因【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案号为【(XXXX)XX执字第XXXX号】。
因申请人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对申请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文号:【(XXXX)XX执限字第XXXX号】),并于【XXXX年XX月XX日】将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后,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均受到了严重影响。申请人深刻认识到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的错误,并积极主动寻求解决途径。
【以下二选一或合并描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详细填写】
情况一:已全部履行完毕债务
经申请人多方筹措,已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具体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交付/法院账户划扣等】向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支付了全部款项(含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金额】元)。此款项已完全清偿了贵院【(XXXX)XX执字第XXXX号】案件项下的所有债务。申请人已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出具的收据/和解协议/结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已提交贵院执行庭。据此,该执行案件的全部义务已履行完毕。
情况二: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部分履行或提供担保
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与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约定,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具体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首期款项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金额】元),或已履行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部分义务。同时,申请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提供了【具体担保方式,例如:足额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保证人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已书面同意申请人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以便申请人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筹集资金履行剩余债务。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意见/和解协议复印件已随本申请书一并提交贵院。
申请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或删除失信信息。申请人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和实际履行行为,均符合上述规定中解除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的条件。继续维持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和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已无必要,且将严重阻碍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甚至可能影响后续和解协议的履行。
综上所述,申请人已积极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按约履行了部分义务/提供了相应担保,恳请贵院审查核实,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的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其正常社会活动和企业经营秩序。
此致
【执行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失信限高申请书(模板二:因特殊情况且已部分履行/提供担保申请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出生年月:【XX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常用邮箱地址】。
(如系单位申请,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总经理/董事长/负责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单位邮箱地址】。
被申请人:【执行法院全称,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XXXX)XX执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或暂时解除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作出的限制消费措施,以应对【具体特殊情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因【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案号为【(XXXX)XX执字第XXXX号】。
因申请人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对申请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文号:【(XXXX)XX执限字第XXXX号】)。申请人虽已被限制高消费,但并非恶意逃避债务,而是确实面临【详细说明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的原因,例如: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个人经济状况恶化等】。
目前,申请人正面临以下极为特殊且紧急的情况,急需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以下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详细填写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应证据】
1. 因生产经营急需:
申请人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我司正在洽谈一项【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的重大合作项目,该项目涉及合同金额高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对我司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且直接关系到【具体人数】名员工的就业稳定。为成功签订该合同,申请人必须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前往【地点,例如:A市】与合作方进行【具体商务活动,例如:现场考察、合同签署、技术交流】。然而,受限于限制高消费措施,申请人无法购买飞机票或高铁票,导致无法按时前往,这将直接导致该重要合作项目谈判破裂,我司将蒙受【具体损失金额或影响】的巨大损失,甚至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进而引发员工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申请人已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并已【详细说明已部分履行的方式和金额,或已提供何种有效担保,例如:先行支付了人民币XX万元,或提供了价值XX万元的财产抵押】,且申请执行人已表示理解并同意解除此次出行限制。
2. 因重大疾病就医:
申请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姓名及关系,例如:母亲王某某】于近期被确诊患有【具体疾病名称,例如:恶性肿瘤】,病情危急,急需前往【地点,例如:北京协和医院】接受【具体治疗项目,例如:手术或特殊药物治疗】。该医院是国内治疗此类疾病的权威机构,且只有在该地才能获得相应的医疗资源。受限于限制高消费措施,申请人无法购买前往目的地的交通票,也无法预定符合条件的住宿,严重耽误了【本人/亲属】的黄金治疗时机。此情况已危及【本人/亲属】生命健康,属于极其特殊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申请人已提供了【医院诊断证明、专家会诊意见、购票记录或无法购票证明等】相关证据。申请人承诺,在就医期间,将严格遵守限制消费规定,不进行其他高消费行为。
3. 因子女教育急需(留学/重大考试等):
申请人的子女【姓名】考取了【国家/地区】的【学校名称】,急需于【XXXX年XX月XX日】前由申请人陪同前往办理入学手续/提供担保。或,申请人子女需参加【重要考试名称】,考试地点在【地点】,申请人需陪同前往。由于签证/学校规定/年龄等原因,子女无法独立完成或必须由家长陪同。限制高消费措施导致申请人无法购买机票或高铁票,严重影响子女的教育前程。申请人已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签证办理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 其他合情合理的特殊情况:
【详细描述其他特殊情况,例如:法定代表人需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或重要行业会议,若缺席将导致公司重大决策无法通过或失去市场机会;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需前往外地处理紧急事务等。】
为解决上述燃眉之急,申请人已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沟通,并已【详细说明已部分履行的方式和金额,或已提供何种有效担保,例如:已先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金额】元),或提供了价值【大写金额】元整(¥【小写金额】元)的【具体担保物,例如:一套房产抵押/一台车辆质押】作为担保】,并向贵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在贵院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期间,将仅限于为处理上述紧急事项而进行必要的消费,并保证绝不进行其他与本案无关的高消费行为,且保证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将继续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应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于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若因生活、工作必需,且已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或提供了有效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或暂时解除其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人目前面临的特殊情况,属于确有必要且情有可原,恳请贵院综合考虑,依法解除或暂时解除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的限制消费措施。
此致
【执行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失信限高申请书(模板三:因执行依据撤销或变更、执行错误等原因申请解除)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出生年月:【XX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常用邮箱地址】。
(如系单位申请,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总经理/董事长/负责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详细街道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单位邮箱地址】。
被申请人:【执行法院全称,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XXXX)XX执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立即撤销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作出的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因【案由,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案号为【(XXXX)XX执字第XXXX号】。
因申请人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因【具体原因】),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对申请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文号:【(XXXX)XX执限字第XXXX号】),并于【XXXX年XX月XX日】将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然而,对申请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依据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或存在重大错误,具体情况如下:
【以下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详细填写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应证据】
1. 执行依据已被撤销或变更:
原执行依据,即贵院【(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已于【XXXX年XX月XX日】被【上级法院名称/本院再审庭】经【再审程序/监督程序】依法撤销/部分变更。具体为,【例如: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民再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了原判,并认定申请人无需承担该笔债务;或将原判决确定的债务金额由XX万元变更为XX万元】。
鉴于原执行依据已被撤销或变更,作为执行基础的法律文书已不存在或已发生重大变化,贵院继续维持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已丧失法律基础。
2. 执行主体存在错误:
申请人并非【(XXXX)XX执字第XXXX号】案件的真正被执行人。经查,执行依据【(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主体为【正确的主体名称】,但贵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具体原因,例如:信息混淆/身份信息相似/登记错误等】错误地将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列为被执行人,并采取了执行措施。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了【身份证明、股权证明、公司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申请人并非该案的义务承担者。此属于明显的执行主体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执行标的或金额存在错误:
贵院在执行【(XXXX)XX执字第XXXX号】案件时,对执行标的或执行金额存在认定错误。例如,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为【正确金额】,但贵院在执行中将执行金额错误计算为【错误金额】,导致申请人被错误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施加了过度的限制措施。或,执行标的物已被错误地认定为申请人所有,但实际上属于【真实所有人】,申请人已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合同文件】予以证明。
4. 已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完毕但法院信息未及时更新:
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具体方式,例如:案外人代偿/与申请执行人私下和解并已支付款项/其他法院强制执行已完毕等】实际履行完毕了【(XXXX)XX执字第XXXX号】案件项下的全部债务。但由于【具体原因,例如:申请执行人未及时撤销申请/法院内部流程未及时更新等】,贵院的执行信息系统未能及时反映申请人已履行完毕的事实,导致申请人被错误地继续限制高消费并滞留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申请人已提供了【收据、和解协议、其他法院结案证明等】作为佐证。
申请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若人民法院发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系因执行依据错误、执行主体错误、执行标的错误或已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纠正。申请人被错误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限制高消费,已对其个人信誉、社会评价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损害。此种错误执行不仅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充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核实上述事实,依法立即撤销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作出的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同时,希望贵院能够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因此错误执行对申请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申请人的名誉。
此致
【执行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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