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责令对方提供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单位)],[住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简要写明案由,例如: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
请求事项: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名称1],具体内容为[详细描述证据内容,例如: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需包含关于XX合同的履行情况的讨论]。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名称2],具体内容为[详细描述证据内容,例如:XX合同原件及所有附件]。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名称3],具体内容为[详细描述证据内容,例如:被申请人向XX银行转账XX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
(请根据实际情况列明需要对方提供的所有证据,并详细描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案由]纠纷。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上述证据。
[详细阐述申请理由,说明每一项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必要性以及被申请人持有该证据的情况。例如:]
关于请求事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就XX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被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主张],但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主张]。双方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及合同履行事宜,该聊天记录直接反映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与本案争议焦点直接相关。且该聊天记录由被申请人持有,申请人无法自行取得。
关于请求事项2:XX合同是本案的基础法律文件,直接决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原件及附件由被申请人保管,申请人仅持有复印件,为查明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必要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原件及附件。
关于请求事项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被申请人辩称已支付,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被申请人向XX银行转账XX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是证明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付款义务的关键证据,该凭证由被申请人持有,申请人无法自行取得。
(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阐述每一项证据的申请理由,务必做到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且均由被申请人持有,申请人无法自行取得。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上述证据。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范文二
责令对方提供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单位)],[住所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事故发生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车辆维修清单及发票]。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事故发生后与申请人的通话录音]。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保险公司理赔记录及相关文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分]许,在[地点]发生交通事故。现就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查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明确赔偿范围,特申请贵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据:
[事故发生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行车记录仪视频是还原事故发生过程的最直接、客观的证据。被申请人车辆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该视频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完整过程,对认定事故责任具有关键作用。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该视频,且该视频由被申请人控制。
[车辆维修清单及发票]:车辆维修清单及发票是证明申请人车辆损失的直接证据。被申请人已将被申请人车辆送修,维修清单及发票详细记录了车辆损坏部位、维修项目及费用,是确定车辆损失金额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且该证据由被申请人或维修单位持有。
[事故发生后与申请人的通话录音]: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事故处理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通话录音中可能包含关于事故责任、赔偿方案等重要信息,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被申请人可能对通话进行了录音,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
[保险公司理赔记录及相关文件]:如果被申请人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及相关文件(如定损单、理赔协议等)可以反映车辆损失情况、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以及理赔情况,对确定赔偿金额具有参考价值。该证据由被申请人和保险公司持有,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
上述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且均由被申请人或相关单位掌握,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上述证据。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范文三
责令对方提供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单位)],[住所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例如:借款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借款协议原件]。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借款已交付)]。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人就借款事宜进行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其声称已还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金额]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利息]等。但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拒不归还借款本息。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为查明案件事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向贵院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据:
[借款协议原件]:借款协议是证明双方借款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款协议原件由被申请人持有,申请人仅持有复印件或未持有任何书面协议(根据实际情况描述)。为查明借款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必要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原件。
[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借款已交付)]:如果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申请人交付借款,银行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的关键证据。该凭证由被申请人或银行持有,申请人可能无法完整提供(例如,仅有部分转账记录或无转账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
[与申请人就借款事宜进行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双方就借款事宜可能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过沟通,这些电子数据可能包含关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这些电子数据由被申请人持有或控制,申请人可能无法完整提供(例如,仅有部分聊天记录或无任何电子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描述)。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对于查明本案借款事实、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且均由被申请人持有或控制,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或难以完整收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恳请贵院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上述证据。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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