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模板一: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类)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住址/住所地:_,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___。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__,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住址/住所地:_,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___。
申请事项:
1. 依法恢复执行(_)_执字第_号执行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2. 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纠纷一案,贵院于年__月__日作出的(_)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_)_执字第_号。
在原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贵院于_年_月日作出了(_)_执终字第_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现有的财产线索如下:
1. 被执行人在_银行拥有账户,账号为:__,近期有大额资金往来;
2. 被执行人名下新增登记房产一处,位于_,不动产权证号为:;
3. 被执行人名下拥有车辆一辆,牌照号为:,目前存放于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年_月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模板二:被执行人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类)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住所地:_,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___。
申请事项:
1. 申请恢复(_)_执字第_号案件的执行;
2. 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价值___元的财产;
3. 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因_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作出(_)_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于_年__月__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分三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债务共计人民币__元,第一期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元,第二期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元,第三期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元。基于该和解协议,贵院于__年__月__日裁定中止/终结本次执行。
然而,被执行人在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后,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第二期及后续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被执行人网络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现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特根据上述规定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年_月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模板三: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类)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住所地:_,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___。
申请事项:
1. 依法恢复执行(_)_执字第_号法律文书;
2. 继续采取执行措施追缴被执行人欠款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执行一案,贵院在执行期间,因被执行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等法律原因,于__年__月__日裁定中止执行(案号:_)。
现导致原执行程序中止的情形已经消失:
1. 被执行人所涉刑事案件已审理终结并执行完毕,相关涉案资产已解冻/处理,具备恢复民事执行的条件;
2. 被执行人的破产程序已终结/破产重整计划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未获清偿的部分需恢复执行;
3. 案外人异议之诉已由(_)____号判决书驳回,阻碍执行的法律障碍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特向贵院书面申请恢复本案执行,望准许。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年_月日
【案件恢复执行申请书撰写实务与深度指南】
撰写案件恢复执行申请书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之后,申请人若想重启法院的强制措施,必须通过高质量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打动执行法官。以下从法律依据、核心要素、财产线索搜集以及注意事项四个维度进行深度解析,以确保申请的成功率。
一、 恢复执行的法定情形与法律依据
申请恢复执行并非随意发起,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律前提。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终本”后的恢复执行:
这是目前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在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不具有依法应予终结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类申请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违反执行和解协议后的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若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法院通常会裁定中止或终结本次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耍赖,不履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的恢复执行:
当导致执行无法进行的程序性障碍(如破产、审裁处、异议之诉等)消除时,应当申请恢复。
二、 撰写恢复执行申请书的核心要素
一份专业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应当条理清晰、证据扎实,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当事人基本信息的精准描述
除了基本的姓名和地址,建议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最新联系方式。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应备注其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这有助于执行局快速定位人员。
2. 执行案号与前序过程的还原
申请书中必须明确交代:
原审法律文书案号(判决书/调解书)。
原执行案号。
原执行终结/中止的时间及裁定书案号。
这能让承办法官迅速从档案系统中检索到关联案件。
3. 恢复执行的事实依据(核心重中之重)
这是申请书的灵魂。如果是因为发现财产线索而申请,必须详尽列举财产的种类、存放地点、权属状况。
银行存款:需提供开户行名称、账号(若有),甚至可以提及近期的流水变动证据。
房产/土地:需提供具体地址、产权证号,或者查询到的登记信息截图。
车辆:提供车牌号、品牌、经常停放地点。
股权/债权:提供被执行人对外投资的工商信息、对第三人拥有的到期债权凭证。
4. 明确的法律请求
请求不仅是“恢复执行”,还应包括对欠款总额(含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重新核算。
三、 如何搜集并陈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法院在处理恢复执行申请时,最看重的是财产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申请人在撰写事实理由部分时,应注意以下策略:
-
利用律师调查令:
在申请恢复执行前,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去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查询。在申请书中,将调查得到的结果作为附件,往往具有极高的说服力。 -
大数据排查:
通过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核实被执行人是否有新增对外投资,或是否涉及作为原告(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如果被执行人在外省法院有胜诉且可领取的执行款,这属于极佳的恢复执行理由。 -
隐匿财产的揭露: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通过低价转让房产、将财产登记在特定关系人名下等方式逃避执行,申请人可以在理由部分详细阐述这些违法事实,并申请法院行使撤销权或追加被执行人,这虽然涉及更复杂的法律程序,但也是恢复执行的强力突破口。
四、 针对“执行和解协议”违约的特殊写法
如果是因为对方违反和解协议,撰写时需注意:
强调不履行事实:明确指出哪一期款项未付,逾期了多少天。
行使选择权:法律赋予申请执行人选择权——要么要求履行和解协议,要么要求恢复执行原判决。通常建议选择恢复原判决,因为原判决往往包含更多的利息和违约金。
扣除已给付部分:在申请事项中,要客观扣除对方在和解期间已经履行的部分款项。
五、 申请书提交后的程序性跟进
-
立案阶段:
提交申请书后,法院通常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予立案,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证据补填:
如果法官认为线索不够清晰,可能会要求补充证据。此时,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预留“愿意配合调查”的表述,展示积极配合的态度。 -
时效性提示:
虽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原则上不受两年限制,但对于“中止执行”的案件,建议在障碍消除后尽快提交申请。同时,要特别注意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如房产3年、动产2年、银行存款1年)。在恢复执行申请书中,应同时书面申请续封、续冻,防止财产在程序切换期间被转移。
六、 常见法律问题答疑
Q:如果没有确切的财产线索,能申请恢复执行吗?
A:原则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不再主动排查。如果没有新的财产线索,法院大概率会驳回恢复执行申请。但如果申请人能证明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如坐头等舱、出入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可以作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证据,申请恢复执行。
Q:被执行人破产程序结束后,未结清的债务怎么写申请?
A: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人,目前仅有部分试点地区有个人破产制度;如果是公司,破产清算终结且注销后,主体归于消灭,通常无法恢复执行。但如果发现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在破产中存在非法转移财产行为,可以以此为由申请恢复并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Q:利息怎么计算?
A:在恢复执行申请书中,应明确要求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这通常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这部分的数额往往在长期的执行等待中变得非常可观,是保障申请人利益的核心。
撰写一份成功的《恢复执行申请书》,本质上是向法院证明“本案现在有执行的实际可能”。申请人必须站在法官的角度,提供清晰、直接、可核实的证据支持,减少法官的调查成本,从而促使案件尽快重启,真正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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