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贵院/贵局: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样本一:原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申请人信息:
姓名:李华
性别:女
身份证号:3401xxxxxxxxxxxxxx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舅妈
被监护人信息:
姓名:王小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401x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2010年5月10日
现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现与原监护人共同居住)
目前健康状况:良好,无特殊疾病
教育状况:合肥市XXX小学五年级学生
原监护人信息:
姓名:王大刚
性别:男
身份证号:3401xxxxxxxxxxxxxx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父亲
拟变更监护人信息:
姓名:李华
性别:女
身份证号:3401xxxxxxxxxxxxxx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舅妈
职业及收入状况:某公司部门经理,月收入稳定,家庭年收入约20万元
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
抚养意愿及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强烈抚养意愿和充足经济能力、时间和精力抚养被监护人,已为被监护人预留独立房间。
申请事项:
兹申请将未成年人王小明的监护人由其父亲王大刚变更为申请人李华。
事实与理由:
被监护人王小明,系申请人之外甥,其母亲(即申请人之姐)王丽丽于2015年因病去世。自那时起,王小明一直由其父亲王大刚单独抚养并履行监护职责。然而,不幸的是,王大刚先生于2022年8月突发脑溢血,经抢救后虽脱离生命危险,但诊断为重度偏瘫,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长期卧床,需要专人照护。目前,王大刚先生已无力继续履行对王小明的监护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起居照料、学习辅导、医疗保障以及心理引导等方面。
在此期间,王小明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父亲的病情,王小明不仅需要独自面对家庭变故带来的心理冲击,其学业也因缺乏有效监督和辅导而有所下滑,情绪也显得较为低落和焦虑。原监护人王大刚先生的亲属,包括其父母(王小明的祖父母),均年事已高,自身行动不便且体弱多病,亦无法承担对王小明的日常照护和监护责任。
申请人李华,系王小明已故母亲王丽丽的妹妹,作为王小明的舅妈,自王小明出生以来便对其关爱有加。在王大刚先生生病后,申请人及其丈夫主动承担了照料王小明的大部分责任,包括接送他上下学、辅导作业、安排饮食起居等,已与王小明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申请人夫妇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居住环境宽敞舒适,经济状况稳定,均有正当职业和固定收入,完全有能力为王小明提供一个稳定、安全、有爱的成长环境。申请人夫妇膝下有一女儿,与王小明年龄相仿,二人相处融洽,有利于王小明的身心健康发展。
为了王小明的最佳利益和健康成长,使其能够在充满关爱的环境中继续学业和生活,避免因原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申请人李华在征得王小明本人及其祖父母同意,并与王大刚先生的治疗团队沟通确认其现状后,郑重向贵院/贵局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申请人承诺,一旦获得监护权,将依法履行所有监护职责,尽心尽力抚养、教育王小明,保障其合法权益,使其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提交材料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复印件;
3. 原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 原监护人王大刚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医生出具的关于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能力的证明文件;
5.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6. 拟变更监护人李华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可选)、健康体检报告;
7. 被监护人王小明本人的意愿书(如已具备表达能力);
8. 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家庭情况的证明;
9. 原监护人近亲属(如王小明祖父母)同意变更监护人的书面声明;
10.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此致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李华
拟变更监护人(签名):李华
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样本二:为被监护人最佳利益考虑,自愿变更)
申请人信息:
姓名:张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4201xxxxxxxxxxxxxx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58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母亲
被监护人信息:
姓名:刘宇
性别:男
身份证号:4201x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2012年3月15日
现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目前健康状况:良好,但患有过敏性哮喘
教育状况:武汉市XXX小学四年级学生
原监护人信息:
姓名:张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4201xxxxxxxxxxxxxx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58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母亲
拟变更监护人信息:
姓名:王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3101xxxxxxxxxxx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7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舅舅
职业及收入状况:高校副教授,年收入约30万元,家庭经济宽裕
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
抚养意愿及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强烈抚养意愿和充足经济能力、时间和精力抚养被监护人,并已在上海安排好居住和入学事宜。
申请事项:
兹申请将未成年人刘宇的监护人由其母亲张丽变更为其舅舅王强。
事实与理由:
被监护人刘宇,系申请人张丽之子,现年11岁。目前,刘宇由申请人张丽在武汉履行监护职责。申请人一直以来都尽力为刘宇提供最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然而,经过慎重考虑和家庭成员的充分协商,为刘宇的长远发展和最佳利益,申请人认为将其监护权变更为由其舅舅王强承担,将对刘宇的成长更为有利。
具体理由如下:
1. 教育资源优化: 刘宇在数学和科学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天赋,对编程亦有浓厚兴趣。而拟变更监护人王强先生目前在上海某知名高校任职副教授,对前沿科技和教育理念有深刻理解,且上海作为国内顶级教育资源汇聚的城市,拥有更多优质的特色学校和课外辅导机构,能够为刘宇提供更专业、更具针对性的学习环境和发展平台,有利于其潜能的充分挖掘与培养。目前,王强先生已初步联系了上海市浦东新区XXX小学,该校在科技创新教育方面表现突出,非常适合刘宇的兴趣发展。
2. 健康状况改善: 刘宇自幼患有过敏性哮喘,在武汉的潮湿气候条件下,病情偶有反复。上海的气候相对更干燥,且拥有更先进的儿童呼吸道疾病专科医院(如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能够为刘宇提供更专业、便捷和长期的医疗支持和健康管理,有利于其哮喘的控制和整体健康状况的改善。王强夫妇已就刘宇的健康状况咨询了上海当地的儿科专家,并承诺会定期带刘宇进行复查和治疗。
3. 家庭环境支持: 拟变更监护人王强先生系刘宇的舅舅,与刘宇及其已故父亲(张丽的丈夫)均有深厚感情。王强夫妇家庭和睦,育有一子,年龄与刘宇相仿,二人已通过多次视频通话建立友谊,未来共同生活将有利于刘宇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弥补其因父亲早逝可能存在的心理缺失。王强夫妇承诺将视刘宇为己出,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照顾。
4. 各方自愿协商: 此次监护权变更并非因申请人失职,而是基于对刘宇未来发展和福祉的深思熟虑。申请人与王强先生及其他家庭成员经过多次沟通,已就此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刘宇本人(在征求其意愿后)也对前往上海与舅舅一家共同生活表示期待和接受。王强先生及其配偶均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刘宇的到来,包括在居住条件、学业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均已妥善规划。
综上所述,此次监护权变更完全是出于保障被监护人刘宇的最佳利益,为其创造一个更优越、更有利于其全面成长的环境。申请人请求贵院/贵局能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提交材料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复印件、相关疾病诊断证明;
3. 拟变更监护人王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健康体检报告;
4.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公证书);
5. 申请人与拟变更监护人共同签署的《监护权变更协议书》(如适用);
6. 被监护人刘宇本人的意愿书(如已具备表达能力);
7. 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8.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丽
拟变更监护人(签名):王强
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样本三:原监护人年迈或精力不足,自愿交接)
申请人信息:
姓名:陈淑珍
性别:女
身份证号:5101xxxxxxxxxxxxxx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6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祖母(原监护人)
被监护人信息:
姓名:周小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5101x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2010年8月22日
现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教育状况:成都市XXX中学初一年级学生
原监护人信息:
姓名:陈淑珍
性别:女
身份证号:5101xxxxxxxxxxxxxx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6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祖母
拟变更监护人信息:
姓名:王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5101xxxxxxxxxxxxxx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XXX街道XXX小区XX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80xxxxxxxx
与被监护人关系:被监护人舅舅(被监护人母亲之弟)
职业及收入状况:中学教师,夫妻双方年收入合计约25万元,经济状况稳定,有自有住房
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
抚养意愿及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强烈抚养意愿和充足精力、耐心及教育经验抚养被监护人,并已为被监护人安排好入学。
申请事项:
兹申请将未成年人周小丽的监护人由其祖母陈淑珍变更为其舅舅王平。
事实与理由:
被监护人周小丽,系申请人陈淑珍之孙女。小丽的父母于2013年因车祸不幸去世,自那时起,小丽一直由申请人陈淑珍(即小丽的祖母)和已故祖父共同抚养。祖父于2020年去世后,小丽的监护职责完全由申请人陈淑珍一人承担。申请人深知监护责任之重大,多年来一直尽心竭力照料小丽,确保其衣食住行无忧,顺利完成小学学业,并培养了其良好的品德。
然而,申请人陈淑珍现已年届75岁高龄,近年来身体机能逐渐衰退,患有高血压、关节炎等慢性疾病,行动日益不便,精力也大不如前。尤其随着周小丽进入青春期,学业压力增大,对监护人在学习辅导、心理沟通和价值观引导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申请人深感自身在精力、体力以及现代教育理念方面已难以满足小丽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在小丽升入初中后,其学习内容难度增加,对课外辅导、兴趣培养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需要更年轻、更有活力的监护人进行指导。
为了周小丽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经家庭成员多次协商,申请人陈淑珍与小丽的舅舅王平(即小丽已故母亲的弟弟)达成一致,决定由王平接替监护职责。拟变更监护人王平先生,现年42岁,正值壮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其本人及配偶均为中学教师,拥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正确的教育理念,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心理特点有深入了解。王平夫妇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宽敞的自有住房,足以承担抚养小丽的一切费用。他们膝下无子女,对小丽视如己出,充满关爱,并已为小丽进入武侯区XXX中学(拟变更监护人住所附近的优质中学)做好了入学准备。
周小丽本人亦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此次监护权变更。她与舅舅王平及其妻子感情深厚,相处融洽,对未来与舅舅一家共同生活表示期待和同意。此次监护权变更,是在充分尊重被监护人意愿、保障其最佳利益的前提下,由原监护人与拟变更监护人及家庭成员共同协商、自愿做出的决定,旨在为周小丽提供一个更稳定、更有利于其全面发展和教育成长的环境。
望贵院/贵局能充分考虑上述事实与理由,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提交材料清单:
1. 申请人(原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复印件;
3. 拟变更监护人王平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收入证明、健康体检报告;
4.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或档案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 申请人(原监护人)与拟变更监护人共同签署的《监护权变更协议书》;
6. 被监护人周小丽本人的意愿书(书面声明或录音录像证明);
7. 原监护人(陈淑珍)近期体检报告及相关慢性病诊断证明(如能体现年迈或精力不足);
8. 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及各方同意情况证明;
9.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陈淑珍
拟变更监护人(签名):王平
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本内容由MSchen收集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chxzm.com/76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