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法定代表人: [若为个人,填写性别;若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申请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被申请行政机关名称]
住所地: [被申请行政机关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被申请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 [受理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行政机关名称]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开答复等],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案号: [若已有案号,填写案号,如:[年份]行复[字]第[序号]号]
申请撤回事项:
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正式申请撤回此前向贵机关提交的,针对[被申请行政机关名称]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的行政复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就[被申请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向贵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贵机关已于[受理日期]对本案立案受理。在贵机关受理本案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就争议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协商。经过多方努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原行政行为所涉争议达成一致意见,或通过其他途径妥善解决了该争议。例如,被申请人已对原行政行为进行了纠正,或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或申请人的诉求已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程序得以实现,或申请人已得到合理补偿。申请人认为,当前争议已经有效化解,原行政复议申请的目的已经实现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满足,继续进行行政复议已无实际意义和必要性。申请人已无需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申请人本着节约行政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慎重决定撤回本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完全理解,撤回申请后,贵机关将终止对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申请人对此决定及其法律后果完全知悉并承担相应责任。
此致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申请人(公民): [姓名]
性别: [性别]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全称]
住所地: [行政机关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 [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全称]
案号: [若有,填写行政复议案号,例如:XXX行复字[XXXX]第XXX号]
复议事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例如: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行为,认为其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撤回事项: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特此申请撤回其于[申请行政复议日期]向贵机关提交的、针对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的行政复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申请行政复议日期]向贵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审查并撤销或变更被申请人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贵机关已于[受理日期]对本案立案受理,案号为[若有,填写案号]。
在行政复议程序进行过程中,申请人通过自行调查、律师协助等途径,掌握了新的事实证据,或对原有证据材料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经审慎分析,申请人发现,原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已经发生变化,或原行政行为的程序瑕疵已在后续行政行为中得到补正,或发现某一关键证据足以支持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导致申请人认为继续复议已无必要。
具体而言:
1. 新事实/证据方面: 经申请人进一步核实,原以为某种证明材料不存在,后经查证发现其确实存在并合法有效,且对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具有支持作用。例如,原以为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义务,后经核实发现已通过合法合法方式履行了告知程序。
2. 纠纷解决方面: 此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已就争议焦点达成共识。被申请人已于[日期]主动纠正了其行政行为,并已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申请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认为原行政复议申请所寻求的救济目的已通过上述新发现或协商解决的方式得以实现,或申请人已重新评估并认为原复议申请不再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或必要性。继续进行本案的行政复议审理,既无助于解决现有问题,也将耗费不必要的行政资源。
因此,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本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承诺,撤回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完全理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将导致本案行政复议程序的终止,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此致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注册地址: [单位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单位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全称]
住所地: [行政机关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务]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 [受理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行政复议案号: [若有,填写行政复议案号,例如:[年度]行复字第[编号]号]
原申请复议事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名称]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如: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行政征收决定],认为其程序或实体存在违法之处,故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或变更。
申请撤回事项:
鉴于当前情况的变化,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正式向贵机关申请撤回其于[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日期]就[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日期]向贵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进行审查。贵机关已于[受理日期]受理了本案,并分配了行政复议案号[若有,填写案号]。
在行政复议程序推进过程中,申请人对本案的法律适用、证据链条以及后续法律救济途径进行了重新审视与评估。基于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证据线索浮现但需要更长时间进行充分收集和整理、申请人自身发展战略调整导致对原行政行为的关注点发生变化、或认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如行政诉讼、信访等)可能更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申请人认为继续推进当前行政复议程序已不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
具体而言:
1. 法律评估与策略调整: 申请人经过深思熟虑,并咨询了专业法律意见,认为针对该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可能更为直接有效,或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原复议请求,需要时间补充以完善证据链条。
2. 情况变化: 涉及的法律法规近期发生了修订,导致原复议请求的法律依据有所动摇;或原行政行为的影响范围已发生变化,使得部分请求不再具有紧迫性或必要性,需要重新评估并调整维权策略。
3. 准备新的法律行动: 申请人正在积极准备针对同一行政行为的新的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允许重新申请,或修改后重新申请,以更精准地表达诉求),或更全面完善的行政诉讼。撤回当前申请有助于申请人更集中精力准备后续的法律程序,以期达到更彻底、更全面的问题解决。
因此,为了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合理利用行政复议资源,申请人决定暂时撤回本案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明确知悉,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意味着本案行政复议程序的终止,贵机关将不再对该案进行实体审查。申请人承诺,此撤回行为系其真实意愿的体现,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此撤回不代表申请人放弃后续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申请人保留根据情况变化重新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此致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及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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