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申请书范本一
拒执申请书
申请人: 某A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 某B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某B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某A公司与被申请人某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判决日期]作出([年份])[案号]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明确判决被申请人某B公司应向申请人某A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某B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某A公司遂于[执行立案日期]向[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案号为([年份])[执字案号]号。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某B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被申请人某B公司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非但未主动履行,反而采取一系列不正当手段规避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具体事实如下:
1. 虚假报告财产、隐匿真实资产: 被申请人某B公司在执行法院责令其报告财产时,刻意隐瞒其拥有的大量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机器设备及库存商品等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仅报告少量或无价值的财产。经申请人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被申请人某B公司在[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期间,通过[银行名称]账户向[关联公司或个人名称]账户转移资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且无合理解释,明显属于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
2. 转移核心资产、抽逃注册资本: 被申请人某B公司在生效判决作出前或强制执行期间,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将其名下原价值较高的生产设备、车辆、知识产权等核心资产,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或无对价的方式,转移至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名下的[关联公司名称]公司。例如,其原拥有的一批[具体设备名称]设备,市场价值约为[具体金额]元,却在[具体日期]以[虚假交易价格]的价格转让给了[关联公司名称],而该公司与被申请人某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具体关联关系,如夫妻、父子、股东等]。此外,被申请人还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严重下降。
3. 注销公司、变更工商登记规避债务: 被申请人某B公司在明知负有巨额债务且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刻意启动公司注销程序,或者通过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及住所地等工商登记信息,企图制造公司“消失”的假象,从而逃避执行。例如,该公司于[具体日期]在[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了名称变更,变更为[新公司名称],但实际经营团队和业务并无实质性变化,甚至仍在原址经营,仅仅是为了规避旧公司名下的执行案件。甚至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已开始着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企图将公司主体消灭。
4. 拒不协助调查,对抗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曾多次传唤被申请人某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说明情况,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或仅委派不了解情况的员工敷衍了事。执行法院在对被申请人住所地及经营场所进行搜查、查封时,被申请人及其员工采取关闭大门、拒绝开门、阻挠执行人员进入等方式,严重阻碍执行法院的正常执行活动。例如,[具体日期],执行人员前往被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查封,其工作人员却拒绝开门,并声称法定代表人不在,且无人能够负责,导致查封行动受阻。
被申请人某B公司的上述行为,致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至今未能得到履行,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其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对抗强制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或者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及采取其他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申请人某B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某B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受理申请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A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日期]
拒执申请书范本二
拒执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姓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姓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判决日期]作出([年份])[案号]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明确判决被申请人[姓名]应向申请人[姓名]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姓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姓名]遂于[执行立案日期]向[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案号为([年份])[执字案号]号。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姓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被申请人[姓名]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非但未主动履行,反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具体事实如下:
1. 暴力阻挠执行,造成执行受阻: [具体日期],[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法警一行[人数]人,根据执行方案前往被申请人[姓名]位于[具体地址]的住所地,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强制腾退房屋。执行人员抵达现场后,被申请人[姓名]及其家属(如[家属姓名,关系])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推搡,甚至采取肢体冲突的方式阻碍执行。例如,被申请人[姓名]突然情绪激动,冲上前用身体阻挡执行人员进入房屋,并对[某执行人员姓名]进行辱骂,甚至动手撕扯执行人员的制服,导致[具体后果,如执行人员受伤、文件损坏等]。其家属[家属姓名]则煽动围观群众,试图制造混乱,严重干扰了执行公务。
2. 威胁恐吓执行人员及申请人: 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姓名]不仅在现场实施暴力,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执行人员及申请人进行威胁恐吓,扬言如果法院继续执行,将对执行人员及申请人及其家人实施报复。例如,[具体日期],被申请人[姓名]在电话中对执行法官[法官姓名]声称“如果你们敢动我的房子,我就让你们全家不得安宁”,并对申请人发短信威胁称“你等着瞧,这笔钱你一分都拿不到,我还会让你付出代价”。这些威胁言论造成了执行人员和申请人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对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3. 煽动他人对抗执行,制造社会负面影响: 被申请人[姓名]还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力,煽动亲友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对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进行指责、谩骂,企图通过制造群体事件的方式,迫使法院中止执行。例如,在[具体日期]的执行现场,被申请人[姓名]提前召集了数十名亲友,在执行人员到来时,他们集体围堵在被执行人房屋门口,高声喧哗,阻碍交通,致使执行车辆无法靠近,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4. 拒不报告财产,隐匿收入来源: 除暴力抗拒执行外,被申请人[姓名]在执行法院责令其报告财产时,亦拒不配合,未如实申报其名下财产情况。经调查,被申请人[姓名]在[具体单位名称]有稳定工作,月收入不低于[具体金额]元,但其在报告财产时却声称无固定收入,或仅报告少量不值钱的物品,明显存在隐匿收入和财产的情况。申请人掌握其在[具体银行]仍有存款[具体金额]元,以及[具体车辆信息]的车辆,但被申请人拒不承认或进行转移。
被申请人[姓名]的上述行为,致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至今未能得到履行,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其暴力、威胁抗拒执行,阻碍执行公务,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或者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威胁、报复的,以及实施其他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申请人[姓名]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姓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受理申请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签字/指印)
[日期]
拒执申请书范本三
拒执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姓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姓名]离婚纠纷一案,业经[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判决日期]作出([年份])[案号]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明确判决被申请人[姓名]应每月向申请人[姓名]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直至子女[子女姓名]成年止。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姓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姓名]遂于[执行立案日期]向[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案号为([年份])[执字案号]号。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姓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被申请人[姓名]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非但未主动履行,反而采取消极对抗、转移收入等方式规避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具体事实如下:
1. 长期拖欠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 自[判决生效日期]至今,被申请人[姓名]仅在初期象征性支付了[次数或金额]次抚养费,自[具体日期]起便彻底停止支付,至今已拖欠抚养费长达[月数/年数]之久,累计拖欠金额高达人民币[累计拖欠金额]元。在此期间,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甚至在执行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被申请人均以无收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致使申请人独自承担子女的全部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子女[子女姓名]的基本生活和学习已受到严重影响,例如[具体受影响的事例,如学费无力缴纳、患病无法及时医治等]。
2. 虚假报告财产,隐匿实际收入: 被申请人[姓名]在执行法院发出报告财产令后,提交的财产报告严重不实。其声称无稳定工作和收入,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然而,经申请人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被申请人[姓名]在[具体公司名称]从事[具体职业],每月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月薪不低于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但被申请人为逃避执行,刻意采取现金交易、将工资打入亲属账户(如[亲属姓名]的银行账户)、或者频繁更换工作单位等方式,隐匿其真实收入来源。例如,其在[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期间,通过[银行名称]将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的工资性收入转至其母亲[母亲姓名]的账户,且无任何合理理由。
3. 恶意制造虚假债务,规避财产执行: 被申请人[姓名]为了使其名下或可能取得的财产无法被执行,恶意与他人串通,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或抵押协议。例如,被申请人[姓名]在[具体日期]与[虚假债权人姓名]签订了一份金额高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的借款协议,并将其名下一套[房产地址]的房产进行了虚假抵押登记。然而,该房产至今仍由被申请人[姓名]实际占有使用,且其与[虚假债权人姓名]之间并无真实的资金往来记录,该行为明显是为了通过制造虚假债权来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4. 对申请人进行打击报复: 被申请人[姓名]在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利用各种机会对申请人进行打击报复,散布不实言论,干扰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例如,其多次在子女的学校门口散布申请人的负面信息,导致申请人在社交环境中受到不必要的困扰,甚至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就业。
被申请人[姓名]的上述行为,致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子女抚养义务至今未能得到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其隐匿收入、转移财产、制造虚假债务、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或者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及采取其他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案中,被申请人[姓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且采取隐匿收入、转移财产、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等手段对抗执行,直接导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利无法实现,其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申请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姓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受理申请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签字/指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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