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中保全通用版)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工业园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0571-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XX市XX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X)XXXXX民初XXXX号。
自202X年X月起,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累计向被申请人交付了价值人民币150万元的货物。然而,被申请人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仅支付了50万元,剩余100万元货款至今未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试图规避债务的行为。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李XX已多次失联,且有证据显示被申请人正准备处置其名下的生产设备及房产。申请人认为,如果不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即便申请人胜诉,也可能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境地,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
担保情况:
为保障本次保全申请,申请人已向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并向贵院提交该公司出具的《保全申请保函》(保单号:XXXXXXXX),愿意以保险方式为本次保全提供担保。若因申请有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愿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字/盖章)
202X年X月X日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紧急保全版)
申请人: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大道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中心X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陈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在起诉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XX银行XX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内存款人民币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2、保全期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X年签订了《XX项目施工合同》,由申请人承建被申请人开发的XX楼盘。目前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双方已完成工程结算,确定总价款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目前,被申请人仍欠付申请人工程款人民币500万元。
近期,申请人获悉被申请人因资金链断裂,其名下的房产项目正被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且被申请人正在低价转让其名下仅剩的一处核心商业地产股权。情况极其紧急,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债权将彻底落空,不仅会导致申请人公司数千名工人工资无法发放,更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
鉴于上述紧急情况,申请人拟于近日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担保情况:
申请人提供其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自有房产(不动产权证号:XXXXXXXX)作为本案保全担保。该房产评估价值约人民币700万元,足以覆盖保全风险。随本申请书一并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担保书。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在贵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贵院可依法解除保全。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公章)
202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针对特定财产及股权版)
申请人:XX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XX市XX区XX金融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执行事务合伙人:XX。
被申请人一:吴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二: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高新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一吴XX持有的被申请人二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占比20%);
2、依法查封被申请人一吴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花园X幢X单元XXX室的房产(权证号:XX字第XXXXXXXX号);
3、依法扣押被申请人一吴XX名下的劳斯莱斯牌轿车一辆(车牌号:X AXXXXX)。
以上资产保全总额以人民币2500万元为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于202X年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之回购协议》,约定若被申请人二未能在202X年X月X日前完成IPO,则被申请人一须回购申请人持有的全部股权。现回购条件已触发,但被申请人一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回购义务,且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一近期频繁质押手中持有的被申请人二股权,并试图变卖名下高价值资产,有明显的隐匿、转移财产迹象。
申请人已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贵院起诉)。为防止被申请人一进一步处分财产导致裁决无法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对上述特定财产采取强制保全措施。
申请人已掌握上述财产的明确线索。股权信息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房产信息及车辆信息均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取,随函附上相关权属证明。
担保情况:
申请人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信用良好,现提供XX银行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作为担保。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公章)
202X年X月X日
续报全申请书(保全期限届满续申请模板)
申请人: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孙XX。
被申请人:XX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续行冻结被申请人XX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万元,或者续行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2X年X月X日作出了(202X)XXXX民初XXXX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XX银行账号(账号:XXXXXXXXXXXXXXXX)内的存款200万元,保全期限自202X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
目前,该案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或一审尚未审结/执行阶段),原保全期限即将于202X年X月X日届满。为了防止保全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趁机转移资金,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续行保全。
请贵院及时办理续行保全手续,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公章)
202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网络查控申请附加版)
申请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郑XX。
被申请人:周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通过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周XX名下的银行存款、股权、车辆、不动产及互联网理财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余额、微信支付余利宝、财付通等)等财产信息;
2、请求贵院在查找到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后,在人民币80万元限额内立即采取冻结、查封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长期躲避债务,申请人通过常规手段无法查知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分布及存放地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的财产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
申请人现提供被申请人常用的银行开户行及账号片段、身份证号码等关键线索,恳请贵院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检索并实施保全,以防止其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隐蔽性转移、转移资金。
担保情况:
申请人已提供足额的现金保证金至贵院指定账户,并提交了XX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公章)
202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撰写指南及法律风险提示
在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应严格遵循以下要素和标准:
一、 当事人信息的准确性
申请书首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对于自然人,必须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所地及有效的联系电话;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必须列明准确的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经营场所。若信息有误,可能导致保全裁定无法准确送达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法开具。
二、 保全请求的明确性
申请事项应当具体、明确。
1、针对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名称、账号及申请冻结的数额。如无法确定账号,需明确申请冻结的数额上限。
2、针对房产:应注明详细坐落位置、权属证书号(房产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3、针对股权:应注明目标公司名称、出资额或股权比例。
4、针对车辆:应注明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
三、 事实与理由的充分性
申请人必须阐述以下两点:
1、案件的基本情况:简述双方争议的事实,证明申请人的债权具有初步的合法性。
2、保全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需详细描述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迹象。例如:被申请人正在清理办公场所、账户资金被大规模抽离、被申请人涉及多起诉讼导致财产可能被提前分配、被申请人正处于解散或清算边缘等。对于诉前保全,必须强调“情况紧急”,若不立即保全将导致不可弥补的损失。
四、 担保责任的明确性
财产保全申请通常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
1、现金担保:将资金存入法院指定账户。
2、实物担保:提供权属清晰、无抵押(或残值充足)的房产、车辆。
3、保证担保: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
申请书必须明确若保全错误,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给被申请人造成的利息损失、租金损失、资产处置损失等法律责任。
五、 法律法规的引用
在申请书中应恰当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诉中保全)、第一百零四条(诉前保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依据。
六、 证据清单
随申请书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2、证明主张权利的证据(合同、转账记录、欠条、结算单等);
3、明确的财产线索材料;
4、担保相关材料(保函原件、担保财产凭证等)。
七、 保全期限的续期提醒
财产保全并非无限期,冻结银行存款期限通常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至十五日向法院提出续行保全申请,否则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八、 风险警示
申请人应当注意“保全错误”的风险。如果最终判决证明申请人的主张无法成立,或者申请人过度保全(申请保全的额度远超债权额度),被申请人有权提起赔偿诉讼,要求申请人赔偿因保全导致的直接损失。因此,在提出申请前,务必对债权的确定性进行充分预判。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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