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族],[出生年月/注册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族],[出生年月/注册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类型,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一案,贵院已于[日期]作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文书号:[XXXX]号),判决/裁定/调解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具体金额或履行具体义务]。
该判决/裁定/调解书已于[日期]生效,但被申请人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XXXX]号。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已尽力通过[列举已采取的调查措施,例如:通过网络查询、向相关部门了解、向亲友打听等]方式自行查找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但因申请人不具备法定调查权限,无法获取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股权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等具体财产情况,故未能发现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线索。
根据申请人掌握的初步信息,被申请人[简述怀疑有财产的理由或线索,例如:近期有大额消费、名下曾有房产、经营过公司等],有充分理由怀疑被申请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依法启动对被申请人名下所有财产的调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财产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被申请人名下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状况,以便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能力。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案号为[XXXX]号。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为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具体数额,以及被申请人的个人财产状况和收入水平,以便在判决时能够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分割,并合理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过[简述经营活动,例如:某公司、个体户等],或被申请人从事[职业],收入状况不明。根据申请人掌握的初步线索,被申请人可能拥有[列举具体线索,例如:多个银行账户、某处房产、某型号车辆、在某公司持有的股权、股票、理财产品等],但具体存款金额、房产登记信息、车辆所有权、股权价值以及其他投资情况,申请人均无从知晓,也无权自行调查。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对部分财产信息拒绝如实披露,将严重影响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保障申请人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进行调查:
1. 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名下在中国境内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款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理财账户及其交易明细。
2. 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名下所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
3. 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名下所有机动车登记信息。
4. 股权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对外投资、持有公司股权、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等工商登记信息。
5. 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恳请贵院准予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调查,以查明全部事实。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日期]
财产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
1.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XXXX]。
2.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XXXX](系被申请人1的法定代表人/关联人员)。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及关联公司/被申请人[姓名]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对被申请人可能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予以核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因[纠纷类型,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一案,贵院已于[日期]作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文书号:[XXXX]号),判决/裁定/调解被申请人1向申请人支付[具体金额,例如:工程款、违约金、股权转让款等]及相应利息/损失。
该法律文书已于[日期]生效,但被申请人1至今未能完全履行或根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XXXX]号。
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1声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根据申请人前期通过[列举调查途径,例如:市场调查、公开信息查询、商业合作伙伴了解等]收集的初步线索,申请人合理怀疑被申请人1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 隐匿、转移其名下资产至关联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个人名下。
2. 通过虚假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资金或形成虚假债权债务,规避执行。
3. 实际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伪装或注册在第三方名下。
具体而言,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1在[时间段]内曾与[某银行]有大额资金往来,且被申请人2(系被申请人1的法定代表人)在[时间段]内有购置高价值资产(如[具体资产类型,例如:豪华车辆、商业房产等])的记录,但这些资产均未登记在被申请人1名下。此外,被申请人1还存在[列举其他疑点,例如:与某关联公司进行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注册资本虚高但实际经营异常等]。
申请人已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初步调查,但受限于调查权限和技术手段,无法深入获取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资产登记详情、股权变动记录等核心财务信息,更无法穿透公司面纱核查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情况。
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维护司法权威和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申请贵院启动强制调查程序,全面调查被申请人1及其关联公司,以及被申请人2名下的以下财产线索:
1. 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1、其关联公司及被申请人2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交易明细(特定时间段内)。
2. 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1、其关联公司及被申请人2名下所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及权属状况。
3. 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1、其关联公司及被申请人2名下所有机动车的登记信息。
4. 股权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1、其关联公司及被申请人2在其他公司、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中持有的股权、股份、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信息。
5.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1、其关联公司名下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登记信息。
6. 其他可能存在或被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恳请贵院依法准予本申请,并调取相关证据,以查明被申请人的真实财产状况。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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