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原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名称或账户信息]继续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期限为[续行期限,如:六个月/一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原裁定书作出日期]作出([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案号]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财产具体地址/账户信息]的[财产名称/金额]依法实施了查封/冻结措施,查封/冻结期限至[原期限届满日期]届满。
目前,本案[审理阶段,如:正在审理中/已判决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原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即将到期。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零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申请。
申请人认为,续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对于保障本案诉讼顺利进行及判决的最终执行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申请人保证在续行查封/冻结期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愿意为可能因续行查封/冻结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应担保(如法院要求)。
综上所述,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
此致
[受案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执行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
案号: ([年份])[法院名称]执字第[案号]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原案号]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所涉查封/冻结/扣押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名称]名下财产(具体包括:[详细列明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及账号、房地产证号及地址、车辆号牌及型号等])续行查封/冻结/扣押,期限为[续行期限,如:二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原案号]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XX元]。该判决已生效。
为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在诉讼阶段,贵院根据申请人申请,于[原查封冻结日期]对被申请人名下[原查封冻结财产,如: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XXXX元/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原查封/冻结期限即将于[原期限届满日期]届满。
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案号为([年份])[法院名称]执字第[案号]号。当前执行程序仍在进行中,但由于[说明执行现状和困难,如: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全部义务/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的迹象/本案涉案金额较大,执行工作复杂],原查封/冻结的财产对实现申请人债权至关重要。若不续行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极有可能转移、隐匿上述财产,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甚至造成执行工作前功尽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过程中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手续。本案符合续行查封/冻结的法定条件。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故特向贵院申请续行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申请人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愿意依法承担续行查封/冻结可能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关费用。
此致
[受案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电子邮箱:[邮箱]。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证号],律师事务所:[律所名称],联系电话:[电话]。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电子邮箱:[邮箱]。
被申请人(共同被告/关联方,如有): [被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住所地:[详细地址]。
案由: [具体案由,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原诉讼): ([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案号]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原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详细信息,例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XX号),或被申请人名下在XX银行XX支行开立的账号为XXXX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XXXX万元),或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XX的车辆]续行查封/冻结/扣押措施,续行期限为[具体期限,如:三年],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详细描述纠纷发生背景,如: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巨额工程款拖欠及违约金争议],已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为([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案号]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证未来生效判决的执行,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了诉讼保全。
贵院经审查,于[原裁定书日期]作出([年份])[法院名称]民初字第[案号]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具体财产,如: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银行账户存款]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查封/冻结期限至[原期限届满日期]届满。
目前,本案[案件进展情况,如: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已进入再审程序/虽已判决生效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或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因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而中止执行,或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需维持现状等]。原查封/冻结期限即将届满,但导致申请人启动保全措施的风险因素并未消除,甚至有所增加。具体表现在:
1. 案件尚未终结,风险依然存在: 本案目前处于[详细说明审理阶段或执行困境],尚未形成最终的执行依据或执行程序未全部完成。在此期间,被申请人仍有充分的时间和动机对查封/冻结财产进行非法处置,如办理抵押、转让股权、转移资金等,从而规避法律责任。
2. 被申请人履行能力存疑: 根据申请人了解,被申请人近期[描述其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变化,如:经营状况不佳,有对外负债增加的趋势,或有涉及其他诉讼被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况],其履行债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若不续行查封/冻结,一旦查封/冻结解除,被申请人极有可能恶意转移资产,导致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债权落空。
3. 涉案金额巨大,意义重大: 本案争议金额高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对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影响巨大。该笔查封/冻结的财产是被申请人名下核心资产,对保障本案债权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4. 法律依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申请人的申请,在必要时对财产保全措施予以续行。本案符合续行保全的全部要件。
鉴于上述情况,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利用保全措施到期之机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法律义务,申请人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恳请贵院准予续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申请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愿意为因续行保全可能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若法院要求)。
此致
[受案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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