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
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请填写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代理人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工作单位,以及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被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
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被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被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原审案由:[请填写原审案件的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
原审法院及案号:[请填写作出原审判决/裁定的法院名称],[原审案号,例如:(202X)冀01民初字第XXX号 或 (202X)冀01民终字第XXX号]。
再审申请案号(如有):[请填写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再审申请案号,例如:(202X)京01民申字第XXX号。如果尚未立案,此项可留空或注明“尚未立案”。]
申请事项:
特向贵院申请,撤回申请人就上述[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就[再审申请案号]再审申请)所提出的再审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请填写提交再审申请的具体日期,例如:2023年9月15日],因不服[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裁定,依法向贵院(或:根据程序流转,再审申请已提交至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院(或:受理法院)已于[如已知,填写立案日期,例如:2023年10月10日]对本案立案审查/受理,并赋予[再审申请案号]案号。
自提交再审申请以来,申请人对本案相关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更加深入、全面的分析和考量。经过慎重审视,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可能耗费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申请人认为,继续推进再审程序已不再符合申请人的最佳利益或预期目标。
本撤回再审申请的决定,系申请人基于自身对案件的全面评估后作出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并非受到任何胁迫或不正当影响。申请人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悉,一旦撤回再审申请获得贵院裁定准许,申请人将丧失就同一案件、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权利,原生效判决/裁定将最终维持其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此法律后果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承担。
为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减轻人民法院的审理负担,申请人特此请求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等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并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上述再审申请。
此致
[请填写受理此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盖章]
[请填写提交本申请书的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3. 原再审申请书副本(如有必要,可附上以供核对)。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例如: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等)。
撤回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
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请填写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代理人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工作单位,以及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被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
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被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被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原审案由:[请填写原审案件的案由,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原审法院及案号:[请填写作出原审判决/裁定的法院名称],[原审案号,例如:(202X)苏02民初字第XXX号 或 (202X)苏02民终字第XXX号]。
再审申请案号(如有):[请填写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再审申请案号,例如:(202X)沪01民申字第XXX号。如果尚未立案,此项可留空。]
申请事项:
特向贵院申请,撤回申请人就上述[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就[再审申请案号]再审申请)所提出的再审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请填写提交再审申请的具体日期,例如:2023年8月20日],因不服[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裁定,依法向贵院(或:根据程序流转,再审申请已提交至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院(或:受理法院)已于[如已知,填写立案日期,例如:2023年9月5日]对本案立案审查/受理,并赋予[再审申请案号]案号。
在贵院受理本再审申请后,或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间,申请人与本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进行了多次真诚友好的协商。通过协商,双方已就原争议事项达成了[请在此处详细说明和解的具体内容或进展,例如:“和解协议”、“调解方案”、“部分争议解决”等,如果已签署和解协议,请明确指出已签署和解协议并附后]。此和解协议的签署(或:调解方案的形成)有效地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使得继续进行再审程序已无实际必要性,且违背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初衷和达成的共识。
(或:鉴于本案出现新的事实/证据,即[请详细说明出现的新事实、新证据或新的情况,例如:我方获取了关键性的新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存在偏差,但经评估,我方决定不再通过再审途径解决,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案涉标的物灭失,继续诉讼已无意义;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建立了新的合作关系,诉讼不利于长期发展等。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修改此段]。)
本撤回再审申请的决定,系申请人基于对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案件整体利益的全面考量后作出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申请人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悉,一旦撤回再审申请获得贵院裁定准许,申请人将丧失就同一案件、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权利,原生效判决/裁定将最终维持其法律效力,且就和解协议部分,双方将按照和解协议执行。申请人对此法律后果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承担。
为切实履行和解协议、维护和谐社会关系、并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申请人特此请求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等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并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上述再审申请。
此致
[请填写受理此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盖章]
[请填写提交本申请书的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3. 原再审申请书副本(如有必要,可附上以供核对)。
4. [请务必附上]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如撤回原因为和解)。
5.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新证据的初步说明等)。
撤回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性别:[性别,如为自然人],民族:[民族,如为自然人],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请填写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身份证号:[执业证号或身份证号]。
代理人所属单位:[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请在此处填写被申请人的完整姓名或机构全称],性别:[性别,如为自然人],民族:[民族,如为自然人],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注册地址:[请填写被申请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
联系电话:[请填写被申请人或其主要联系人的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如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补充以下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原审案由:[请准确填写原审案件的案由,例如:股权转让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原审法院及案号:[请填写作出原审判决/裁定的法院名称],[原审案号,例如:(202X)湘01民初字第XXX号 或 (202X)湘01民终字第XXX号]。
再审申请案号(如有):[请填写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再审申请案号,例如:(202X)粤01民申字第XXX号。如果尚未立案,此项可注明“尚未立案,待法院分配案号后补齐”。]
申请事项:
正式向贵院申请,撤回申请人就[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就贵院受理的[再审申请案号]再审申请)所提出的再审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请填写提交再审申请的具体日期,例如:2023年7月1日],针对[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原审案号]民事判决/裁定中存在的[此处可简要概述当初申请再审的核心理由,例如:程序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遗漏重要事实等,以体现撤回前的考虑深度],依法向贵院(或:依法定管辖权,再审申请已提交至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贵院(或:受理法院)已于[如已知,填写立案日期,例如:2023年8月15日]对本案进行立案审查/受理,并生成[再审申请案号]案号。
自再审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持续对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现有证据体系、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细致、反复的审阅与研判。通过深入的内部评估和法律风险分析,申请人认为,尽管原审判决可能存在某些方面值得商榷之处,但在综合考量案件的复杂性、诉讼周期之不确定性、潜在的司法成本投入、以及通过再审程序获得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后,继续推进本再审申请,已不再符合申请人当前以及长期的战略利益和整体目标。
此外,申请人亦充分认识到,有限的司法资源应聚焦于真正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的案件。申请人此次撤回申请,是基于对司法效能的尊重和对自身诉讼策略的优化调整,旨在避免不必要的资源耗费,同时也反映了申请人对原审判决虽然不尽满意但已接受其既定法律效力的审慎态度。
申请人郑重声明,本撤回再审申请的决定是其完全自主、真实且不受任何外部干预的意思表示。申请人清晰了解并愿意承担撤回再审申请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本申请一旦被裁定准许,申请人将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本案再次申请再审。原审生效判决/裁定将彻底固化并产生终局性法律效力。
为促进司法效率,减轻法院的办案负担,并确保司法程序的顺畅进行,申请人恳请贵院尽快对本撤回再审申请予以审查,并依法作出准许撤回的裁定。
此致
[请填写受理此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全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盖章]
[请填写提交本申请书的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3. 原再审申请书副本(如法院要求)。
4. 其他支持本申请或法院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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