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诉前调解申请书模板一:基于纠纷实质性分歧与调解可能性低的理由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 [简要写明纠纷性质,如: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调解机构驳回诉前调解申请,依法将本案转入立案审查程序,启动诉讼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具体事由,如:借款合同履行产生争议]一案,贵院/调解机构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依职权]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申请人已认真考虑并评估了调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基于以下理由,申请人认为本案不具备调解的基础,请求贵院/调解机构不再进行调解,直接转入诉讼程序:
第一,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核心事实存在根本性分歧。本案的焦点在于[详细阐述核心争议点,如:借款事实是否存在、款项性质、履行情况、责任划分等],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事实主张及依据],而被申请人则坚称[被申请人的事实主张]。双方在此问题上立场截然不同,且均无妥协意愿。例如,在[具体细节]方面,申请人持有[证据类型]证明,而被申请人则完全否认,双方的证据体系和主张逻辑南辕北辙,通过非对抗性的调解程序难以弥合。
第二,双方当事人对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持有严重对立的观点。本案涉及[具体法律问题,如:合同效力、违约金计算、损害赔偿范围等]的认定。申请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阐述申请人对法律适用的观点,并指出被申请人可能存在的错误认知或规避行为],而被申请人对此持有完全相反的法律解释或主张不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法律层面的分歧,需要通过法庭严格的证据质证、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过程才能得到公正裁决,调解机制在确认复杂法律关系方面存在局限性。
第三,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缺乏基本的信任基础和调解意愿。自纠纷发生以来,申请人曾尝试与被申请人进行多次沟通,包括[说明具体沟通方式和次数,如:口头协商、书面函件等],但被申请人均采取[不予理睬/拒绝沟通/提出不合理条件/恶意拖延等]的态度,导致协商均告失败。在这些尝试中,被申请人表现出明显的不真诚或拒绝解决问题的态度,其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严重偏离,缺乏实际操作性。基于此前不愉快的沟通经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缺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诚意,继续调解只会是徒劳,并可能被对方利用作为拖延时间的手段,反而加重申请人的诉累。
第四,本案性质复杂,牵涉多方利益或需要司法强制力予以保障。例如,本案可能涉及[复杂财产分割/公司股权纠纷/专业领域鉴定/证据保全/财产查封等],这些复杂程序和强制措施,非调解程序所能完全涵盖或有效实施,需要法院的公权力介入,方能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裁判结果的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具有高度对抗性,双方立场僵化,信任基础缺失,且案件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司法强制力介入,继续进行诉前调解程序不仅难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反而会无谓地消耗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并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恳请贵院/调解机构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尊重申请人的意愿,不再安排诉前调解,直接启动正式诉讼程序,以便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程序,最终得到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此致
[法院名称/调解机构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其他支持性文件(如有)。
不同意诉前调解申请书模板二:基于案件具有紧迫性或需司法程序查明事实的理由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 [简要写明纠纷性质,如:股权转让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调解机构立即停止诉前调解程序,将本案移送立案庭审查并依法立案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具体事由,如:某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向贵院递交诉讼材料,贵院/调解机构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申请人经慎重考虑,认为本案具备特殊性,不宜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为避免贻误时机,特申请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具有显著的时间紧迫性,调解可能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具体而言,[详细阐述紧迫性,如:侵权行为正在持续发生,导致申请人每日蒙受巨额损失;涉案财产存在被转移、隐匿或损毁的风险;诉讼时效即将届满,调解程序可能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或需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紧急措施以防止损害扩大等]。例如,被申请人正在[具体行为,如: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若不及时通过诉讼程序申请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申请人面临的损失将持续扩大且难以挽回。调解程序无法提供即时、强制的司法救济手段,可能错失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
第二,本案事实复杂,需要通过严格的司法调查程序才能查明真相。本案涉及[具体复杂情况,如:大量账目审计、专业技术鉴定、多份合同交叉验证、隐蔽证据的调取等],这些事实的认定需要法院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包括:[列举所需程序,如:司法审计、专业鉴定(如医学鉴定、工程质量鉴定、知识产权鉴定等)、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证人出庭作证、交叉询问等]。调解程序通常不具备强制性的调查取证权力,难以全面、准确地查明所有关键事实。若无法查清事实真相,任何调解方案都将缺乏坚实的基础,无法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例如,在[具体争议点]上,需要对[专业技术]进行鉴定,这非调解员能够专业判断,必须依赖司法鉴定结论。
第三,本案可能涉及众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调解难以统筹兼顾。若本案涉及[多个原告/被告/第三人],各方利益诉求复杂且相互交织,简单的调解模式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可能造成新的不公或遗留隐患。此外,若本案涉及[公共利益、新型法律问题或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其审理结果可能对社会产生示范效应,需要通过公开的审判程序,由法院作出具有公信力和示范作用的判决,而非仅通过调解实现个案解决。
第四,申请人认为通过诉讼程序更能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调解的目的是促成和解,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促成和解,可能会牺牲部分程序公正或实质正义。申请人深知本案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具有较高难度,且可能存在对方当事人否认事实、规避责任的情形。申请人更倾向于通过公开审判,严格遵循举证质证规则,在法官的主持下查清全部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的紧迫性、事实查明的复杂性以及对司法公正性的更高要求,申请人恳请贵院/调解机构充分理解并支持申请人的诉求,停止本案的诉前调解程序,立即转入正式的立案审查和审判程序,以便迅速、有效地解决争议,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并确保事实真相大白,法律得到正确适用。
此致
[法院名称/调解机构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其他支持性文件(如有)。
不同意诉前调解申请书模板三:基于已达最终谈判底线或案件法律关系清晰的理由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其他],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注册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 [简要写明纠纷性质,如: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调解机构停止本案诉前调解,直接启动立案程序并进入审理阶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就[具体事由,如:未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一案,已收到贵院/调解机构发出的诉前调解通知。申请人对调解解决纠纷持开放态度,但在充分评估本案情况后,认为继续进行诉前调解已无实质意义,特此申请直接转入诉讼程序,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法律关系清晰,事实证据确凿,无需通过调解确认。本案争议的核心是[简要说明争议焦点,如: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申请人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阐明证据链条,如: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发货单、签收单、对账记录、催款函等],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的事实以及欠款金额。这些事实认定相对简单明确,法律责任归属清晰,即被申请人已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责任。对于此类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获得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更为高效和确切。
第二,申请人已尽最大努力进行协商,并已给出合理且最终的调解条件,但被申请人未予接受。在贵院/调解机构启动调解之前,申请人已多次尝试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并于[时间]向被申请人提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如:在原欠款基础上适当减免利息、分期付款等]的解决方案,这已是申请人基于自身利益和兼顾对方困难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然而,被申请人对此方案[明确拒绝/未予回应/提出极不合理的反要求]。此情况表明,双方在关键利益诉求上已达谈判底线,任何新的调解尝试都难以促成和解,只会是时间和精力上的重复消耗。
第三,继续调解将无谓地拖延案件审理进程,增加申请人维权成本。本案的争议焦点明确,法律适用无复杂之处。若继续在诉前调解阶段耗费时间,将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不仅延缓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还可能因时间推移带来新的成本(如诉讼保全费用的增加、利息损失的持续累计、律师服务费用的增加等)。鉴于调解已无实质性进展的可能性,申请人认为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将是更有效率的解决途径,能够更快地获得法院的公正裁决,终结纠纷。
第四,通过司法判决获得确定性结果,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秩序。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若久拖不决或调解不成,通过法院的判决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制执行义务人的责任,这不仅能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调解虽然灵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其缺乏强制力和确定性可能不利于彻底解决问题。申请人希望通过法院的正式判决,彻底解决本案纠纷,避免未来可能出现新的争议。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已进行充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继续进行诉前调解已不具备实际意义和效率,反而会无益地拖延案件解决进程并增加维权成本。为尽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恳请贵院/调解机构尊重申请人的意愿,立即停止本案的诉前调解程序,并将案件转入立案审查和审判程序,以便通过法院的公正判决,使本案得以迅速、最终解决。
此致
[法院名称/调解机构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 其他支持性文件(如有)。
本内容由MSchen收集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chxzm.com/76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