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事项: 请求对[事故发生时间,例如: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事故发生地点,例如:XX市XX区XX路与XX路交汇处]发生的[事故类型,例如:机动车与机动车刮擦]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例如:公交认字[20XX]第XXXXXXXX号])进行复核,依法撤销原认定书,并重新作出公正的事故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部门作出的[事故发生时间]在[事故发生地点]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该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或种类,例如:主要责任],申请人对此认定不服,认为原认定书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及责任划分上存在明显错误,特提出复核申请。
一、原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基本事实的认定存在严重偏差和遗漏关键证据。
1. 对申请人驾驶行为的认定与客观事实不符。 原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具体描述认定书中的错误认定,例如:在变更车道时未确保安全,导致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但事实上,申请人当时正[具体描述申请人实际的驾驶行为,例如:在确保右后方无来车、打右转向灯至少三秒后,从最左侧车道向右侧车道正常变更车道,且变道过程已基本完成,车身已进入右侧车道的大部分]。事故发生时,申请人车辆的[部位,例如:右后方车门]被对方车辆的[部位,例如:左前车头]撞击。这一碰撞部位和时机充分证明了对方车辆当时车速过快,且在申请人已合法变道的情况下,未注意观察路况,未保持安全距离,也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
2. 对对方驾驶行为的认定存在严重不足,未能充分评估对方的过错。 原认定书未能充分评估对方驾驶人[对方驾驶人姓名]存在的违法行为,即[具体描述对方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未注意观察路况或疲劳驾驶等]。根据[证据类型,例如:现场勘查笔录中显示的刹车痕迹长度/附近道路监控录像中对方车辆通过速度],对方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车速明显超过规定限速[具体数值]公里/小时,且在发现险情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此超速行为与未能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过错。
3. 遗漏或未充分采纳关键证据。
行车记录仪录像未被充分采信。 申请人已向贵部门提交了本车行车记录仪的完整录像,该录像清晰显示了事故发生前[描述录像内容,例如:申请人合法打灯变道、变道过程基本完成,以及对方车辆突然从后方高速冲撞的全过程]。然而,原认定书并未对此关键证据进行详细分析或采纳,其结论与录像所反映的事实存在明显出入。
目击证人证言未被重视。 事故发生后,有多名现场目击证人(如:[证人姓名,可匿名或提供联系方式],其联系方式为:[电话])向警方提供了证词,均指出[描述证人证言要点,例如:是对方车辆速度很快,在申请人车辆已变道完成后撞了上来]。这些证词与申请人的陈述和行车记录仪内容相互印证,但原认定书对此未能予以充分考量。
车辆痕迹检验结果解读偏颇。 原认定书对双方车辆碰撞痕迹的分析[具体描述认定书中的分析,例如:认为申请人车辆右后侧受损是变道过程中造成],但结合行车记录仪的清晰画面、实际碰撞角度和冲击力,更合理的解释应为[具体描述申请人认为的合理解释,例如:对方车辆高速追尾、刮擦造成]。
二、原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同车道行驶中,不准超车。机动车超车时,应当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确认安全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等规定,对方驾驶人存在[列举对方违反的法律条款或行为,例如: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未注意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申请人虽有[承认轻微行为,例如:在变道过程中未能百分之百避免刮蹭]的责任,但其行为并非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或主要过错。原认定书将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归结于申请人,显然与事故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责任划分失衡,有损公平。
三、请求贵部门依法重新审查全部证据,尤其是对新提交的行车记录仪录像、目击证人证言进行详细分析,撤销原认定书,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重新作出客观、公正的事故认定。 望贵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案进行全面、深入的复核,重新采纳和评估所有相关证据,特别是对行车记录仪录像的分析,以及对双方车辆行驶轨迹、碰撞部位和受损程度的专业鉴定,以确保事故责任划分的公正性、准确性。
此致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交通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4.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行车记录仪录像(光盘/U盘)、目击证人书面证言、事故现场照片、车辆维修清单、医疗证明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事项: 请求对[事故发生时间,例如: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事故发生地点,例如:XX市XX区XX路]发生的[事故类型,例如:机动车追尾]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例如:公交认字[20XX]第XXXXXXXX号])进行复核,依法纠正原认定书对责任划分的错误,并重新作出公正的事故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部门作出的[事故发生时间]在[事故发生地点]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该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或种类,例如:同等责任],申请人认为该责任划分严重不当,未能充分体现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亦未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特提出复核申请。
一、原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对对方当事人的严重违法行为认定不足,导致责任划分不公。
1. 对方当事人存在酒驾或毒驾嫌疑,但调查未能充分证实或采纳。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明显感觉到对方驾驶人[对方驾驶人姓名]身上有浓烈酒味/有异常行为,且其神志不清,口齿不清。申请人现场多次向交警反映并要求对对方进行酒精/毒品测试,或在测试后申请人方未被告知具体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以及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确实存在酒驾或毒驾行为,其将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原认定书对此事实要么未予认定,要么未予充分说明,导致对事故责任的判断严重失衡。申请人请求贵部门调阅当时对对方当事人的血液酒精/毒品检测报告,以还原事实真相。
2. 对方当事人存在超速、闯红灯或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未被认定为事故主因。 根据[证据类型,例如: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路口抓拍照片/目击证人证言],对方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存在[具体描述对方的严重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通过路口/闯红灯/在禁鸣路段长时间鸣笛干扰视线/疲劳驾驶致注意力分散]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条款,例如: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然而,原认定书却将申请人[描述申请人被认定的责任行为,例如:未及时避让或在紧急制动时操作不当]作为事故的同等责任甚至主要原因,而将对方的严重违法行为轻描淡写,或未将其作为主要过错认定,明显有失偏颇。
3. 对事故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逻辑漏洞。 尽管申请人承认在[具体行为,例如:紧急避让时操作不够完美],但其行为是在[具体情境,例如:对方车辆突然高速冲出/对方闯红灯的情况下]发生的。在对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超速、酒驾、闯红灯)的前提下,即便申请人有轻微过错,对方的违法行为也应被认定为事故发生的主要甚至决定性因素。原认定书却将同等责任归咎于申请人,未能清晰区分主要过错和次要过错,未能合理分析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链条。
二、事故调查程序存在瑕疵,未能充分听取申请人陈述和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1. 未充分听取申请人陈述和调查。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交警部门对申请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具体描述,例如:未予足够重视/未在笔录中完整记录],特别是申请人对对方酒驾嫌疑、超速等情况的反映,未能得到充分的调查和核实。申请人曾多次向办案民警反映对方驾驶员存在[例如:反应迟钝、言语不清]等酒驾表征,但未见深入调查或未告知调查结果。
2. 部分关键证据的获取和展示不透明。 申请人曾要求查阅[具体证据,例如:对方的酒精测试报告/事故现场测量数据/全部现场照片],但未能及时或完整地获得。这影响了申请人对事故全貌的了解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3. 未及时告知关键调查进展和结果。 对于涉及对方当事人酒驾、车速鉴定等关键调查结果,申请人未能被及时、准确地告知,使得申请人无法在认定书作出前提出有效异议,影响了申请人的申辩权。
三、请求贵部门重新审查本案全部事实与证据,尤其是对对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补充调查和确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依法撤销原认定书,重新作出公正、合理的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对方当事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此致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交通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4.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事发路段监控录像(若有新的)、目击证人新的补充证词、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若申请人受伤)、申请人曾要求查看相关证据的记录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例如: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事项: 请求对[事故发生时间,例如: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事故发生地点,例如:XX市XX区XX路与XX街交叉口]发生的[事故类型,例如:机动车闯红灯相撞]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例如:公交认字[20XX]第XXXXXXXX号])进行复核,依法撤销原认定书,并根据新发现的证据和正确的法律适用,重新作出公正的事故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部门作出的[事故发生时间]在[事故发生地点]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该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或种类,例如:全部责任],申请人认为该认定书存在对新发现证据的遗漏以及对相关交通法规的错误适用,导致责任划分严重不公,故特提出复核申请。
一、事故认定书对事实的认定存在严重遗漏,未能采纳新发现的关键证据。
1. 新发现的第三方监控录像足以推翻原事实认定。 在原认定书作出后,申请人通过多方努力,从事故现场附近一家[具体商店名称,例如:XX便利店]的商铺获得了清晰的完整监控录像。该录像清晰显示了[描述录像内容,例如:事故发生时,申请人车辆正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绿灯)正常直行通过路口,而对方车辆(由[对方驾驶人姓名]驾驶)却在红灯亮起后强行闯红灯驶入路口,导致与申请人车辆发生剧烈碰撞]。此份监控录像完全颠覆了原认定书关于[具体描述原认定书的错误认定,例如:申请人闯黄灯或未注意避让直行车辆]的认定,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性、决定性证据。录像内容清晰可见,不容置疑。
2. 新证人证言进一步印证了事实真相。 申请人后续联系到了事故发生时在[具体位置,例如:路口等待红灯的同方向另一辆出租车司机]的证人[证人姓名,如能提供全名],其证言与新发现的监控录像内容高度一致,均表明是对方车辆闯红灯导致了事故。这位证人清晰回忆并指出,对方车辆闯红灯的行为十分鲁莽,才导致事故发生。原认定书在作出时,由于未能及时获取这些关键且客观的证据,导致对事实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
二、原事故认定书对交通法规的适用存在错误,导致责任划分不当。
1. 对“路权优先原则”的错误理解与适用。 原认定书将事故责任归咎于申请人“[具体描述认定书中的错误理由,例如:未能在路口及时避让,未能尽到安全驾驶义务]”。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以及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等规定,交通信号灯是最高优先级的通行指示。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绿灯方享有绝对的通行优先权。申请人作为绿灯方,享有优先通行权,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闯红灯的车辆撞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或主要责任。
2. 对“安全驾驶义务”的过度解释与滥用。 尽管所有驾驶人均有安全驾驶义务,但在对方严重闯红灯、超速等根本性、主导性违法行为面前,将事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归咎于正常行驶的守法一方,是对“安全驾驶义务”的过度解释和滥用,混淆了事故主次责任,未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对方驾驶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唯一过错,申请人作为遵守交通规则的一方,对突如其来的违法行为无法预料,无法完全避免,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三、请求贵部门充分考虑新发现的决定性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本案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撤销原认定书,并作出符合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的公正认定,明确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致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交通事故认定书(文号:[事故认定书编号])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4. 新发现的证据:
[具体商店名称]商铺提供的事故现场完整监控录像光盘/U盘一份。
新证人[证人姓名,若有]书面证言一份(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事故现场补充照片(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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