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
致:[管辖法院名称,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新原告/新被告/变更申请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住址:[详细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若为单位,则填写:)
名称:[单位全称]
住所地:[单位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原诉讼当事人:
原告:[原告姓名/单位名称]
被告:[被告姓名/单位名称]
案由:[原案件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原案件案号,例如:(2023)京0105民初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准许将上述案件的[原告/被告][原姓名/单位名称]变更为[现姓名/单位名称],由变更后的主体继续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此处填写申请人与原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变更事由。以下为示例一:债权转让导致原告变更]
贵院受理的[原告姓名/单位名称]与[被告姓名/单位名称][案由]一案(案号:[案号])正在审理中。
原告[原原告姓名/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原原告”)与被告[被告姓名/单位名称]之间存在[具体债权债务关系,例如: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拖欠原原告货款人民币X元]。该债权债务关系有[相关证据,例如:买卖合同、送货单、欠条]等证据予以证明。
因[具体原因,例如:原原告经营策略调整/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与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新原告”)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被告[被告姓名/单位名称]享有的上述全部债权合法转让给了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本案所涉债权不属于上述不得转让的情形。原原告已于[XXXX年XX月XX日]书面通知了债务人(即本案被告)关于债权转让的事实,被告已收到通知,并知悉债权已由新原告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死亡,或者法人终止,需要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或者经其申请,裁定其参加诉讼。虽然本案并非因死亡或法人终止导致,但债权转让系权利义务的合法转移,新原告已依法取得了原原告对被告享有的全部诉讼权利,成为该债权的实际权利人。因此,新原告有权作为本案的诉讼主体,继续向被告主张权利。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顺利推进案件审理,维护司法公正,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诉讼主体的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准许将本案原告由[原原告姓名/单位名称]变更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由申请人作为新原告参加本案诉讼。
随附证据:
1. 《债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2. 债权转让通知书及送达凭证复印件;
3. [新原告/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此致
[管辖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
致:[管辖法院名称,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被告/变更申请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若为单位,则填写:)
名称:[单位全称]
住所地:[单位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若为个人,则填写:)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住址:[详细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原诉讼当事人:
原告:[原告姓名/单位名称]
被告:[原被告姓名/单位名称]
案由:[原案件案由,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原案件案号,例如:(2023)沪0115民初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准许将上述案件的[原告/被告][原姓名/单位名称]变更为[现姓名/单位名称],由变更后的主体继续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此处填写申请人与原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变更事由。以下为示例二:公司合并导致被告变更]
贵院受理的[原告姓名/单位名称]与[原被告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原被告”)[案由]一案(案号:[案号])正在审理中。
原被告[原被告单位名称]因[具体原因,例如:市场整合/战略发展需要等],于[XXXX年XX月XX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了公司合并手续。根据[原被告单位名称]与[新被告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新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并协议》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原被告单位名称]与[新被告单位名称]合并,合并后由[新被告单位名称]存续,[原被告单位名称]依法解散注销。合并完成后,[新被告单位名称]承继[原被告单位名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其资产、负债以及尚未了结的诉讼事项。该合并事宜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案中,[新被告单位名称]作为合并后存续的公司,依法承继了原被告[原被告单位名称]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本案所涉的合同义务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的被告主体应相应变更为合并后存续的[新被告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死亡,或者法人终止,需要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或者经其申请,裁定其参加诉讼。本案中,原被告[原被告单位名称]因合并而终止,其权利义务由新被告[新被告单位名称]承受,新被告理应作为本案的被告继续参加诉讼。
为确保诉讼程序合法合规,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诉讼主体的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准许将本案被告由[原被告单位名称]变更为[新被告单位名称],由新被告作为被告继续参加本案诉讼。
随附证据:
1. 《公司合并协议》复印件;
2. 原被告单位注销证明或新被告单位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企业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3. 新被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致
[管辖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
致:[管辖法院名称,例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新原告/新被告/变更申请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住址:[详细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若为单位,则填写:)
名称:[单位全称]
住所地:[单位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原诉讼当事人:
原告:[原告姓名/单位名称]
被告:[被告姓名/单位名称]
案由:[原案件案由,例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原案件案号,例如:(2023)粤0106民初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准许将上述案件的[原告/被告][原姓名/单位名称]变更为[现姓名/单位名称],由变更后的主体继续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此处填写申请人与原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变更事由。以下为示例三:原告死亡,继承人承继诉讼]
贵院受理的[原告姓名](以下简称“原原告”)与[被告姓名/单位名称][案由]一案(案号:[案号])正在审理中。
原原告[原告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不幸病故。原原告生前针对被告[被告姓名/单位名称]的[具体侵权行为,例如: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享有合法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已向贵院提起诉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系原原告[原告姓名]的[与原原告关系,例如:独生子/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作为原原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唯一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了原原告的全部合法财产及权利义务,包括本案所涉的赔偿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死亡,或者法人终止,需要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或者经其申请,裁定其参加诉讼。本案中,原原告已死亡,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已由申请人依法继承,申请人理应作为权利义务的承受人继续参加本案诉讼。申请人已决定承继原原告的诉讼地位,继续进行本案诉讼,以维护原原告及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使本案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变更诉讼主体的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准许将本案原告由[原告姓名]变更为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由申请人作为新原告继续参加本案诉讼。
随附证据:
1. 原原告[原告姓名]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2.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与原原告[原告姓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3.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4. 继承权公证书(若有)。
此致
[管辖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内容由MSchen收集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chxzm.com/78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