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当寄送或提交给正在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具体而言,是指案件的受诉法院,即已经受理了您的诉讼请求并正在进行审理程序的法院。无论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高级人民法院,只要是案件的受诉法院,就是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唯一提交对象。
此举的逻辑在于,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对受诉法院是否具有审理本案权限提出的程序性异议,属于法院内部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法院需要对自身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自我审查和认定。它并非针对上级法院的申诉,也不是向其他行政机关寻求裁决,更不是直接送达给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给受诉法院,是为了促使该法院依法对管辖问题进行审查,并在确认无管辖权时,依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七条后半段还规定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这明确指出了管辖权异议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且是由该“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时机至关重要。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间是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如果被告在此期间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则视为其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丧失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提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直接递交: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前往受诉法院的立案庭或收发室递交申请书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副本。递交时,务必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出具接收凭证或在送达回证上盖章确认,以证明已按时提交。
2. 邮寄: 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或特快专递(EMS)等具有邮件跟踪功能的快递服务邮寄。邮寄时,应妥善保存邮寄凭证(如挂号信回执、快递单号等),以便查询和证明提交时间。寄送地址应是法院的官方地址,通常可在法院的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咨询获取。
3. 通过法院线上诉讼平台: 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已开通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各类诉讼材料,包括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时,应按照系统指引操作,并确保材料完整、上传成功。
在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时,除了申请书本身,通常还需要附上支持您主张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例如:
如果异议理由是合同约定管辖,需附上合同复印件。
如果异议理由是被告住所地不在受诉法院辖区,需附上被告身份证明、工商登记信息或户籍证明等。
如果涉及案件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
所有提交的材料都应准备足够的份数,一般为法院留存一份,以及提供给对方当事人(原告)的份数。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撰写务必规范、清晰、理由充分。它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文书名称: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姓名/名称、身份(原告/被告/第三人)、住所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单位申请)。
被申请人信息: 姓名/名称、身份、住所地/地址、联系方式(通常是被申请人即原告或被告)。
案号和案由: 如果法院已经立案并分配了案号,应在申请书中注明,以便法院识别。
申请事项: 明确提出请求,例如“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案管辖权,并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详细阐述为何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及哪个法院才具有管辖权。在这一部分,应援引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的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论证。例如,可以指出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或证明被告的实际住所地不在受诉法院辖区等。
此致: 顶格写“此致”,下空一行写受诉法院的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个人申请由本人签名;单位申请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明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附: 列明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
以下提供三个不同场景下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本或模板,供参考。
样本一: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以合同约定管辖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告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告): [原告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原告公司注册地址/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号: (20XX)[省简称]民初字第XX号(如已立案)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案管辖权,并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日期]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经审查,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一、本案纠纷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引起。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在该合同第[具体条款号]条中,双方明确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名称,如: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且此地应为非贵院管辖区]提起诉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上述《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为[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名称],该约定明确且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故应认定为有效。
三、贵院所在地并非上述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所在地,故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贵院审查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合同约定之有管辖权的[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受诉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被告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名)
[日期]
附:
1. 《买卖合同》复印件
2.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样本二: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以其住所地不在受诉法院辖区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告姓名/公司名称]
[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族/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告): [原告姓名/公司名称]
[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族/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号: (20XX)[省简称]民初字第XX号(如已立案)
案由: 侵害名誉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案管辖权,并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已于[日期]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被申请人(原告)诉申请人[案由,如: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贵院已予受理。经审查,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属于侵权纠纷,其管辖法院应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二、本案中,申请人(被告)的唯一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该地址位于[被告住所地所在省、市、区]人民法院辖区,而非贵院辖区。申请人从未在贵院辖区内居住或设有主要办事机构。
三、关于侵权行为地,原告在起诉状中指称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根据申请人掌握的事实,也并非位于贵院辖区。例如,[具体说明侵权行为发生地,如: alleged defamatory statements were published on a website whose server is located in XXX city, or actual physical infringement occurred in YYY county]。原告所述侵权行为后果发生地也难以明确指向贵院辖区。
四、综上,无论是从被告住所地,还是从侵权行为地来看,贵院均对本案不具有法定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本案依法应由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名称]人民法院管辖。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贵院审查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受诉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被告姓名/公司名称] (签名/盖章)
[日期]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证明申请人住所地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居住证明、工商登记信息等)
3. (如有)证明侵权行为地不在贵院辖区的证据
样本三:行政诉讼案件中,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所在地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公民姓名/法人名称]
[性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族/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名称]
住所地:[行政机关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三人: [如有,姓名/名称,信息同上]
案号: (20XX)[省简称]行初字第XX号(如已立案)
案由: [行政行为类型,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案管辖权,并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已于[日期]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被申请人(原行政机关)针对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申请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贵院已予受理。经审查,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的诉讼,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案中,最初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全称],其住所地位于[该行政机关所在省、市、区]人民法院辖区,并非贵院辖区。例如,[具体说明,如:该局的办公地址在YY市XX区,而贵院位于ZZ市AA区]。
三、本案经[复议机关名称]复议,复议机关的住所地亦位于[复议机关所在省、市、区]人民法院辖区,也并非贵院辖区。
四、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特殊管辖情形(如限制人身自由、不动产、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因此,应遵循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的普遍管辖原则,即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综上,贵院并非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不是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故对本案不具有法定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应当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起诉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贵院审查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名称]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受诉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民姓名/法人名称] (签名/盖章)
[日期]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被诉行政行为决定书复印件
3. (如有)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
4. 证明行政机关住所地的相关材料(如:查询到的行政机关官方地址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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