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是法院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或防止财产转移、毁损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然而,随着案件进展或情况变化,原有的保全措施可能不再必要或已不符合法律规定,此时,被保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这种申请即为“解封保全申请”,其书面形式通常被称为“解除保全申请书”。
撰写解除保全申请书,关键在于清晰、准确地阐述解除保全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一份合格的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如需要)、原保全案件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致法院名称和落款。
以下提供至少三个不同场景下的解除保全申请书模板,以供参考:
模板一:一般解除保全申请书(主诉案件已结或债务已履行)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若为单位,还需列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若无特定被申请人,可省略此项或注明“无”)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位于[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车辆型号及车牌号/股权信息/其他财产信息]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原案件类型,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年]月[日]作出([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名下的[具体财产名称,如:银行存款人民币XXX元/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车牌号为XXXXX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
现因以下原因,原保全措施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详细阐述以下一点或多点:]
1. 主诉案件已审结或执行完毕: 贵院([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已生效,[判决/调解]结果为[详细说明判决或调解内容,如:判决申请人胜诉,驳回被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 / 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已完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元,且该判决已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为保障判决执行而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其目的已实现或不再需要时,应予解除。
2. 申请人已履行全部义务: 申请人已按照贵院([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向被申请人履行了全部[债务/赔偿金/其他义务]共计人民币XXX元。具体履行情况为:[详细说明履行方式、时间、凭证等,如: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被申请人指定账户,附银行转账凭证为证 / 已与被申请人签订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附和解协议及履行凭证为证]。
3. 被申请人已撤回诉讼或保全申请: 被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贵院提交撤诉申请并已获准许,或被申请人已明确表示撤回保全申请。
4. 保全申请错误或依据不足: [详细说明原保全申请存在错误或依据不足之处,如:原保全申请所依据的事实与证据不符,经后续审理查明,申请人并不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 / 申请人已提供足额担保,足以覆盖被申请人的债权,原保全措施已无必要]。
5. 其他合法理由: [如:申请人已提供其他足以替代原保全财产的足额担保,请求法院置换保全标的物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同意解除保全 / 案外人对被保全财产提出异议并获得法院支持等]。
综上所述,原保全措施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因保全措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盖章/签字)
[年]月[日]
附:
1.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3. [相关证据材料,如:生效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履行义务凭证、和解协议、撤诉裁定书、担保函等]
模板二:提供替代担保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若为单位,还需列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位于[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车辆型号及车牌号/股权信息/其他财产信息]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2. 请求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替代担保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接受其担保。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原案件类型,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年]月[日]作出([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为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名下的[具体财产名称,如:银行存款人民币XXX元/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车牌号为XXXXX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该被保全财产[具体说明该财产的重要性,如:是申请人赖以经营的核心生产设备/是申请人唯一居住用房/是申请人重要的流动资金],被保全至今已对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面临停产停业的风险,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该损失仍在持续扩大。
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不损害被申请人债权实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申请人现自愿提供等值或更高价值的财产作为替代担保,以申请解除对原被保全财产的查封。
申请人拟提供的替代担保财产为:[详细说明替代担保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及位置,如:
1. 现金担保:向贵院指定账户缴纳现金人民币XXX元。
2. 银行保函:由[银行名称]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XXX元,保函有效期至[日期]。
3. 其他财产担保:位于[详细地址]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价值人民币XXX元,该财产权属清晰、无抵押、无查封,且易于变现。]
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替代担保财产足以覆盖原保全所保障的债权金额,并能够有效保障被申请人在主诉案件中可能实现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为兼顾公平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经营和生存权益,同时不损害被申请人的债权保障,申请人恳请贵院审查并同意申请人的替代担保方案,依法解除对原被保全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对申请人提供的替代担保财产进行相应的保全或接受其担保。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盖章/签字)
[年]月[日]
附:
1.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3. 替代担保财产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原件、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等)
模板三:诉前保全期限届满或保全措施错误/过度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若为单位,还需列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法人代表],[民族],[职务],[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位于[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车辆型号及车牌号/股权信息/其他财产信息]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原案件类型,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于[年]月[日]作出([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名下的[具体财产名称,如:银行存款人民币XXX元/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车牌号为XXXXX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
现因以下原因,原保全措施已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错误,应予解除: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详细阐述以下一点或多点:]
1. 诉前保全期限届满且未起诉: 贵院作出的([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系诉前财产保全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自贵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年]月[日])至今已逾三十日,被申请人仍未向贵院提起诉讼或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此,该诉前保全措施已因申请人逾期未起诉而自动失效,依法应予解除。
2. 保全措施错误或过度:
a. 保全标的物范围超出被申请人诉讼请求: 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XXX元,但贵院所保全的申请人财产价值已明显超过该金额,达人民币XXX元,构成过度保全。例如,被保全的[具体财产,如:整栋房产/全部银行存款]的价值远超被申请人的债权数额,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生活,根据民事诉讼法公平原则,应解除过度保全部分或采取相应调整。
b. 保全对象不属于申请人所有: 被贵院保全的[具体财产,如:车牌号为XXXXX的车辆/银行账号为XXXX的存款]并非申请人所有,而是属于[案外人姓名/单位名称]的合法财产。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证据(如:车辆登记证、银行账户开户证明、交易凭证等)证明该财产的真实权属。根据“谁的财产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保全案外人财产是错误的,应立即解除。
c. 保全措施不当导致严重后果: 贵院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具体对象是[详细描述财产,如:申请人银行基本户,导致申请人无法支付员工工资和日常运营费用 / 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工程项目关键设备,导致项目停工,产生巨额违约金和窝工损失]。该保全措施的实施,已对申请人造成了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害,其损害程度远超保障被申请人债权的需求。被申请人并未面临财产转移的紧迫风险,其债权可通过其他方式(如提供担保)予以保障,故原保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已不存在。
3. 原保全申请缺乏事实依据: 被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陈述或无法证明其财产转移、毁损的风险。经后续调查或审理,证明被申请人当时提出的保全事由并不真实或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院对申请人采取的保全措施,因[期限届满/存在错误/过度保全/依据不足]等原因,已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减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裁定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盖章/签字)
[年]月[日]
附:
1.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年份])[法院简称][字号]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3. [相关证据材料,如:立案查询结果(证明未起诉)、财产价值评估报告、财产权属证明、与案外人的关系证明、对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证明、被申请人虚假陈述的证据等]
撰写解除保全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 准确性: 申请书中的案号、文书编号、当事人信息、保全财产描述等必须准确无误。
- 合法性: 提出的解除保全理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结合具体事实进行阐述。
- 充分性: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详尽充分,逻辑清晰,能够有力支持解除保全的请求。如果能证明保全措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应一并说明。
- 证据: 所有支持申请理由的证据材料,如判决书、调解书、履行凭证、担保函、财产证明等,都应作为附件提交。证据清单要清晰明了,并注明证据来源。
- 时效性: 对于诉前保全,解除保全有严格的30天起诉期限规定,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期限,及时申请。
- 格式规范: 按照法律文书的通用格式撰写,字体清晰,排版整洁。
- 签字盖章: 个人申请需本人签字,单位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专业咨询: 在情况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成功率。律师可以帮助评估解除保全的可能性,并指导准备更完善的申请材料。
- 送达: 申请书提交法院后,通常需要送达给被申请人,以便其提出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见和事实证据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裁定。
解除保全申请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一份严谨、有力的申请书,结合充分的证据,将大大提高解除保全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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