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请填写申请人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请填写申请人详细住址,如: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原工作单位(若适用):[请填写原工作单位名称,若无则填写“无”]
被申请人:[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如:XX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XXXX年XX月XX日[原鉴定机构名称,如: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为[XX级]伤残。自首次鉴定以来,申请人的伤情并未好转,反而出现明显恶化,原鉴定结论已不能真实反映申请人目前的劳动能力状况。
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原为[原工作单位名称]职工,从事[具体岗位]工作。XXXX年XX月XX日,在[具体事故发生地点或情境]过程中不幸发生事故,导致[详细描述具体伤情,如:脊柱压缩性骨折、颅脑损伤、肢体复合伤等]。事故发生后,申请人立即送医治疗,并接受了[具体手术名称,如:脊柱内固定术、颅内血肿清除术等]等一系列治疗。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是基于伤情相对稳定期的评估。然而,在随后的康复治疗和日常生活中,申请人逐渐出现了[详细描述病情恶化症状和功能障碍,例如:]
1. 伤情加重表现: 脊柱内固定术后出现慢性持续性腰背部疼痛加剧,疼痛性质为[如:钝痛、放射痛、撕裂样痛],双下肢麻木、无力感进行性加重,从间歇性发展为持续性,经近期复查MRI显示内固定松动,并压迫神经根,导致行走困难加剧,无法独立上下楼梯。
2. 并发症出现: 长期卧床导致骶尾部及足跟部出现压疮(褥疮),且反复感染,需要长期换药和护理;或出现外伤后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从每月发作一次发展为每周发作数次,每次发作持续时间更长,且伴有意识丧失。
3. 生活自理能力下降: 因腰背部疼痛剧烈及双下肢无力,申请人已无法长时间站立或行走(通常步行距离小于50米),甚至坐立也需频繁变换姿势,每日大部分时间需卧床休息。穿衣、洗漱、如厕等基本生活活动均需家属全程协助,已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4. 医疗诊断支持: 近期,申请人前往[具体医院名称]医院就诊,经[具体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专家诊断,诊断结果显示[列举具体的医学诊断,如: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压迫加重、术后综合征;或创伤后癫痫发作频率增加,重度抑郁症;或神经损伤后遗症,肌肉萎缩伴重度功能障碍]。医生明确建议进行再次劳动能力鉴定,以评估目前真实情况。
原鉴定结论认为申请人尚具备部分劳动能力,但根据目前身体状况,申请人已完全丧失从事任何工作的能力,即使是轻体力劳动或非体力劳动也无法胜任。
申请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旧伤复发,或者伤情发生变化,经鉴定需要调整伤残等级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申请人目前的伤情变化已严重影响其劳动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符合再次鉴定的条件。
提交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具体医院名称]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资料、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如CT、MRI、X光片)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致
[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
申请人:[请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请填写申请人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请填写申请人详细住址,如: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原工作单位:[请填写原工作单位名称]
被申请人:[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如:XX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曾于XXXX年XX月XX日在[原工作单位名称]从事[具体岗位]工作,期间接触[具体有害物质,如粉尘、有毒化学物质等]。于XXXX年XX月XX日被诊断为职业病[具体职业病名称,如尘肺病、职业性慢性中毒等],并经XXXX年XX月XX日[原鉴定机构名称,如: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为[XX级]伤残。然而,自首次鉴定以来,申请人的职业病病情持续进展,导致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原鉴定结论已无法客观反映申请人目前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罹患职业病[具体职业病名称,如尘肺病]已有[X]年。首次鉴定是基于当时疾病的阶段(如尘肺病壹期)。但在首次鉴定后,申请人定期进行复查,病程并未停止。近期XXXX年XX月XX日,在[具体医院名称]医院胸科诊断,影像学检查(X光片、CT)结果显示[详细描述病情进展,例如:]
1. 疾病进展: 尘肺病已从壹期进展至贰期(或从贰期进展至叁期),两肺野可见大片状、不规则状阴影,肺门阴影增大、密度增高,伴有肺大泡形成,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导致肺泡-毛细血管膜气体交换障碍。
2. 临床症状加重: 以前只是轻微咳嗽、咳痰、胸闷,现在发展为持续性剧烈咳嗽,痰量增多,呈[如:黄脓痰]色,呼吸困难进行性加剧,稍作活动(如:步行10米、穿衣)即感心慌气短,甚至在静息状态下也常感呼吸困难。夜间睡眠质量极差,常常因憋气而惊醒。多次出现呼吸道感染,需要住院治疗并接受抗生素、平喘等治疗。
3. 功能指标恶化: 肺功能检查结果显示,申请人的肺活量(VC)、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等指标较首次鉴定前有大幅下降,FEV1/FVC比值低于[如:50%],血氧饱和度偏低(静息状态下低于90%),需间歇性甚至持续性吸氧以缓解症状。
4. 生活能力受损: 申请人因呼吸功能严重受损,已完全丧失从事任何劳动工作的能力。日常生活中,即使是简单的家务劳动也无法完成,行走距离极短(通常无法独立步行),上下楼梯更是困难重重。甚至穿衣、洗漱等基本生活自理活动也变得异常吃力,需要家属在旁协助和照料。申请人深感病痛折磨,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5. 医疗诊断支持: 近期,[具体医院名称]医院的专科医生(如:呼吸科主任)明确指出,申请人的职业病病情已进入晚期,身体机能不可逆转地衰退,且存在多种并发症(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呼吸衰竭等)。医生建议,鉴于病情恶化程度,应重新评估其劳动能力丧失等级。
申请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旧伤复发,或者伤情发生变化,经鉴定需要调整伤残等级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尽管职业病是慢性进展性疾病,但其性质与工伤类似,申请人的职业病病情已严重进展并导致劳动能力进一步丧失,符合再次鉴定的条件。
提交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具体医院名称]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资料、肺功能检查报告、胸部影像学检查报告(如X光片、CT)原件及复印件;
5. 相关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致
[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
申请人:[请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请填写申请人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请填写申请人详细住址,如: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原工作单位(若适用):[请填写原工作单位名称,若无则填写“无”]
被申请人:[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如:XX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被诊断患有[具体疾病名称,如:脑卒中后遗症、重度糖尿病并发症、帕金森病、进行性肌萎缩症等]。经XXXX年XX月XX日[原鉴定机构名称,如: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要护理]。然而,自首次鉴定以来,申请人的疾病持续恶化,身体功能进一步受损,原鉴定结论已无法准确反映申请人目前的劳动能力丧失状况。
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原为[原工作单位名称]职工(若适用),于XXXX年XX月XX日因患[具体疾病名称]疾病,经治疗后进行了首次劳动能力鉴定。当时的鉴定结论是基于[简述当时状况,如:虽有偏瘫,但尚能在辅助下行走,可进行简单的自理活动;或虽有严重疾病,但仍能勉强从事轻微体力劳动等]。
然而,在首次鉴定后的数年间,申请人的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出现了进行性加重。例如:
1. 疾病进展: 申请人原患脑卒中后遗症,首次鉴定时尚能拄拐缓慢行走,并能勉强完成部分自理活动;但近期病情急剧恶化,偏瘫侧肢体肌张力进行性增高,出现严重痉挛,关节僵硬,已完全无法站立和行走,长期卧床。
2. 并发症出现及加重: 长期卧床导致骶尾部及足跟部出现多发性压疮(褥疮),且反复感染,需要长期换药和专业护理,加剧了身体痛苦和经济负担。同时,出现了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导致身体状况极度虚弱,生命体征不稳。
3. 认知功能及交流能力下降: 认知功能也出现明显衰退,记忆力、理解力、判断力均严重受损,已无法与人正常交流,甚至无法识别亲属,对周围环境失去认知,需要24小时专人陪护和监护。
4. 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 申请人目前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不仅如此,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也完全丧失,包括饮食、洗漱、穿衣、如厕、翻身等基本活动均需要24小时专人护理,且需要借助鼻饲管进食、导尿管辅助排泄,失去了所有自主生活能力。
5. 医疗诊断支持: 近期,申请人前往[具体医院名称]医院就诊,神经内科(或相关专科,如: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诊断证明显示,申请人疾病进展迅速,功能障碍程度已达到极重级,医生明确建议重新评估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并指出其已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要全天候护理。
申请人目前的生活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且医疗和护理费用负担沉重。鉴于申请人病情已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显著加重,原鉴定结论已无法反映其目前实际情况,严重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保障。
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工,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特此申请贵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并根据最新的医疗诊断结果和身体状况,重新评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期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
提交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具体医院名称]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资料、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如头颅CT、MRI)或其他相关功能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认知功能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致
[请填写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名称]
申请人:[请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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