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申请书(模板一:合同约定管辖)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起诉法院:[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案号:([年份]) [法院简称] 民初字第 [X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裁定本案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具体纠纷内容,例如:一份《购销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被申请人(原告)于[起诉日期]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于[立案日期]立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应诉材料。
然而,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
根据合同约定,本案应由[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了一份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该合同[具体条款,例如:第X条]明确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管辖条款系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管辖法院作出的明确选择,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排除了除[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具有排他性。贵院作为[原告起诉法院名称],并非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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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违反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真实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所涉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且双方约定的[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与本案争议具有实际联系(例如:系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在存在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时,应优先适用该条款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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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应移送至约定法院审理。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协议管辖权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若不遵从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约定,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也可能导致管辖权的混乱,影响司法公信力。因此,贵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本案不属于贵院管辖,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双方当事人书面约定的具有管辖权的[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以保障案件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依法应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定。
此致
[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 (签字)
[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模板二:侵权纠纷,按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管辖)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案由,例如: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起诉法院:[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案号:([年份]) [法院简称] 民初字第 [X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裁定本案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具体纠纷内容,例如:网络言论侵犯名誉权/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赔偿]发生纠纷。被申请人(原告)于[起诉日期]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于[立案日期]立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应诉材料。
申请人经审阅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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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申请人主张的侵权行为(例如:发布侵权言论的行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发生地并非贵院辖区。
具体而言,申请人作为被告,其住所地为[被告住所地详细地址],该地址属于[被告住所地所属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被申请人在起诉状中的陈述以及现有证据,被申请人所称的侵权行为发生地(例如:侵权信息首次发布地、侵权产品制造地或主要销售地)位于[侵权行为地详细地址],该地亦属于[侵权行为地所属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
而贵院(即[原告起诉法院名称])既非申请人的住所地法院,亦非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被申请人选择在贵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关于侵权纠纷管辖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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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选择贵院管辖无任何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在起诉状中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贵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其起诉理由或证据链条中,未提及任何与贵院辖区有实际联系的管辖依据,例如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结果发生地或申请人的住所地。若被申请人试图以其自身住所地作为管辖依据,则明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关于侵权纠纷管辖的规定相悖。侵权纠纷的管辖权确定,重在保护受害人诉讼便利的同时,也需兼顾被告的应诉便利,更需严格遵守法律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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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司法公正和程序合法,本案应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错误的管辖将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的程序合法性,甚至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为了保障本案能够在一个具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审判的公正性,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本案不属于贵院管辖,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依法应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定。
此致
[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名称] (签字/盖章)
[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模板三: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案由,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起诉法院:[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案号:([年份]) [法院简称] 民初字第 [XXXX] 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裁定本案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具体纠纷内容,例如: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及解除]发生纠纷。被申请人(原告)于[起诉日期]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于[立案日期]立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应诉材料。
申请人经核查起诉状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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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不动产纠纷,依法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案由为[案由,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争议的核心在于[具体争议点,例如:租赁房屋的使用、租金支付、房屋返还、房屋修缮以及因房屋租赁产生的损害赔偿等],直接涉及[涉案不动产名称/地址,例如: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这一不动产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凡因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发生的纠纷,均属于不动产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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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不动产位于[不动产所在地详细地址],其所在地法院为[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本案所涉的[涉案不动产名称]座落于[不动产所在地详细地址],该地点明确属于[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的行政辖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对本案拥有专属管辖权。
而贵院(即[原告起诉法院名称])并非涉案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无论从地域上还是法律规定上,贵院均不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被申请人选择在贵院提起诉讼,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即使当事人协议约定其他法院管辖,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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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确保司法公正,本案应移送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
不动产纠纷实行专属管辖,是法律基于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和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旨在便利证据的调查收集、执行的进行以及统一司法裁判,避免因多地法院审理导致的问题。贵院若继续审理本案,将直接违反法律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亦不利于案件的有效审理和执行。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认定本案不属于贵院管辖,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具有专属管辖权的[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以确保案件审理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依法应将本案移送至[正确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定。
此致
[原告起诉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 (签字)
[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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