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您的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汉族/其他]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住址:[您的详细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等]
单位地址:[公司详细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若知悉]
仲裁请求: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XX元]。此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XXXXX.XX元/月] ×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年限[X年] × 2倍 = [总金额]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拖欠的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若有拖欠);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度]未休年假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若有未休年假且符合法定条件);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在职期间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若有未支付加班费);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为申请人办理离职证明、退工手续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经合法招聘程序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您的岗位名称]职务。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签订了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申请人在职期间,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严重违纪行为。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XXX.XX元](税前)。
然而,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单方面口头或书面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申请人立即办理离职手续。被申请人并未向申请人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亦不符合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此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劳动权益,也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恳请贵委依法公正裁决,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您的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1. 劳动合同复印件
2. 工资流水([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3.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若被申请人有出具)
5. 工作证、考勤记录(若有)
6. 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被违法解除的证据材料(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您的姓名]
性别:女
民族:[汉族/其他]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住址:[您的详细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等]
单位地址:[公司详细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若知悉]
仲裁请求: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XX元]。此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XXXXX.XX元/月] ×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年限[X年] × 2倍 = [总金额]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拖欠的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若有拖欠);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度]未休年假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若有未休年假且符合法定条件);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为申请人办理离职证明、退工手续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您的岗位名称]职务。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申请人在职期间,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表现良好。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XXX.XX元](税前)。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经医院确诊怀孕,并按公司规定或在合理期限内将被申请人处告知。怀孕期间,申请人积极配合公司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未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然而,被申请人自得知申请人怀孕后,便开始对申请人进行[例如:调岗降薪/工作刁难/边缘化管理/劝退]等行为,其意图明显是为了迫使申请人主动离职。最终,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以[例如:部门调整/绩效不达标/其他虚假理由]为由,单方面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于孕期这一法定特殊保护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恶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仅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在特殊生理期间,对其家庭和未来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恳请贵委依法公正裁决,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切实保障处于特殊时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您的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1. 劳动合同复印件
2. 工资流水([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3.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 医院诊断证明(怀孕证明或相关医学材料)
5.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若被申请人有出具)
6. 与被申请人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录音等,可证明调岗、刁难、劝退等行为)
7. 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被违法解除的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您的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汉族/其他]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住址:[您的详细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等]
单位地址:[公司详细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若知悉]
仲裁请求: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XX元]。此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XXXXX.XX元/月] ×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年限[X年] × 2倍 = [总金额]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拖欠的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X元](若被申请人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且无法定事由即时解除);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度]未休年假工资人民币[金额,例如:X,XXX.XX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为申请人办理离职证明、退工手续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您的岗位名称]职务。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申请人在职期间,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表现良好。申请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XXX.XX元](税前)。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通知申请人,称因[例如:公司业务调整/岗位撤销/其他理由],要求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在沟通过程中,被申请人并未向申请人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是以[例如:“自愿离职”/“协商一致解除”/“辞职协议”]等名义,诱导或施压要求申请人签署一份实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却伪装成申请人主动离职的文件。申请人当时面临被辞退的巨大心理压力和信息不对称,在未能充分理解文件内容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签署了相关文件。签署后,被申请人不仅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且未在三十日前通知申请人或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申请人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申请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被申请人实际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使退一步讲,即使被申请人主张是“协商一致解除”,但其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亦未满足法律规定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其行为仍构成违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恶意规避法律义务,采取欺骗或胁迫手段迫使申请人“自愿离职”以达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并拒绝支付应得款项,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恳请贵委依法公正裁决,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以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
此致
[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您的姓名](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1. 劳动合同复印件
2. 工资流水([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3.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 被申请人要求签署的“自愿离职”或“协商一致解除”文件复印件(若有)
5. 与被申请人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录音、证人证言等,可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或施压行为)
6. 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被违法解除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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