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男/女](单位申请可省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与申请人关系:[如:律师/子女/配偶等]
被申请复核机关:[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复核申请事项:
请求撤销[原认定机关名称,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并依法重新作出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认定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对[事故发生时间,如: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生在[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重大异议,特申请复核。
原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具体责任,如: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理由是[简述原认定理由]。然而,申请人认为原认定书存在以下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直接导致责任划分错误:
-
事实认定与证据不符: 原认定书第[X]条认定“XXXXXX”(原文内容),但根据以下证据,该认定与客观事实不符:
- 证据一: [提供具体证据名称,如: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视频内容概述,如:事故发生时,申请人车辆处于正常行驶状态,并未超速或压线,而对方车辆突然变道/闯红灯]。该视频清晰记录了事故发生前后的关键瞬间,与原认定书的描述存在明显出入。
- 证据二: [提供具体证据名称,如: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笔录内容概述,如:事故地点无刹车痕迹,对方车辆有明显撞击后转向痕迹]”。这表明事故发生并非因申请人操作不当造成,而是对方车辆的突然介入导致。
- 证据三: [提供具体证据名称,如:证人证言](证人姓名:[XXX],联系方式:[XXX])证明“[证人证言内容概述,如:事发时曾目睹对方车辆存在危险驾驶行为]”。该证人系无利害关系人,其证言具有高度可信度,却未被原认定书充分采信或提及。
-
遗漏重要事实和证据: 原认定书在调查过程中,可能遗漏了对以下重要事实或证据的全面采纳和分析:
- [具体说明遗漏的事实或证据,如:对方车辆的年检报告/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事故路段的交通信号灯工作状态等]。例如,申请人曾向事故处理交警提供了对方车辆的[例如:保险过期/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的相关线索,但原认定书中并未体现对此的调查结论。
- 未对关键物证进行科学鉴定: 如对[例如:车辆制动系统/轮胎磨损情况]未进行专业鉴定,导致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判断缺乏科学依据。原认定书仅凭现场初步勘察,未深入分析各方车辆的机械状况对事故发生的影响。
-
责任划分依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 在上述事实认定不清的基础上,原认定书将[例如:申请人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显然缺乏充分依据,甚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以查明事实为基础,区分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本案中,原认定书未能充分考虑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如[对方的具体过错行为,如:未按规定让行/突然变道/超速行驶等],片面夸大了申请人的责任,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实认定上存在偏差,对关键证据采信不全或遗漏,导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不公。为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恳请复核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审查本案的证据材料,查清事实真相,撤销原认定书,并依法重新作出公正、合理的认定。
此致
[被申请复核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照片、证人证言、车辆维修记录等)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男/女](单位申请可省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与申请人关系:[如:律师/子女/配偶等]
被申请复核机关:[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复核申请事项:
请求撤销[原认定机关名称,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中关于责任划分的认定,并依法重新作出更为公正、合理的责任划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认定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对[事故发生时间,如: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生在[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尤其是责任划分部分,存在重大异议,特申请复核。
原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具体责任,如: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对方当事人[对方责任,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认定书的理由是[简述原认定理由]。申请人认为,虽然原认定书对事故基本事实的描述尚可接受,但在责任划分上,对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过错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存在明显量化失衡,导致责任划分显失公平。
-
对各方过错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的评估失衡:
- 原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存在[申请人的过错行为,如:未注意观察]的过错。申请人承认存在一定疏忽,但这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引用相关法条,如: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 相比之下,对方当事人存在更为严重且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如[对方当事人的严重过错行为,如:严重超速行驶/非法变道/酒驾/闯红灯]。原认定书虽然提及了对方的这些行为,但在责任划分上并未充分体现其行为的严重性及对事故发生的决定性作用。例如,根据[证据名称,如:路口监控视频],对方车辆以远超限速的速度驶入路口,即使申请人有所注意,也难以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这种高速行驶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和损害扩大的最主要原因。
- 例如,在[具体事故场景]下,对方车辆[具体行为,如:未按规定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申请人车辆],申请人仅因[申请人的轻微过错,如:轻微刹车不及],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而对方虽然是追尾方,却仅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追尾事故后车全责”的普遍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前车有明显违法行为,后车追尾通常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原认定书未能充分考量这一原则,仅笼统划分,有失公允。
-
适用法律和规定存在理解偏差:
- 原认定书在适用[具体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责任划分的条款]时,可能存在理解偏差或未能结合具体案情灵活运用。责任划分应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本案中,对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明显更为严重,且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其责任比例应当更高。
- 例如,原认定书对[某一证据,如:事故现场的划痕长度]的解读,并未结合[其他证据,如:车辆的制动性能、路面摩擦系数]进行综合判断,导致对车辆当时车速的估算可能存在偏差,进而影响了对各方过错程度的评估。
-
其他可能影响责任认定的因素未被充分考虑:
- [具体说明未被考虑的因素,如:路面湿滑/视线不良/交通标志不清晰]等客观环境因素对各方驾驶员判断和操作的影响。
- 对事故发生前双方驾驶员的[例如:心理状态/生理状态,如疲劳、疾病]的潜在影响未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
- 双方车辆的[例如:灯光系统/制动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以及这些故障是否对事故发生或损害结果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对事故事实的认定上虽有一定基础,但在对各方过错行为的严重性、对事故发生作用的评估以及责任比例的划分上存在明显偏差,未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为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恳请复核机关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审视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对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其在事故中的作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并依法作出更为合理的责任划分。
此致
[被申请复核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补充证据材料清单(如事故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维修发票等)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男/女](单位申请可省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址/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与申请人关系:[如:律师/子女/配偶等]
被申请复核机关:[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复核申请事项:
请求撤销[原认定机关名称,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并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在查明新证据和纠正程序错误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认定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对[事故发生时间,如: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生在[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程序瑕疵和未采纳新证据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认定结果的公正性,特申请复核。
原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具体责任,如: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理由是[简述原认定理由]。申请人认为,原认定书的作出过程存在以下程序不当之处,且有足以推翻原认定结论的新证据未被采纳,导致认定结果严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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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程序存在瑕疵,影响认定公正性:
- 未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处理民警[或相关调查人员]未全面、细致地听取申请人对事故发生经过的完整陈述,或对申请人提供的部分关键信息未予记录或重视。例如,申请人曾多次提出[例如:对方车辆在事故发生前有变道或加速行为]的细节,但这些细节在笔录及认定书中均未体现。
- 证据收集不全面或不合法: 原认定书所依据的证据可能存在收集不全或程序不合法的问题。例如,[具体说明,如:对于现场的关键监控录像,未及时调取并保全,导致部分关键画面丢失;或对某位证人的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存在诱导性提问]。
- 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 事故处理过程中,未及时、明确地告知申请人其享有的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以及申请鉴定的权利,导致申请人未能充分行使法定权利。
- 鉴定程序不当或结果存疑: [如适用]原认定书依据的[例如:车辆性能鉴定/伤情鉴定]存在程序不当(例如:未通知申请人参与鉴定过程、选择的鉴定机构资质存疑)或鉴定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出入。例如,[具体描述,如:车辆制动鉴定报告结论为制动系统正常,但申请人在事故后发现车辆制动存在明显故障,怀疑鉴定过程未能充分模拟实际工况]。
-
存在足以推翻原认定结论的新证据:
- 在原认定书作出后,申请人获取了足以改变事故责任认定的新证据,但此新证据在原认定过程中并未被采纳或调查:
- 新证据一: [提供具体新证据名称,如:事故现场附近新发现的商店监控视频]。该视频清晰显示了[视频内容概述,如:对方车辆在驶入路口前有闯红灯行为/严重超速,且此前一直跟随在大货车后方,存在视线盲区,而原认定书对此未提及]。此视频为独立第三方录制,具备高度客观性,能够直接印证申请人关于事故发生原因的陈述,彻底推翻原认定中对申请人[具体责任]的认定。
- 新证据二: [提供具体新证据名称,如: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车辆痕迹鉴定报告]。该报告通过对[车辆痕迹/碰撞点]的分析,明确指出[报告结论,如:事故发生时,申请人车辆处于避让状态,而对方车辆存在主动撞击的可能]。这份专业鉴定意见,弥补了原认定书在物理痕迹分析上的不足。
- 新证据三: [提供具体新证据名称,如:与本案直接相关的某位证人的补充证言]。该证人因[具体原因]在原调查阶段未能及时提供完整证言,现其愿意提供更详细的证言,内容为[证言概述,如:事发时对方驾驶员在使用手机,注意力不集中]。该证言对于认定对方过错程度具有关键作用。
- 在原认定书作出后,申请人获取了足以改变事故责任认定的新证据,但此新证据在原认定过程中并未被采纳或调查:
综上所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作出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且在作出后有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新证据出现。这些新证据直接指向原认定书在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上的根本性错误。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恳请复核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关于复核的规定,依法撤销原认定书,并指令原处理机关或自行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充分采纳新证据,纠正程序错误,最终作出合法、公正的事故认定。
此致
[被申请复核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新证据材料清单(如新的监控视频、第三方鉴定报告、补充证人证言、相关书面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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