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原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原告电话]。
被申请人:[被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被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被告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XXXX] [法院名称] 民初字第 [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许申请人撤回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结婚。婚后感情曾经和睦,并育有子女[有/无]。然而,自[XXXX年XX月XX日]起,因[具体原因,如:性格不合/家庭琐事/沟通障碍]等问题,夫妻关系逐渐出现裂痕,导致申请人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遂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立案后,在贵院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和耐心引导下,以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和深入反思,双方进行了多次真诚的沟通和交流。通过沟通,双方逐渐认识到彼此在婚姻中的不足之处,并对以往的矛盾和误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深刻意识到,维系家庭的完整性对于[子女的成长/双方父母的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已有所缓和,双方均表达了继续共同生活、努力修复夫妻关系的强烈意愿。双方已就家庭责任、子女教育、生活开支等问题重新达成共识,并决定共同努力,积极化解矛盾,以期重塑幸福家庭。申请人认为,现阶段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不宜继续进行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申请人已无离婚意愿,且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撤回起诉。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撤回本次离婚诉讼的申请,恳请贵院审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原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原告电话]。
被申请人:[被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被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被告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XXXX] [法院名称] 民初字第 [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许申请人撤回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登记机关名称]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夫妻感情基础较好,育有[子/女/无子女]。后因[具体原因,如:异地分居/婆媳矛盾/经济压力]等问题,导致双方产生隔阂,申请人认为夫妻感情已出现重大危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
案件立案后,在法院组织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阐明了法律规定,并深入分析了离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双方父母的养老]等方面的冲击。在法院的协调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了多次坦诚的交流。通过这些沟通,双方认识到彼此之间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尚未达到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
考虑到双方多年的夫妻情分,以及[子女的成长需求/共同财产的合理处置/双方家庭的稳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决定共同努力,尝试修复婚姻关系。双方已就[具体问题,如:生活习惯差异/财务管理方式/子女教育理念]等主要矛盾点达成初步的和解意向,并约定在未来[指定期限,如:六个月/一年]内,通过[具体行动,如:共同参与婚姻咨询/增加陪伴时间/制定家庭规则]等方式,进一步检验和巩固修复成果。双方一致认为,当前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并非最佳选择,应给予彼此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化解矛盾、增进了解。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认为继续进行诉讼已无必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撤回本次离婚诉讼。恳请贵院审查并依法准予撤诉。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原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原告电话]。
[若为共同申请,则添加此部分]
共同申请人:[被告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被告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被告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XXXX] [法院名称] 民初字第 [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撤回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告姓名](以下简称“原告”)与被申请人[被告姓名](以下简称“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并共同生育有子女[有/无]。后因[具体事由,如:家庭琐事/性格不合/经济压力]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原告认为感情已无法挽回,遂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贵院受理本案后,本着维护家庭和睦的原则,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贵院承办法官的多次主持和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入、坦诚、细致的协商。通过法庭调解,双方不仅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和想法,也冷静客观地分析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
经过贵院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已就本次婚姻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简述和解内容,例如:双方决定暂不离婚,继续共同生活;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问题达成一致安排;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债务的承担也达成明确约定。]双方均认为,通过此次诉讼和调解过程,对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决定为了家庭和睦及[子女的幸福成长/共同的未来],放弃离婚,并愿意共同努力,修复并维系现有婚姻关系。原告基于此和解结果,已无继续进行离婚诉讼的意愿。
鉴于原、被告双方已通过调解达成和解,且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被告亦对此表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撤回起诉。因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特此向贵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恳请贵院审查核实并裁定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姓名](签名/盖章)
[共同申请人:[被告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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