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优秀范文(精选8篇)

“论自由”这个词语,其核心意义在于强调个体在社会中的自由度和权利。通常,“自由”意味着人们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选择权和决定权,不受外部的强制或限制。这种自由可以体现在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行动自由等。读完这个主题后,可能会引发对自由价值的深入思考,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实现和保护这些自由。此外,也可能会让人反思自由与责任、限制和规则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由是否总是好的,或者是否存在某些形式的限制和束缚。以下是有关于论自由读后感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论自由》读后感优秀范文(精选8篇)

论自由读后感1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后感2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当今社会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达到一个不一样的阶段。本书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们在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绝对自由。但是现在的社会可以给我们有这样的自由吗?

论自由读后感3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读后感4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读后感5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尓的代表作,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书中完善和发展了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思想,大力为个人自由鼓与呼,同时清晰地划定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为国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支持。

人类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密尓自由论证的核心。在这一点上,密尔似乎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观点一致。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禀赋,理应通过个性得到充分发扬,这是个人福祉和社会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密尓坚决反对对个性的束缚。一方面,他认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痛苦的感受和快乐的来源也不同,怎样才是最好最适宜的生活方式,只有个人最清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应该交给个人自由决定。可以看出,密尓的论述中隐含着价值多元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另一方面,对人民个性的束缚,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其陷于停顿(很不幸中国成了密尓所举的反面例子)。他认为德国思想家洪堡提出的“首创性”概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进步必须有人第一个开创新的做法。而“首创性”有赖于人民个性的自由发展。个性和境地的多样化,才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源泉。顺便说一句,这一观点与进化论的理论倒很相符,物种单一性发展在环境巨变时很容易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整体灭绝。

密尓认为,任何压制个性的制度,无论以怎样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都是专制。专制有两种,一种是权力专制,一种是习俗专制。权力专制用武力压制人性中的突出部分,强迫个人屈服,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突破平凡的’人被迫消失,反而是那些顺服和平庸之人得到鼓励,久而久之形成习俗专制。习俗专制更加可怕,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习俗,无人想到抗拒和变革,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平庸的沉寂,失去发展进步的可能。

密尓对思想和言论自由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个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之一,因为人类的精神福祉是其他一切福祉的基础。密尓在论证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四条依据。

第一,非主流的异端思想有可能是正确的,这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密尔列举了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例子。如果有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冒领不可能错误性”(假冒上帝)。

第二,假如异端思想有很多错误,但是不可轻易否认其中也存在着部分真理。得势意见很难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真理,借助于异端思想中的部分真理,可以让自己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三,即便我们假设公认的意见就是全部真理,但它仍然需要不断地接受质疑与争议的冲击,以保持其活力与生动。一旦其开始拒绝讨论,就会沦为教条,接受者就如同持有一个偏见一样,很少领会并真正认同它,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知行不能合一。

第四,教条只能导致人心的硬化和僵化,拒绝任何新的思想观念进入人心,妨碍了人的精神发展,同时导致社会僵化。

因此,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发表十分必要。前提是在方式上要有所节制,不能越过公平讨论的界限。其一是不能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能对对方的事实和论据进行压制,或者故意扭曲对方的意见表述。其二是不能实施人身攻击,不能以武力、法律、道德为武器对对方进行威胁。

当然,如果所有人任由个性自由发展,必将相互影响和争斗,因此社会的干预在所难免。密尔在划定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时,给定了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这条原则是关于涉己的行为,也就是个人自由所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第二,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密尓对政府干涉问题特别谨慎,对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问题,坚决反对政府干涉。他提出了三点理由。

第一,如果事情由个人来办比政府办更胜一筹,自然应该由个人来办,比如自由生产和贸易问题。

第二,有些事即使政府办比个人办效果好,仍有必要交给个人办,因为这样可以锻炼公民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从长远来看,个人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三,不必要的增加政府权力,将会在今后带来更大的祸患,一方面造就难以根除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使人们逐渐依附于政府,政府将会越来越为所欲为。可以看出,密尓希望的政府是“守夜人”的角色。

概言之,能够合理干涉个人自由的,只能是为了自我防卫和由此衍生出来的必要责任。当然,密尓没有忘记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义务,适当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是必要的,这点可以理解。

但是,密尓将所谓落后种族或者野蛮人也排除在外,却是犯了一个歧视性的错误,并为殖民统治和专制压迫留下了空间。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界定,难道有所谓客观标准吗?如果没有,岂不是又成为强者的借口?这不能不说是密尓思想中的一大遗憾。

论自由读后感6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论自由读后感。——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7

初读这本书时,油然而生的是心灵的一次次震撼和感动。再次沉浸其中,给我带来的则是更多的理性思考和奋斗的欲望。真的,就如李希贵老师在书中提及读过苏霍姆林斯基的《给老师的一百条建议》后的切实感受:“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给老师的一百条建议》时,我真的感到‘眼前一亮’。苏霍姆林斯基像一位长者,与我们促膝而坐,娓娓叙来,你丝毫觉察不出一位教育家的居高临下,他用非常朴素的语言,说了一些我们每天都经历着的事情,讲了许多令我们恍然大悟却又浅显易懂的道理。那时我的感觉,犹如置身雾气弥漫的原野,找不到路径,看不清方向,忽然间,云开日出,阳光明媚,我这才惊喜的发现了虽和自己近在咫尺,而先前却视而不见的真实的教育风景……我终于为自己的漫漫教育旅途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引领者。”

这也正是我阅读《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后的真实内心写照啊!文章语言朴实真切,道理深入浅出。李希贵老师将抽象的理论、先进的理念融会到每一个具体的教育细节中,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亲历的教育案例,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他教育无痕的艺术魅力和个人对教育理想的不懈追求,读罢让人感叹不已。在本书中有几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为四十岁作准备!”这是李希贵老师在介绍高密一中的时候提到的该校校训。“为四十岁作准备!”心中豁然一亮,同时又萌生一种紧迫感——越来越接近四十岁了,我准备好了吗?列宁说:“四十岁以前的面容归上帝负责,四十岁以后的面容归自己负责。”—联想到由于年少时没有好好读书,工作后又总是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借口,导致文化底蕴欠缺,教学业务不够扎实而带来的无穷遗憾。此时,每每沉浸于书中,就犹如置身于生命的林子,震撼与感动,激情与希望时时涌上心头。

通过阅读的深入,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读书对一位老师的个人成长起着深远的影响。李希贵老师告诉我们:“教育是与读书连在一起的,书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健全人格、高尚道德情操的养成,民族素质的提高,乃至学习型社会的构建,都离不开书。一个人在他相应的年龄阶段,如果没有读过适合他的书,那将是终生无法弥补的缺憾。”他感慨道:“我真正的学习是从读书开始的,我真正的教育人生也是从读书开始的。读书使我顿悟了教育,教育,使我顿悟了人生。”与教育名师相比,我们比较多的只是抱着学以致用的思想、囿于操作层面的专业技能所表现出来的匠气,而往往缺少一种基于文化底蕴和深厚思想上的教育追求和教育智慧。立足当下,着眼一生,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

可每当动起笔来,却发现自己的文字是那样的笨拙,有时心里的感受很强烈,可倾吐出来的文字却很“蹩脚”,常常会很苦恼。后来静心细想,这文字吐纳的过程也应该是文笔漫长的、艰苦的修炼过程吧!重要的是:我在成长,我在写,我的文字印刻着我的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一定会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命形态,找到一条属于我自己的道路。

“教育其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如此而已。”书中,李老师以他最为平实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他曾经实践过、经历过的教育案例。每一个案例中都能读出他对教育的独特感悟和思考,折射出他教育无痕的艺术魅力。对待学生成长中的犯错,他没有用成人的是非观念判断学生,也没有用道德的标尺衡量学生。而是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深入的了解,以宽容的心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采取各种方法,帮助孩子们在不知不觉中改正了错误。他告诉我们:在教师的心目中,不应该有坏学生,只可能有心理不健康的学生。

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经历过的一个教育案例,那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向来喜欢男孩子打扮,下课也都是和男孩子一起玩。性格外向,但报复心很强,谁要是得罪了她,她就会千方百计的找机会报复一下,或语言打击别人,或向老师打小报告。在我发现这个现象后,意识到这个孩子可能很严重的心理问题。

我于是找到孩子的家长,原来她的父母四十多岁才晚年得女,对她自是溺爱异常。家族里的兄弟都宠着她,不但带着她疯玩,而且极度偏爱,慢慢地就造就了她男孩子般好强顽皮而又霸道的性格。家长还告诉我,上了幼儿园后,因为她个头瘦小,父母怕她被人欺负,就告诉她:“别人要打你,你就打她。”可是现在每天放学,总有几个家长向他们告状:“你们家孩子欺负人。”搞的他们现在都不敢接孩子了。

看来,问题就出在“不能被人欺负,别人要是打你,你也打他”这样的一句话上。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家长对孩子的一些教育态度。一方面是宠爱、溺爱、“不能被欺负”,导致孩子与人相处,形成不吃亏的心理暗示。另一方面,是性别认同问题,社会对女孩子的要求是温柔、善良,对男孩子的要求是勇敢、坚强。这位家长的教育方式有点偏向于男孩子的教育方式,孩子也自然而然的向这个方向发展。

了解这些情况后,我采取了相应对策:参加小组活动,让她多和班里表现出色的女孩子一组,互帮互助,从她们身上多发现优点,老师也相机的表扬这些孩子,无形中给她树立榜样。善于发现她的闪光点,在表扬的同时,再给她提一些小小的建议,这样她就很乐意的接受了。

另外,告诉她的父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从自己的言行上影响孩子,爱和管要分清。经过大半学期的努力,她的言行有了很大的改变。有一天竟然穿了一条漂亮的裙子上学了,我从中感受到了教育的成就感。由此,我不由得感悟到:我们对教育不仅要付出满腔的挚爱,还更应以理性、期待的目光关注着每个孩子的成长,就一定会看到一朵朵花儿次第开放的美丽风景。

“把成功设计成一种危机。”这是李希贵老师引领我们以另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重新解剖成功的内涵,加深对成功的理解。是的,当我们在工作中的某个阶段取得些许进步或成功时,往往心情是那么的愉悦,甚至有些陶醉。很少冷静的思考不足之处,而这在以后的工作中就隐藏着无形的危机。把成功设计成一种危机,将会给自己每一个新的起点前,作一个善意的提醒,让前行的每一步都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其实这也是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最佳路径呀!

“管理,应当从提倡什么切入。”我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并尝试从实践中寻找最佳方式。记得我刚到一所农村小学支教不久,看到每次收上来的作业,大都是脏乱的页面,屡次三番的要求学生书写要认真,页面要保持干净。可收效甚微,心情很恼火。究其原因,大多数低年级孩子课间喜欢玩拍纸牌游戏,玩的那个尽兴呀,等一上课再看看他们的小手,都已经是脏兮兮的了。找到了原因,就要想对策。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可如何把规定转化为学生自觉的行为?在一次检查家庭作业后,我拿出手工做的小礼物,对孩子们说:“我要把这个小礼物送给郭子叶,我呀最喜欢郭子叶的手了。大家想知道为什么吗?”看着孩子们满脸的疑惑,我叫郭子叶走到讲台前,举起她的手,笑眯眯地对孩子们说:“郭子叶的手最干净,最漂亮,所以每次写作业也最干净、最认真!这就叫‘字如其人’”。此时,我把小礼物放到了郭子叶的手里。看到班里学生脸上都流露出羡慕的神情,我趁热打铁:“其实,我们班每个孩子都有一双美丽的手,我要看看谁最聪明,让我在批改下次作业中,仿佛看到你干净漂亮的手”。从那以后,上课之前,孩子们都争着到水池前洗手,脏乱差的作业在我们班逐渐消失了。此时我真切的体会到了“只有当规定演化为学生发自生命自觉地习惯,教育管理才能达到它应该达到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是一块巨大的教育磁石,深深吸引着教育战线上的’你我他,它给我们的身心注入一股股新生的力量,我们也必将传递着力量,和着行动的步伐一起走向“自由呼吸”的教育明天!

论自由读后感8

题记:旧新发,凑原创,归属跑步那些事系列之二。

“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

愿你道路漫长

充满惊奇,充满发现”

–《伊萨卡》,卡瓦菲斯,1911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通过几个国内越野跑达人的微博,得知这本书通过众筹出版,迫不及待从亚马逊下单订货。说实话,之前对作者了解很少,毕竟我不是在这个圈里面混的人,所以也算正常。拿到这本书,作者没有让我失望,我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读完。作者外号胖胖熊,从清华毕业之后留学欧巴罗,从工科、法学到学、经济,从慕尼黑大学教师到挪威中央银行高级研究员,再到极限长距离越野跑者,生活地点与工作角色不断转变,始终没有改变一颗热爱长跑的心,用奔跑探索世界10年,应该说用”膝盖下跪”不能表达我对他的敬意。极限超长距离越野跑了解的或者感兴趣的人不多,简单说就是在荒郊野岭(高、冰川、沙漠等,一句话就是条恶劣)翻越岭跑上100公里、200公里、00公里甚至更多。国外这项运动是很流行的(国内这几年陆陆续续也有不少比赛),比如说环勃朗峰耐力赛(UTB)、环富士极限越野跑(UTF)等等。由于这些比赛距离长,路况复杂,时间长,补给少,所以对报名选手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一般审核条都很严格,现在很多也改为积分制了,所以经常是一票难求。马拉松跟这个比起应该算小儿科,当然我们凡夫俗子没有必要去追求这些,量力而行即可。

阅读此书,作者带我进入一次次奇妙自然与化之旅,无论是城市、川、河流还是森林,都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对每次比赛都描写得非常到位,但是又不拖泥带水,除了路线介绍,沿途风景,总是能够把人关怀融合到里面去而让人感觉不到突兀,包括工作细致的组织者,热情的群众,以及历史与学的掺杂,都是恰到好处。每次比赛,我们都可以”脑门洞开”,跟着作者前进,看完一小节,就迫不及待想看下一小节,有些时候还为作者路途中的困境而担忧。应该说,这些路线不仅仅是一场场比赛,更像是一幅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跑在画卷上,我们跟在后面。作者人素养非常高。在《柏林:为了忘却的纪念》一中,作者讲诉了参加环绕柏林墙1609千米路线沿途死于枪口下各个人的故事,让人读不免觉得这个赛事带有某种悲凉感,同时也让人明白人类对自由的渴望是多么地强烈以及捍卫自由的是多么地艰辛。在每一个纪念碑下,看着那些发生过的故事,那些平凡人的一生,仿佛历史错乱,仿佛时光倒流,历史与现代,禁锢与自由,是那么近,又那么远。从作者讲述慕尼黑跑步以及巴伐利亚森林与捷克交界处的长距离跑步记录中,我的思绪拉回到了德国与捷克。我至今仍然记得回国之前,一个人背着大越野包,拖着大箱子从捷克首都布拉格坐火车到达德国纽伦堡,然后从纽伦堡转高铁到慕尼黑的往事。沿途风景如画,美轮美奂,峡谷悠长,河流清澈,森林茂密,铁路穿梭其间,仿如进入画境一般。在慕尼黑入住青年旅舍,然后跟同宿的五个德国高中毕业旅行的同学一起去英国公园里面(里面有中国塔,塔旁边是啤酒公园)喝啤酒,开怀畅饮,海阔天空,陌生人之间丝毫没有违和感,慕尼黑给人的感觉非常井然有序以及富有活力。再向前的记忆是周末经常跟随同学一家去捷克波西米亚地区徒步以及骑单车的场景,在捷克最高峰Sně?a顶”撕声裂吼”,在国家森林公园里面”纵横驰骋”,读这本书,有种让人重回欧巴罗、重回波西米亚的感觉。

除了敬佩作者采飞扬以及知识丰富之外(跑步方面自然不用说了),这本书的给人的感觉就是读着很”舒服”,要做到这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书里面没有说教,没有鸡汤,没有攻略,有的是只是真实的记录–记录一个旅欧华人用奔跑探索世界的10年。语言有时越平实越有力量,不需要刻意去渲染。极限长距离越野比赛,对于普通人而言,本身就是一遥遥不可及的事情,包括对我这样断断续续跑过十年步的菜鸟说,这种比赛至今为止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反正对我而言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作者把自己当做一个普通参赛者,把比赛点滴如实记录下,没有装牛逼。一场场赛事都是鲜活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引人入胜的,真实而有力量。反观现在国内的各种跑步热,各种推,各种马拉松热,(fsir)都让人感觉到多多少少有些”泡沫”了。相比10年前,现在的跑步已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产业链,从赛事组织、赛事赞助、跑步教练、跑步装备等等,难免出现很多带有立场的”软”,可读性以及趣味性都不强。当然,国内也有写的好的段子手,比如爱跑越野的女青年珊瑚,爱骑摩托车越野的经纬张,等等。

对于作者而已,跑步已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可能说跑步对他而言已是信仰。这些超级跑步比赛,需要连续奔跑(有些数天数夜),时时刻刻都在考虑身体耐力、心理素质、野外生存能力,狂风、暴雨、冰雪、烈日,常会不期而至,地、滩涂、戈壁、河流,更是家常便饭。正如书名《在黑暗中醒》一样,每一次比赛,都是生理与心理极限的挑战,受伤中途退赛应该是家常便饭,途中挂掉也很有可能,真的是用生命在奔跑,不是每一次都能够冲破黑暗醒。热爱、执着、享受。跑步很多时候是孤独的,特别是长距离夜路跑,经常要经历”越过丘,才发现无人等候”的孤寂感,但是跑步又是幸福的,可以纵情肆意穿梭于大自然天地之间,何尝不是一种享受。正如作者在书中写到:

听,那森林在歌唱。叮咚的泉水从石缝里涌出,那甘甜的水流,滋润着大地和我的心灵;

听,那森林在歌唱。脚下松软的落叶沙沙作响,在陡峭的坡上,踩着一两尺厚的落叶,像是滑雪一样;

听,那森林在歌唱。跑过齐膝高的蒿草,清晨的露水纷纷落下,湿透了鞋袜。

大自然之美,让人流连忘返。尽管我只是一个跑步小菜鸟,跟作者的差距估计有地球到月球那么长,但是这也不妨碍我对大自然的热爱。在大自然中跑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是渺小的。我的经历远没有作者这么波澜壮阔,但是每每回忆起跑步的那些瞬间,总是激动不已。祁连下望着雪跑峡谷,青藏高原奔跑在林海中迎接朝阳,云南边陲小镇跑在田野里看着油菜花,神农架沿着河流夜跑听雨声。东湖,西湖,金鸡湖;黄,西,岳麓;长江,湘江,雅鲁藏布江;东海,南海,地中海,…都留下了跑步的脚印,距离没法跟作者比,但是心情是相似的。应该说,之所以能够坚持跑步十几年,也是因为热爱–热爱大自然,热爱自由。

跑步带给我们什么?每个人有不同的答案。其实,鲜活自由的个体能够跑动起,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追求自由,追求奔放的生命,各有各的精彩。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五彩斑斓的,正如作者在书中写到:

我见过那无人之境的辽阔,和极光照耀下浩瀚的星空;我遇到过善良的人们,用熊熊的炉火,温暖旅人的心灵,还有那无拘无束的生灵,翱翔在高之巅;我走过虞美人盛开的坡,以及铃兰密布的小路,还有一同经历过生死的朋友,一起走过的漫漫长夜。

感谢作者带这么多精彩的故事,读完让人心潮澎湃。喜欢跑步,喜欢自由,喜欢大自然的人,都可以买读读。跑步很好,但不是生活的全部。每个人禀赋、兴趣不同,没必要人人都去复制模仿,活出自己的精彩最重要。正如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林中路》中的写到:

林中有两条路,

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

一切皆于此!

为自由的生命喝彩!为自由的奔跑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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