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2.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自本申请书提交之日起,每月向申请人支付子女[子女姓名]的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依法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为止。
3.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拖欠起始日期]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4.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或其他财产,对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系夫妻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或调解)离婚。该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约定,双方的婚生子[子女姓名](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由申请人抚养,被申请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于每月[X]日前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该生效法律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然而,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仅在初期履行了部分抚养费支付义务,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被申请人已连续[X]个月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支付抚养费。截至本申请书提交之日,被申请人已累计拖欠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计算方式如下:[每月抚养费金额]元/月 × [拖欠月数]个月 = [总拖欠金额]元。
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被申请人履行抚养义务,但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拒不接听电话,导致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费用出现严重缺口,申请人独自承担抚养重担,生活陷入困境。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不仅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直接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为维护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强制力,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贵院依法查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并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写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4.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明被申请人拖欠抚养费的证据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二)
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2.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子女[子女姓名]因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其承担的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3.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子女[子女姓名]额外教育支出中应由其承担的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4.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自本申请书提交之日起,每月向申请人支付子女[子女姓名]的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依法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为止。
5.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各项款项拖欠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6.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或其他财产,对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书》,并经法院审查后出具了[(XXXX)X民调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明确约定:
1. 双方婚生子[子女姓名](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由申请人抚养。
2. 被申请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于每月[X]日前支付。
3. 子女如遇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由双方各承担[X]%;子女额外教育支出(如特长班、兴趣班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各承担[X]%。
该生效法律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能完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具体表现为:
1. 抚养费拖欠:自[XXXX年XX月XX日]至本申请提交之日,被申请人已连续[X]个月未按照调解书约定支付每月抚养费,累计拖欠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2. 医疗费用拒不承担:[XXXX年XX月XX日],子女[子女姓名]因患[具体疾病]入住[医院名称]医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根据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承担其中[X]%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申请人多次通知被申请人并提供医疗票据,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支付该笔费用。
3. 额外教育支出拒不承担:为促进子女全面发展,经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子女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起参加了[特长班名称]学习班,共产生费用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根据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承担其中[X]%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申请人已支付全部费用并要求被申请人分担,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支付该笔费用。
以上各项合计,被申请人共计拖欠款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给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带来了沉重负担,严重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保障。申请人曾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但被申请人对此置若罔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为维护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强制力,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贵院依法查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并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医疗及教育需求。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写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4. 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复印件一份。
5. 特长班/兴趣班报名合同、缴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6.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被申请人拖欠款项的证据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三)
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
2.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自本申请书提交之日起,每月向申请人支付子女[子女姓名]的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依法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为止。
3.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姓名]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拖欠起始日期]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4.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收入来源、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保等财产信息,并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5. 请求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离婚。该判决书生效后,确定双方的婚生子[子女姓名](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由申请人抚养,被申请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于每月[X]日前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该生效法律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然而,自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一直拒绝或逃避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仅在[XXXX年XX月XX日]象征性支付了[X]个月的抚养费,之后便再未支付任何款项。
2.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被申请人已连续[X]个月未支付抚养费,累计拖欠抚养费总额达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计算方式:[每月抚养费金额]元/月 × [拖欠月数]个月 = [总拖欠金额]元。
3. 申请人多次尝试与被申请人联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催促其履行抚养义务,但被申请人要么不予回应,要么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声称无力支付,但拒绝提供任何财产状况说明。申请人已尝试多种途径,但均无法有效获得被申请人的联系或财产信息,导致申请人无法自行实现债权。
4. 据申请人了解(或经初步调查),被申请人目前在[公司名称/地点]工作,或在[房产地址]拥有房产,或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车辆、银行账户等),但具体信息仍需法院依法调查核实。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抚养义务,其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子女获得抚养的合法权利,导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医疗保障面临严重困难,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申请人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人,独自承担了全部抚养费用,经济压力巨大,已无力继续支撑,急需法院的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等相关条文亦赋予人民法院调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职权。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判决的权威性,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贵院依法启动执行程序,全面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并对其名下所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抚养费的及时足额支付。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写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4. 相关催款凭证(如短信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文字整理稿)等证明被申请人拖欠抚养费及拒不配合的证据材料。
5. (如有)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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