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此致:[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80年5月10日
住址:[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诉被告):李四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75年8月15日
住址:[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区XX街XX栋XX单元]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年份]冀0102民初字第[XXX]号
立案日期:[XXXX年X月X日]
申请事项:
申请人张三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李四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三与被申请人李四之间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案号为[年份]冀0102民初字第[XXX]号。原告诉讼请求系要求被告李四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相应利息。
自立案以来,在贵院的指导下以及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就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调解。通过法院的积极协调和双方当事人的努力,最终于[XX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本案所涉全部借贷纠纷事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以及逾期付款责任等,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根据该调解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李四已于[XXXX年X月X日]按照协议约定,一次性向申请人张三支付了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同时双方对利息部分的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亦已进行了协商并已执行完毕。至此,被申请人李四已全面履行完毕其在原借贷关系中的全部还款义务,申请人张三的全部债权已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实现。
鉴于双方当事人已通过自行协商并经法院调解成功地解决了全部纠纷,被申请人李四亦已全面、及时、足额地履行了调解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申请人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已得以实现,继续进行本案的诉讼程序已无任何实际必要,亦将不必要地耗费宝贵的司法资源。此外,通过此次纠纷的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得以消除,有利于未来关系的修复和维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原告在案件宣判前可以撤回起诉。”申请人认为,本案已完全符合撤诉的法定条件,且撤诉不仅能够体现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意愿,还有利于推动社会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并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张三认为本案继续审理已无实际意义,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节约司法资源,特依据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恳请贵院审查并准许申请人的撤诉请求,终止本案的审理。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签字/盖章)
[XXXX年X月X日]
申请书
此致:[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A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王某,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详细注册地址,如:XX市XX区XX路XX号XX层]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诉被告):B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赵某,职务:总经理
注册地址:[详细注册地址,如:XX市XX区XX街XX号XX座]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年份]京0101民初字第[YYY]号
立案日期:[XXXX年X月X日]
申请事项:
申请人A公司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B公司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A公司与被申请人B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案号为[年份]京0101民初字第[YYY]号。申请人在原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B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2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主要包括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货物送货单、对账单以及催款函等。
在贵院审理期间,特别是通过法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庭审举证质证环节以及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取证,申请人获得了新的重要证据,并对案件相关事实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具体情况如下:
1. 关键证据的出现与事实的厘清: 在庭审过程中,被申请人B公司提交了一份由案外第三方C公司出具的《货物签收及款项结算确认函》原件。该确认函明确记载,由于我方(A公司)工作人员在发货流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导致原本应发往B公司的部分货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被错误地发送至C公司,且C公司已直接向B公司支付了该部分货物的款项。经申请人A公司在庭后立即进行内部核实,此情况确实存在,系我方仓库管理人员的疏忽,将发往B公司的部分订单,错误地按照发往C公司的指令进行了发货,并由C公司代为签收并结算了相应的货款。这意味着,原诉请中的20万元货款,实际已有10万元通过第三方C公司流转至被申请人B公司,并非B公司自身拖欠。
2. 诉讼请求基础的动摇: 鉴于上述新发现的事实和证据,申请人原先认为B公司尚欠20万元货款的诉讼请求,其部分事实基础已不复存在。实际B公司仅拖欠剩余10万元货款。对于这剩余的10万元货款,通过我方与B公司的进一步沟通和协商,B公司已出具了书面还款承诺,承诺将于[XX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该笔款项。尽管这部分款项尚未完全到账,但被申请人B公司已表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意愿,并提供了明确的还款计划和相应的担保措施(如提供第三方担保函)。
3. 重新评估诉讼成本与效益: 考虑到上述新发现的事实和证据,申请人A公司经过慎重评估,认为继续进行本案诉讼已不再符合我方的最佳利益。一方面,原诉讼请求的部分已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对于剩余的争议款项,被申请人已表现出强烈的非诉解决意愿和实际行动,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这部分纠纷的可能性大幅增加,且预期效果可能优于或等同于通过判决获得的结果。继续审理可能会导致程序拖延,增加不必要的司法成本(包括律师费、差旅费、时间成本等),而实际能获得的判决结果可能与现阶段非诉讼解决的结果相差无几。此外,申请人A公司希望能够与被申请人B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通过主动撤诉体现我方解决问题的诚意和灵活度,以维系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
综上所述,申请人A公司经内部决策和慎重考虑,认为原起诉的部分事实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已就剩余争议部分达成了初步解决方案并有明确的履行意向。继续进行诉讼已无实际意义,反而可能造成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资源的浪费。为节约司法资源,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并考虑到商业合作的长期性,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B公司的起诉。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A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某
(签字)
[XXXX年X月X日]
申请书
此致:[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某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92年3月8日
住址:[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区XX花园XX栋XX号]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诉被告):王某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90年11月22日
住址:[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区XX公寓XX号]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年份]沪0104民初字第[ZZZ]号
立案日期:[XXXX年X月X日]
申请事项:
申请人张某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王某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王某之间因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案号为[年份]沪0104民初字第[ZZZ]号。申请人在原起诉状中请求判令与被告王某离婚,并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自立案以来,贵院的承办法官给予了本案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法律释明。在贵院的指导下,以及双方各自的家属、亲友的积极劝说和介入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能够继续维系、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冷静且坦诚的沟通和反思。
- 感情基础的重新审视与修复尝试: 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期和持续沟通,特别是考虑到婚生子女[子女姓名,如:小明]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进行了全面的重新审视。双方都深刻认识到,在过去的婚姻生活中,确实存在因性格差异、沟通方式不当以及对家庭责任理解偏差等问题,导致了夫妻关系的紧张,但并非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被申请人王某在调解过程中,真诚地表达了其对婚姻的挽留意愿,并深刻反思了自身在婚姻中的不足之处,承诺将积极改正,努力提升家庭责任感,改变以往不当的行为方式,并付出实际行动来修复夫妻感情,共同维护家庭稳定和幸福。申请人感受到了被申请人的真诚悔意和积极改变的决心,也看到了婚姻关系修复的可能性。
- 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初步共识: 尽管双方尚未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正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已经就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探视安排以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暂时性处置达成了初步的意向和谅解。被申请人王某承诺,无论婚姻关系未来走向如何,都将积极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子女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得到良好的照顾和教育,并在经济上给予充分保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也同意暂时搁置争议,给予彼此更多的时间进行非诉讼协商,或在未来必要时通过其他更为平和、对双方伤害更小的方式解决,而非通过当前的离婚诉讼。
- 撤诉的战略考量与对家庭的责任: 申请人认为,当前双方的婚姻关系虽有裂痕,但并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所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贸然通过诉讼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可能对双方,尤其是对尚未成年的婚生子女造成不可逆转的心理创伤和负面影响,且不利于家庭关系的长期和谐发展。为给双方一个修复感情、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并最大程度地保障婚生子女的福祉,申请人决定暂时撤回本次离婚诉讼。此举并非意味着申请人放弃了未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非诉讼途径,给予这段婚姻更多的可能性和解决空间,探索和好的机会。同时,这也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自由、家庭和睦的立法精神,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首先着重调解、促使和好,以维护家庭稳定的司法原则。
综上所述,申请人张某经过反复斟酌和慎重考虑,认为当前继续进行离婚诉讼已不符合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和最大利益,且双方存在修复婚姻关系的可能性。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促进婚生子女健康成长,并节约司法资源,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王某的离婚诉讼。
恳请贵院审查并批准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某
(签字/指印)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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